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節悖論

  「警告民間不要慶祝雙十節」與「官方紀念辛亥革命」看似矛盾,實則不然。在紅朝式的辯證思維下,兩者其實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一個意識形態工程的不同面向。

  「警告民間不要慶祝雙十節」的人,也不是不知道雙十節跟所謂「分裂國家」無甚關係。特意警告這一點,是要強調「紅朝以外,別無中國」,不允許再以「愛國不愛黨」、「反共不反華」這類說法蒙混過關。

  畢竟,雙十節的一大微妙之處,就是跟「前朝」有千絲萬縷的連結,也確實被若干人士拿來當成「另一種中國」的政治象徵。於是,對於雙十節的態度,可以充當一種忠誠測試,其要旨如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黨國;倘若反黨,就是反國。你不反黨反國?那為什麼要慶祝雙十?借用小說《鹿鼎記》裡面韋小寶為難施琅的說法:「施將軍…念念不忘前朝的賜姓,那也怪不得。倘若真是忠於我大清,應當稱鄭成功為『逆姓』、『偽姓』,『匪姓』、『狗姓』才是。」

  至於「官方紀念辛亥革命」,則是要壟斷辛亥革命的歷史詮釋,把它定調成中華民族革命先行者的英勇事蹟。至於承繼革命正統的是誰?自然是當今的紅朝聖上了。雖然辛亥年所發生的事,實際上毋寧更接近於一批血本無歸的投資人群情激憤,引發一場絕大風波,最終讓「扛著龍旗反龍旗」的野心家把朝廷掀翻,但這個版本的敘事顯然不宜多談,尤其是今年。

  一言以蔽之:不是不能慶祝,只是不能給你慶祝。官方的革命史觀敘事,必須佔據主導地位。所以,紀念辛亥革命的活動要由官方籌辦。表面上,這是要打擊「分裂國家」,但受到最大打擊的,其實是那些自認為「我不是分裂國家、只是要爭取民主」的大中華主義者。

  至於對抱持臺灣本土認同的人,這怎樣都無所謂。以臺灣的歷史軸線而言,1911年10月10日就是一個平常的日子。相較之下,1921年10月17日臺灣文化協會成立,對臺灣社會的影響反而更加深遠,直迄今日。

< 資料來源: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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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凱

陳怡凱
陳怡凱律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現服務於元鴻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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