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警察與威權時代警察差很大

警界近來接連演出幾個荒唐離譜的事件。圖為台北市警局日前公布96秒影片,黑衣人闖進中崙派出所。資料照片(潘姵如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施明雄/政治受難者


近兩星期來,北部的警察界很有事,接連演出幾個荒唐離譜的事件;警官和黑道人物口角糾紛,警官跑逃警局,黑道跟進局内砸電腦搗壞設施公物,次日還演出警察和黑道和解寫悔過書啼笑皆非的劇情;更有討債集團拿蟑螂到知名餐廳潑灑,而那餐廳正是警界人士正好有活動,大批警察用餐之時,5個潑蟑螂小混混犯事後逃之夭夭,不久警方逮到人犯,警察局長還開記者會自行表揚。

日前有位詹姓女音樂老師手拿飲料杯走在路上被警察攔住盤查,詹老師拒绝拿出身分證,竟然遭警察過肩摔,詹老師—句:「你很蠢。」就被以妨害公務在派出所拘留9小時,女老師告警察性騷擾,警察告女老師妨害公務,又要浪費一筆納税人的血汗錢訴諸司法。

從以上三件事看現今的警察界,感覺隨著自由民主化,警察執法有時鬆弛軟弱,有時卻作出過度違紀的程度。

想起戒嚴威權的時代,那時的警察幾乎是特務的幫手,我和大哥(施明正)被逮捕時,都是由管區警察帶路來的,出獄後要到警局報到,管區警察每星期必定來查—、二次户口,問東問西,那時警察待遇薪金不高,我家後面有—家小型鐵工廠專作鐵窗鐵門工程,難免有些鐵器會擺放在屋外佔了公共道路,警員起先先警告,後來聲明要開罰款,老板把警員拉進屋内送紅包,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

解除戒嚴後,千禧年政權輪替,家弟施明德到國家檔案室替我查檔案資料,發現—個出獄小小政治犯的我,在警察局我的個人資料記載著我和某某人通訊面會,尤其選舉時到過某黨外人士的家,還被拍照留存在案。

威權時代的刑事警察更恐怖,嫌疑犯落在他們手中,很少不被刑求的;1996年我回台灣時有一段時間常去施明德的立委辦公室,有次有對老夫妻來辦公室替他們兒子申冤,說兒媳婦有外遇,竟然密告她丈夫賣毒並家藏槍枝,並報刑警來家天花板上搜出毒品和土製手槍子彈,經過刑警的嚴刑拷打没有不招供的,那時煙毒犯判很重,加上槍炮案,結果被判無期徒刑,那個女人终於達到離婚的目的(那些毒品槍枝是那婦人栽贓的)。

時代的確不同,如今的警察與人民都能扮演各自想要的角色,人民再也不怕被刑求取供了。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蘋評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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