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隔離病房那幾天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筆者到華航諾富特飯店採訪,向飯店公關借廁所,安排在他們認為安全且沒管制的一館。中午因工作關係,向飯店公關借電源充電腦的電,也是安排在一館,將午間新聞畫面處理好並傳回公司播出,之後,公關拿兩個便當給筆者與同事食用。

就因為這些動作都在諾富特一館執行了將近兩小時,二十九日筆者知道飯店清空,等待疾管署通知是否需要採檢未果,晚間六點多便打電話至一九二二詢問。隔天上午八點多,疾管署來電詢問筆者所有過程,知道身體不適症狀,便請台北市衛生局安排到醫院採檢。

三十日下午三點抵達採檢的醫院,醫院採檢人員便告訴筆者,台北市衛生局強制要求住院隔離治療。當時有腹瀉與咳嗽症狀,被衛生局列為高風險名單。

四月三十日一採陰性,也照X光與在隔離病房治療。五月二日二採也是陰性,可以說是解脫了!對醫護人員而言,二採都陰性,代表被採檢的人(筆者)並沒有被感染(或機率極低),因此,再也不用穿隔離衣與戴防護面罩了。

看著她們每進一次病房就穿脫一次,一個工作天,垃圾桶已塞滿十幾件隔離衣。據護士告訴筆者,穿上隔離衣又悶又熱,要不是病患被隔離,她們也不用這麼累。

在隔離病房這幾天,看到檢疫所有機師批評檢疫所如納粹集中營,不禁噗嗤一笑!看到他們拍攝的照片裡頭還有電視機做為消遣用,而我們在隔離病房裡,除了點滴幾乎二十四小時陪伴,頂多只能滑滑手機上網做為消遣,怎麼還能如此不知足?要不是飯店已有多名員工確診,我們也不需被如此待遇,過著自由無拘束的好日子,有誰不想要?

五月三日下午,筆者終於拿到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得以離開醫院。這次多虧政府全額負擔,一共兩萬四千多元的所有費用,筆者只需付三百六十元掛號費,對於質疑政府濫用預算的人,筆者必須幫政府說句公道話:衛福部為了保障隔離病房夠用,有跟醫院簽合約,醫院必須騰空這些病房做為隔離使用,不得做為其他用途;即使空房,衛福部也必須依照合約負擔費用,當病患入住病房,除了病房費用,所有病患治療費用、三餐膳食費用,都是政府負擔,如此鉅額費用,不懂為何有人質疑政府濫用?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台北市居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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