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何時對高虹安提告?

 

高雄市議員李眉蓁的碩士論文抄襲,原作者雷政儒提出告訴,地檢署依【著作權法】起訴。原告透過委任律師呂秋遠表示絕不和解,要讓抄襲的李眉蓁入監(附圖一)。

另一位論文抄襲的大咖民意代表,就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高虹安。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經濟部的專案研究,侵犯屬國家擁有的著作權。不知道經濟部何時才會對高虹安提出告訴?

為了不讓經濟部有包庇掩護高虹安的理由,我把高虹安論文抄襲的證據公開如下:

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參與一個經濟部委託的專案研究計畫。高虹安與她的指導教授李傑,加上兩位資策會的同仁,將專案研究成果發表在學術期刊(附圖二)。

這篇期刊論文的結論下方有段感謝詞,說明該研究屬經濟部委託的專案計畫(附圖三)。在發表的論文感謝經濟部的資助,是政府專案計畫的慣例,感謝詞的內容來自專案委託合約(附圖四)。

經濟部的專案委託合約還有另一條規定,即專案研究的所有成果,包括發表的期刊論文,智財權屬國家所有,參與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附圖五)。雖然高虹安等人是這篇期刊論文的作者,但著作權屬國家所有。

把這篇期刊論文的題目鍵入谷歌學術搜尋,可以得到兩筆結果(附圖六)。除了一個用詞不同,兩筆搜尋結果的標題完全一樣。第一筆是高虹安與他人合寫的期刊論文,發表於2017年;第二筆竟然是高虹安自己的博士論文,完成於2018年。

我印出這份期刊論文,並與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仔細比對。除了第一和第二頁之間的半個段落,這篇期刊論文的內容「全部」被高虹安抄襲到她的博士論文,包括所有圖表與參考文獻。

高虹安的抄襲是最省事的「剪、貼」,而且是一字不漏的抄,連文法錯誤都照抄。附圖七到十二是兩份著作的比對結果,期刊論文上的手寫備註,就是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的頁數。

高虹安侵犯經濟部擁有的著作權,證據確鑿,無從抵賴。經濟部不需再做任何蒐證,只要把這篇貼文的截圖印出,附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就可到地檢署提告。

經濟部委託高虹安等人執行專案研究計劃,動用的是全民繳納的稅金。委託合約白紙黑字載明,研究成果的智財權屬國家所有。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經濟部委託的專案,等同竊取全民擁有的財產。

李眉蓁論文抄襲的受害人只是一介平民,都知道用司法保護他的著作權。經濟部是擁有公權力的政府機構,對高虹安侵犯國家擁有的著作權,更不能視而不見,甚至予以包庇掩護。

我要再問一次:經濟部何時對高虹安提告?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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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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