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統治者對台灣的語言政策

以下是拙著《台灣史101問》的其中一問:

*歷代的外來統治者對台灣的本地語言所採取的政策與態度有何異同?*

答:

台灣第一個外來統治政權,始於一六二四年的荷蘭。荷蘭人進入南台灣,是平埔族西拉雅人的範圍;荷蘭人為了傳教方便,用羅馬字(拉丁字)拼西拉雅語,將《聖經》、〈十戒〉等基督教經典,翻譯成西拉雅語的羅馬拼音文字,盛行於當時的新港社,是為「新港文書」。這種文字使用了長達一百五十年之久,才被後來從中國閩南來的漢文化侵滅而消失。

西班牙人在北台灣殖民統治達十六年。一六三一年,傳教士Jatint Esquival在淡水努力學習當地語言,數月間編成《台灣島淡水語辭彙》(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所謂「淡水語」,當然是凱達格蘭語。此外,他又用羅馬拼音字,寫了一本可以用凱達格蘭人的語言讀懂的《台灣島淡水語基督教理》(Doctrina Cristiana en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Hermosa)。可惜,這兩本書至今都已散佚。一六三五年之後,西班牙勢力進入蘭陽平原,傳教士進入傳教,替噶瑪蘭人受洗,傳教士也以羅馬拼音的噶瑪蘭語撰寫語彙及天主教教義書。(詳見方豪,《台灣早期史綱》)

以上兩個外來政權,沒有消滅本地語言,反而替原本沒有文字的南島民族,創造了文字。

鄭氏東寧政權在台南建立後,實施儒家化的政策,一六六六年完成孔廟(稱為「聖廟」)的興建,並於其旁設立學校,稱為「明倫堂」,更進一步引進中國的科舉制度。這套儒家化的措施,使得新港文與平埔族母語開始受到威脅。但因鄭氏政權管轄範圍有限,政權維持也不長(共二十二年),所以平埔族語文沒有被全面摧殘。

到了滿清帝國時代,特別是十八世紀中葉以後,來自閩粵的移民日增,平埔族語文更加受到漢語族文化的衝擊;加以滿清政府透過官方的政策,實施對平埔族的漢化(甚至儒化)措施,其中「社學」的設立,用來「教化」原住民平埔族孩童,是造成對平埔族語文最大的威脅。從一六八六年(康熙二十五年)在西拉雅族的四大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 社、麻豆社)設立「社學」起,到了乾隆年間,各廳縣為平埔族所設的社學,已達五十一所。當時社學所讀的科目有《三字經》、《四書》等。在荷蘭時代「鵝筒慣寫紅夷字」的平埔族孩童,在上過社學之後,開始「琅琅音韻頌關雎」了,自己的母語也因此流失。當時的社學老師,多為閩南人,以閩南語發音為主要;來自閩南的移民,當然也以閩南語流通,而少部分粵籍移民則帶入客語;因此,十八世紀中期以後的台灣社會(高山族原住民區域以外),逐漸全面閩南化或客化。平埔族的母語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閩南話與客家話成為台灣本地人的母語。(詳見本書第30問)

日本人統治台灣的語言政策,固然以推廣「國語」(即日語)為主要(起先在各地設立「國語傳習所」,作為後來各地改設「公學校」的基礎),但是日本殖民統治的前半期,並沒有對本地的母語採壓制措施,仍然尊重台灣人的母語,甚至鼓勵當時來台灣的警察學習台灣話,以利和台灣民眾溝通,怪不得後來有幾部台語詞典,都是由退休警察編著(詳見潘為欣,〈日治時期警察台語教材中的思想觀念〉)。台北師範學校的甲科學生(日本人學生),都還有「台灣話」課程;而師範學校的乙科學生(台籍學生),也設有「漢文」科目,聘請台灣本地的漢學家,以閩南語教學。著名的漢學家劉克明,就是早期在台北師範學校擔任漢文課程的著名教師。

而在一九三七年以前,台灣的報紙大部分都有「漢文版」與「日文版」對照。即使連官方的報紙,如《台灣日日新報》、《台南新報》……,都可以看到漢文版的新聞。直到一九三七年中日戰爭爆發,進入「皇民化」時期,大力推行「國語運動」,才開始全面壓制台灣人的本地語言,不僅報紙的漢文版全面停止,在學校裡面也禁止學生講本地母語。

中國國民政府時代

國民政府於一九四五年十月接管台灣後,隨即於隔月派員來台準備籌設「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一九四六年四月二日正式成立之後,首先頒布標準「國音」,同時於各縣市設立「國語推行所」、講習班,積極推展國語運動。台灣人又被賦予新的「國語」。

陳儀一到台灣之後,即以台灣人不懂國語、國文為由,排斥台灣人,許多台灣知識份子因此被拒於公職之外。所以,當時的省參議員郭國基,要求政府要登用本省人材,「絕不容以台胞不解國語國文為理由,拒絕登用台省人,此種看法不僅無理由,且侮辱台胞無過於此」。

國民政府認為台灣受日本「奴化」甚深,對「祖國」文化不了解,所以要積極清除台灣社會的日本色彩。透過「國語」的學習,以便了解中國文化。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台灣的鶴佬話(福佬話)、客家話,與被列為「國語」的北京語,同屬漢語系。日本人禁止這些漢語系語言,目的是要清除台灣人的漢民族意識,沒想到中國政府來了之後,竟然也以禁止這些漢語系語言來清除日本思想,簡直愚蠢至極。

在推行國語政策的過程中,重要機制之一是透過教育體系,尤其以師範教育為首要。行政長官公署於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五日頒布的「台灣省三十五學年度小學教員暑期訓練實施辦法」中規定,國語、國文、歷史不及格者,即取消其任教資格(但是如果國語文及格,其他科不及格,而平均及格者,仍發給結業證書)。自一九四九年起,省教育廳實施師範學校國語國文畢業統考。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教育廳令各級學校應以「國語」教學,嚴禁「方言」,教師和學生之間談話都必須用「國語」。聘請教員時,應考慮其「國語」程度,如「國語」程度太差者,不予聘用。此後,更三令五申,強調此項政策。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有「台灣省國民學校加強國語教育辦法」,責成校長監督、考核之責;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教育廳再頒「台灣省公私立小學加強推行國語注意事項」,此一命令,最重要在於推行國語成為校長考核教師年終考績之一,而學生說不說「國語」,也影響到其操行成績。

其實,在終戰初期,有一段曇花一現的、尊重本地母語的插曲出現,那就是甫創刊的《國語日報》(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創刊),曾經主張「提倡恢復本省方言」,其「語文乙刊」內容,以提供方音符號的基本教材及創作文章,讓讀者進行對照學習為主,並以省國語會專家學者的理論支持為輔,來實行台語復原,從方言比較來學習國語。可惜,該報「語文乙刊」僅刊行六年(自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一九五四年十月),就難抵擋定於一尊的語言政策而告停刊。(詳見薛政宏,《「國語日報」內容之研究》)

在「定於一尊」的語言教育政策下,台灣本地的語言,不論是鶴佬話(俗稱台語)、客家話,或原住民族語言,都受到極度的歧視。大約在五○、六○年代間,本地學生在學校如果說自己的母語,往往要受到各種處罰(或打嘴巴,或罰跪,或罰錢……不一而足),備受屈辱。學生長期接受這種歧視的語言教育,久而久之,產生巴夫洛夫式的古典制約反應,對自己的母語也會習慣性地自我歧視,自認為說自己的母語是一件鄙俗的事。

台灣住民的母語,在經過日本「皇民化」運動的摧殘之後,得不到將養恢復的生機,立刻又受到國民黨語言霸權政策的再度摧殘。可悲的台灣人,在日本時代,日本人要他們以日語為「國語」;國民黨來了,要他們以「北京語」為「國語」。台灣人的「國語」,隨著統治者的轉變而變換,自己的母語卻在這些外來的「國語」霸權下枯萎。著者預估,大約到了二○三○年代,台灣本地的各母語,不論是客語、福佬語或南島民族語言,勢必絕滅。

教育有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文化的傳承與更新。語言是文化的重要內容,消滅語言,就是在摧折文化。「教育」淪落到摧折文化,那就「反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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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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