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尊嚴不可侵犯


新疆是人權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德國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為什麼人會有尊嚴?他跟一般的花草樹木、牛羊貓狗有什麼不一樣?藻礁有用處嗎?有尊嚴嗎?為什麼不強調動物植物的尊嚴不可侵犯?為什麼所有的人都有尊嚴?貧窮、落伍、殘障、生病、道德敗壞的人,能夠享有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的保障嗎?

列在基本法的第一條,應該是針對所有的人,人性尊嚴都不可侵犯,平等地歸屬於所有人的價值,無論其出身,性別,年齡或地位等明顯特徵如何,都應該受到如此的對待。

哲學家伊曼紐爾·康德(Immanuel Kant)是這樣解釋人性的尊嚴: 當我們可以使用事物時,它們才是有價值的。例如,藻礁如果能夠產生能源,對台灣有什麼明顯的幫助,那它就非常有價值。鞋子如果合腳的話,它也是很有價值的,我們可以穿得很舒服。如果鞋子壞了,沒人能使用,那就沒有任何價值了。藻礁也一樣!所以藻礁公投是政治問題,而不是人權問題!

人與物不同:人總是有價值的。即使他生病了。即使他不能工作。就是再怎樣沒用的人都有他存在的價值意義。

如果在每個時空背景之下,不論任何條件,總是有價值的,康德認為:它有尊嚴。每個人都是有價值的,因為他們是人。

每個人都可以與他人一起生活或一個人生活,他們有興趣和目標,才華,感情,喜樂和憂慮。每個人都有使自己與眾不同的素質和技能。每個人都是獨特而有價值的,無論他們年老或年輕,貧窮或富裕,生病或健康,無論他們有沒有很多朋友。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獨特的人,有尊嚴。

每個人的尊嚴都必須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這就是人性尊嚴不可侵犯!人權問題是每一個身為人所應該關心的問題,它不是政治問題!

< 資料來源:李忠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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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忠憲

李忠憲
國立成功大學教授、《隱性反骨》作者。留學德國、研究資安、熱愛跑步、喜歡哲學。 曾任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副主任、台灣教授協會科技組召集人。 寫臉書當筆記,喜歡德國文化,不愛爭辯,「很多事情是價值選擇的問題,而沒有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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