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的規矩

立法院民眾黨團發給四部會的公文。(民進黨團提供)

立法院民眾黨團發給四部會的公文。(民進黨團提供)

 

台灣遭受中國打壓而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全球疫苗荒的情況下,發展國產疫苗是根本的自救道路,在野黨質疑、挑戰執政黨的政策雖是天經地義,一切攤在陽光下接受國人檢視,但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仍需「合憲合法」,而非恣意擴展立委或黨團權限,否則將逾越憲政分際,恐禍國殃民。

立法院民眾黨團於立院休會期間,行文予金管會、法務部、外交部、衛福部,要求八月二日就國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議題進行專題報告。民進黨團批評此舉「違法違憲」,呼籲行政單位不要出席;民眾黨團則反擊綠營亂貼標籤,拿不出具體違反哪一條法律。

對於一紙公文所引發的軒然大波,雙方各有主張,若要釐清爭議,須回歸民主法治。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由此條文觀之,邀請政府官員的權限在委員會。

另,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項發生,或施政方針變更時,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應向立法院院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如有立委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亦得邀請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院會報告,並備質詢。

再者,現在是立院休會期間,基於上述法定合議制原則,若要邀請政府官員做專題報告,應由院長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並於全院委員談話會中決議,必要時經表決定之。

由上述條文可知,立法院有權邀請政府官員列席報告,但必須是基於合議制的原則下為之,否則單一黨團個別行事,隨意一紙公文即可令行政部門配合報告,豈非亂了套?

至於民眾黨團批評,自休會以來,黨團相當多的重要索資都遭各部會推託不回,但別忘了,立委有質詢權、預算審刪權,若認定這些部會藐視國會,那就開議後,拿出立委的真本事,而非濫權當自己是太上院。

「無規矩不成方圓」,立法院監督行政院,本就是民主制衡原則,在野黨賣力衝聲量前,請先學懂「國會的規矩」。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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