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政黨干預新聞自主

依自由時報1月21日A4版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原訂繼續協商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國民黨團要求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解職後,才願繼續進行協商,由於莊昨未被解職,國民黨團也未出席協商,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受訪表示,等華視董事會今天處理完莊豐嘉人事案再說。

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資料照)

 

目前,台灣已經由獨裁專制走到自由民主,卻發生政黨干預新聞自主,讓新聞自由受損,相當不應該。誠如莊豐嘉在受訪談到,自己去留無足輕重,但朝野兩大黨同時公開要求介入公廣集團的人事案,「這大概是台灣民主化後前所未見,這比我的人事案更值得社會關注。」

回顧50年前,美國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於1976年6月30日以六比三裁決《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有權發表「五角大廈文件」,聯邦政府無權干預和阻止。當時大法官雨果·布萊克(Hugo Black)在判詞中寫下了一句震古鑠今的名言:「只有一個自由和不受箝制的新聞界,始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騙手段。在新聞自由的各種責任裡面,最重要的就是要防止政府任何一個部門欺騙人民……。」

按自由民主國家與獨裁國家最大的差異,前者的新聞自由得到憲法及法律的保障;而後者則毫無新聞自由可言,即令有一絲一毫妝點門面的「自由」,而這些「自由」又在軍法、戒嚴法、黨章、特務和公安的虎視眈眈下,萎縮、變形或消失。

平心而論,新聞自由是政治社會及世界文化進化動力之一。前述有關「莊豐嘉去留未定 總預算協商卡關」之報導,發生在21世紀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台灣,讓人不可思議,政黨干預新聞自主,讓「新聞自由」不存在了嗎?令人深思。

(仲裁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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