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警察的悲哀,不是人民的問題

我說過談法律很累,我法學素養又不好,不過我想跟台灣民眾說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沒有什麼明顯的犯罪嫌疑,碰上警察問你身份,如果你願意配合,那很好,一分鐘就可以離開,假如你不願意配合,或是沒帶證件又沒背身分證字號,警察會花一點時間跟你多問幾句,如果沒什麼問題,幾分鐘後還是會讓你離開的。

你會不會因此被帶到派出所查證身份三小時?只要你沒有犯罪嫌疑,我跟你說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不會,我當然還是希望大家配合警察的詢問(請注意是詢問而不是查證),這樣大家的時間會節省一點,但是如果你不願意,那也是你的權力,只要沒有犯罪,警方多花幾分鐘觀察清楚,或是你解釋一下,大家還是會謝謝再聯絡的。

除非你有很明顯的犯罪嫌疑,警察才會發動警察職權行使法,把你帶回去查證身份,而且其實並不是三小時,只要你改變主意提供身份,或是警察查證身份後發現你沒有犯罪,你就可以走了。雖然不是每個警察都唸很多書背很多法條,但大部分基本的智商跟判斷力還是有的,每個人都可能有他不提供身份的理由,例如這次中壢事件的詹小姐,我相信她平常也不是每次都不配合警方。

「這樣要是以後所有人碰到警察都不願意出示身份怎麼辦?」

如果真的這樣,那就是警察的執法態度跟理由沒有辦法說服人民配合,那是警察的悲哀,不是人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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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明謹

石明謹
石明謹:專業足球球評、學歷: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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