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比KMT更黑嗎?

最近中國國民黨針對民進黨有黑道入黨疑雲窮追猛打,除了由旗下的立委鄭麗文在臉書上公布黃承國參加「北聯幫60周年大會」的照片指稱黃承國當時坐在主桌的位置,鄭麗文質問:「黃承國還能說自己不是(黑道)嗎?」(註1),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也指稱,據台北地方法院90年刑案判決文中指出,「告訴人表示所有事情均為天道盟黃承國處理」;台灣高等法院97年刑事裁定中也提到,被害人邀「同具黑道背景之黃承國介入」,兩個判決文都提到黃承國有黑道背景,甚至說是「天道盟」成員,質疑蔡英文完全不知道黃承國的背景(註2)?

乍看之下,中國國民黨提出這兩項「證據」似乎殺傷力頗大,然而如果進一步查證,就會發現中國國民黨祭出這兩項武器不但不堪一擊,而且還蠢到不行!因為,2019年「北聯幫60周年大會」時,雖然黃承國確實是有出席,然而中國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當時也同樣是座上賓,而黃承國當時只不過是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但洪秀柱可是中國國民黨的前主席,兩相對比之下,顯然中國國民黨顯然比民進黨更重視與北聯幫的關係,更不要提北聯幫本身就是「外省掛」的幫派,和中國國民黨的淵源本來就更加密切(註3),而黃承國只不過是因為地緣的關係受邀,在禮貌上不得不出席而已,如果按照鄭麗文的邏輯,黃承國參加了北聯幫60周年大會就是黑道,那麼洪秀柱也是了!

至於黃子哲拿法院判決書上的隻字片語就指控黃承國是「黑道」、「天道盟」,也同樣令人噴飯!因為在台灣同姓同名的人何其多,除非有像是身分證字號之類的個人資料能夠證明黃子哲所拿的法院判決書上所載的黃承國就是被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承國,否則光憑黃承國三個字就要說人是黑道根本站不住腳!任何人到司法院網站上的「裁判書查詢」只要輸入法院與姓名,都可以立即找到一堆同名名姓的案子,像是輸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黃子哲」就可以找到一個104年聲字第674號刑事裁定,該案中名為黃子哲的被告因為涉及結夥搶奪他人金項鍊與金戒指而被判決有罪(註4),如果依照相同的邏輯,那麼別人是不是也可以說中國國民黨的黃子哲是個法院認證的搶匪?

相對來看,姑且不談中國國民黨這一個「百年老店」當年的創黨前輩本身就是一群幫派份子,孫文這一位洪門大哥,以及蔣介石這一位青幫殺手,到現在仍然被他們的徒子徒孫們尊崇為「國父」、「蔣公」當神崇拜,乃至於在蔣經國時代,情治系統曾經派竹聯幫殺手千里迢迢的跨海到美國暗殺以筆名「江南」撰寫《蔣經國傳》的作家劉宜良這一位美國公民,而激怒美國政府逼迫蔣經國三度公開宣示:「蔣家人不會接班」,從而意外開啟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契機(註5),就單單以洪秀柱在2016年擔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時,曾獲得綽號「白狼」的竹聯幫大老張安樂公開力挺,兩人還共同出席當年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全台聯合會成立大會互動熱絡的情況來看(註6),要論在台灣的政黨中誰最「黑」,中國國民黨若稱第二,絕對沒有人敢稱第一!


(註1)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6004173-260407?chdtv
(註2)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34877
(註3)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DrQrzm
(註4)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註5)https://www.storm.mg/article/3291850?mode=whole
(註6) https://www.facebook.com/619924111375538/videos/1086926421341969



 

洪秀柱辦公室聲明

芋傳媒「海兒專欄」於前(8)日刊登的〈還有人比KMT更黑嗎?〉一文中提到:「2019 年『北聯幫 60 周年大會』時,雖然黃承國確實是有出席,然而中國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當時也同樣是座上賓......」

一、此陳述完全不符事實,且芋傳媒移花接木,使用五年前活動上遇到張安樂總裁的照片,意圖誤導讀者,我們嚴正譴責這種製造假新聞、刻意栽贓的無恥行徑,希望媒體更正!

二、「北聯幫60周年大會」於2019年6月24日舉辦,當天洪秀柱主席並沒有出席此活動,而是在圓山V棟三多廳與友人餐敘。

三、2019年6月24日當天,即有親綠媒體惡意以「洪秀柱意外現身圓山飯店」為標題報導此事,但報導內文中已經提到「洪秀柱否認參加北聯幫餐會」,沒想到事隔三年,仍有親綠媒體為轉移目標、栽贓誣賴,據此錯誤標題為報導內容。

四、芋傳媒在該篇文章上方使用的照片,乃是2016年6月25日洪秀柱主席以總統候選人身份出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全台聯合會」成立大會時,在國軍英雄館巧遇張安樂總裁、並互相握手的照片,根本不是在圓山飯店拍攝,媒體沒有載明拍攝地點,根本是意圖移花接木、誤導視聽!

五、媒體應謹守第四權之客觀性,即便意圖替當局辯護,也不該抹黑他人,用如此不堪的惡質手段帶風向、轉移焦點,其行徑與「1450」無異,不僅無法替民進黨開脫,反而越描越「黑」更加凸顯民進黨的低劣!

< 資料來源:SummerBlue 的部落格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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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兒

海兒
海兒‧安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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