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排定審查民進黨提出的《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因事涉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國民黨鄭麗文、費鴻泰、賴士葆等人召開記者會猛烈抨擊。來哪,國民黨你們坐啊,我們好好看看這是誰造的業。

什麼是「國務機要費」?

民進黨團總召、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在受訪時說明:現行總統的國務機要計畫費用,是自1949年開始以「特別費」科目編列,作為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等用途。原來1949年就有民進黨,他們編列了一筆經費以方便自己「未來」執政時挪用,真是太可恥了!

國民黨表示,這是為了陳水扁修法,看來是都忘了阿扁也幫你們的「秘密經費」擦過屁股?陳水扁在因特別費被起訴時,曾經這樣聲明:阿扁把「奉天專案」1億1仟萬全部都繳回國庫了,我為什麼不直接使用就好還要到處收集發票?什麼是「奉天專案」呢 — 兩蔣時期,國安局底下有各種秘密預算,可以經過總統直接批准動用,完全不在法制規範內,還是李登輝任總統時以「奉天專案」計畫的名義,將這些億來億去的「秘密經費」制度化。現在國民黨又要跳出來比誰的屁股比較臭是嗎?

《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因事涉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國民黨鄭麗文、費鴻泰、賴士葆等人召開記者會猛烈抨擊。(本報資料照)

 

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藍綠開始互相檢舉,馬英九、蕭萬長、吳敦義、連戰誰沒被調查、偵訊?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的秘書長余文還被判刑,是當時少數因為特別費被判刑的人。後來雪球越滾越大,連學校、鄰里、地方政府都陷入相互檢舉支用「特別費」的泥淖(有沒有『檢舉匪諜』的既視感?)—於是《會計法》經過兩次修法,將研究費、助理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村里長事務費全部都豁免。

小到里長、大到地方的議會與首長,特別支出費用都被除罪化了,有什麼理由國務機要費無法除罪化?因為國家首長需要近乎完美的道德檢視?那好啊,我們把阿扁送回去關,你們把兩蔣時期搜刮的不當黨產全部雙手奉上,不要在那邊嚷嚷。柯建銘表示,當時立法的不當是「歷史共業」,所以我們要一起承擔、面對;但私以為這就是國民黨造的業,現在全台灣人要幫你們導正!

(文字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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