司法權與歷史責任的認定

 

  德國ZDF電視臺的迷你劇集《我們的母輩,我們的父輩》(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是評價頗高的二戰歷史劇,但在波蘭卻惹上了麻煩。先前,有位波蘭老兵認為該劇有波方涉入迫害猶太人的情節,因而以侵害其人格權為由,對於製片方提起訴訟。

  約於2018年時,波蘭Krakau地方法院認定原告主張有理由,判決被告應給付20,000波蘭茲羅提(約當4,500歐元)之損害賠償。經提起上訴後,上訴審近日改判被告毋庸賠償,但仍認為該劇既未呈現出德國人就納粹屠殺的責任,亦未呈現波蘭作為德國被害人的事實,故而判決命被告道歉,且其道歉應於波蘭電視臺以及 ZDF, ZDFneo與3sat等德國媒體為之。

  本次的判決,可說是波蘭司法體系繼先前對於兩位(提及波蘭人戰爭責任的)歷史學家進行審判後,再次展現對於歷史詮釋的主導權。不過,這次連外國的戲劇創作,也成了介入審查的範圍,必須符合波蘭法院認定的「歷史真實」。

  話說回來,倘若有人想在臺灣提起類似的訴訟,我認為勝訴機會不大。雖然在戒嚴時代,曾經發生有人因為評論千年以前的古人(「文起八代之衰」的某位)而背上法律責任的案例,但至少在民主化以後,法院在言論自由方面就趨近於古典自由主義,不傾向於介入歷史責任的認定。重點不在於被告講的對不對,而在於這原則上不是法院應該跳下來處理的事。

  舉例而言,某位先總統的後人,曾經不滿別人對於其先祖歷史責任的評論,因而對評論者提起訴訟。在該案當中(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 2348 號民事判決),承審法院就駁回了原告的請求,除了認為被告所言係有相當依據之外,法院並明確表示:

「本院雖認遺族對於故人敬愛追慕之情,應視同人格上利益加以保護,惟依社會通常情形,咸認遺族對故人敬愛追慕之情於故人死亡當時最為深刻,經過時間的經過而逐漸減輕,就與先人有關之事實,亦因歷經時間經過而逐漸成為歷史,則對歷史事實探求真相或表現之自由,即應優位考量...

(歷史人物)是否應負責任?與公眾利益當有重大密切關係,並非單純屬於個人隱私之私人事務,應屬可受人民客觀評論之事。而為維護民主社會之言論自由,特別是前述探求歷史真相及表現之自由,與遺族就他人對其先人之批評言論可能造成人格利益之侵害相較…當屬「可受公評之事」…足見被告係就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與原告對先人敬仰思慕之人格利益受到侵害相較,兩相權衡,仍難謂被告上開言論具有違法性。」

  依照這個標準,真實人物的歷史責任尚且是可受公評,至於本來就具有虛構性質的戲劇創作,自然更不待言。說起來,國外的戲劇作品中,可能也有一些涉及臺灣歷史的情節,會讓人感到不快,作為臺灣人,可以無視,也可以反駁,但若因此把人家告上法院,要臺灣法院來認定什麼才是「正確的歷史」,那就不免讓人愕然了。

註:先聲明一下,我不會看波蘭文,所以只能從英德文媒體獲得訊息,無法直接看到波蘭方面的說法,或許會有侷限性,只是把目前的想法筆記下來。也歡迎會看波蘭文的讀者提出補充。

參考資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 2348 號民事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V,96%2c%e8%a8%b4%2c2348%2c20070928%2c1

德國之聲有關ZDF案一審判決的新聞報導(英文):

https://www.dw.com/....../german....../a-46889781

英國BBC有關歷史學家案的新聞報導(英文):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5996291

德國明鏡周刊有關ZDF案二審判決的新聞報導(德文):

https://www.spiegel.de/....../unsere-muetter-unsere......

Polnisches Gericht verurteilt Macher von «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 zu Entschuldigung

SPIEGEL.DE

Polnisches Gericht verurteilt Macher von «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 zu Entschuldigung

Sie sollen im Fernsehen öffentlich um Verzeihung bitten: Die Verantwortlichen von »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 haben nach Auffassung eines Gerichts in Krakau die Grenzen der Meinungsfreiheit überschritten.

 

< 資料來源: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陳怡凱

陳怡凱
陳怡凱律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現服務於元鴻法律事務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