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高虹安、林智堅超級比一比

翁達瑞出來踢球囉!

 

今早起床,發現谷歌新聞被洗版,都是柯志恩要翁達瑞出來踢球的新聞。柯志恩犯了論文抄襲被我揭發,竟然還好意思要我評論林智堅被控抄襲一事。

只要能把爭議釐清,我絕對不會逃避。要踢球就來吧,而且一次踢三顆!

在這篇貼文,我要比較柯志恩、高虹安、與林智堅三人的論文抄襲爭議。只要看完此文,任何人都可成為學術倫理專家,上政論節目對政治人物的論文品頭論足。

#柯志恩的爭議

柯志恩曾發表兩篇期刊論文,內容有相當程度重複,包括第二篇摘要的內容96%來自第一篇。更嚴重的是,柯志恩隱瞞兩篇論文的關連。因為兩篇論文都掛名柯志恩,這在學界叫「自我抄襲」。

同一作者發表兩篇主題類似、內容重複的論文,可稱為「一稿兩投」。更精確的說,柯志恩的第二篇論文不是原創,而是拿第一篇當模板改造的論文。

#高虹安的爭議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自她與另三人共同發表的期刊論文。這篇期刊論文又取材自資策會的專案研究報告。至於高虹安在這個專案扮演的角色,我並不清楚。

博士論文要有原創性,不得使用已出版的作品,除非事先獲得校方的許可,並有充份的揭露。高虹安博士論文的參考文獻,並未包括她大量引用的那篇期刊論文。

博士論文也必須是個人的作品,不得使用與他人合作的成果,除非事先獲得校方與共同作者的同意,而且要充份揭露。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並未揭露這些資料。

博士論文不能用就學前的作品充數,更不能竊取擁有版權的著作。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原始材料取自資策會的專案報告,著作權屬經濟部所有。

#林智堅的爭議

林智堅擁有兩個碩士,得自中華大學與台灣大學。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與新竹科學園區的一份專案研究報告,內容幾乎完全一樣。林智堅與另一位台大同學的碩士論文,也有不少段落重複。

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顯然是「一稿兩用」。關鍵在於林智堅是原作者,或只借用專案報告充當碩士論文。

林智堅與另一位台大同學的碩士論文,抄襲證據明確。問題在於林智堅抄同學,或同學抄林智堅。

#三人的解釋

柯志恩:

柯志恩矢口否認犯了學術不倫。針對自我抄襲,她說這是柯志恩抄柯志恩,都是自己寫的。針對一稿兩用,她說兩份研究的樣本不同、結論不同、頁數不同。除了柯志恩的自我辯護,我沒看到相關人士捍衛她的學術不倫。

高虹安:

高虹安被揭發論文抄襲後完全噤聲,對外沒有任何解釋。我也沒看到相關人士捍衛她的博士論文。

林智堅:

林智堅在第一時間就出面澄清,他是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的原創者。林智堅的指導教授也公開聲明沒有抄襲問題。林智堅參與教授承攬的專案,在教授的指導下完成論文,並充當專案的結案報告。

針對台大的碩士論文,林智堅也澄清沒有抄襲,而是同學參考他的初稿。林智堅的台大指導教授也公開聲明,林智堅的論文有原創性。林智堅的同學也在論文裡感謝林智堅的資料分享。

#作品的本質

三件抄襲或疑似抄襲案,作品的本質不同。

柯志恩涉及期刊論文抄襲。期刊論文是學術倫理標準最高的作品,原因有三:1)期刊論文有眾多讀者,還可能被引述。2)期刊論文可供柯志恩升等、加薪,甚至跳槽。3)期刊論文可增加淡江大學的聲譽。

高虹安抄襲的是博士論文,學術倫理標準低於期刊論文,但高於碩士論文。博士論文不是公開出版品,品質出錯傷害不大。反過來說,博士論文是學者訓練的終點,未來也可能在期刊發表,因此必須符合一定標準的學術倫理。

林智堅被控抄襲的作品是碩士論文,屬學術倫理標準最寬鬆的作品。碩士論文與修課學分都是畢業條件,只是「學位」論文,但不是「學術」論文,未來在期刊發表的機會幾近於零。此外,碩士學位屬專業學位,而非為了訓練學者。以上是碩士論文學術倫理標準寬鬆的理由。

#作者的身份

柯志恩違反學術倫理的當下,是淡江大學的副教授兼研究所的所長。學界中人違反學術倫理不可原諒。

高虹安違反學術倫理時,還是博士候選人,只具有「準學者」的身份,違反學術倫理尚情有可原。博士論文抄襲通常有補救之道,但情節嚴重者也會被撤銷學位。

林智堅的碩士學位屬在職專班,連正規的碩士班都不是。北美的大學早已取消專業碩士生的論文要求,除了考試不作弊與報告不抄襲,沒有其他的學術倫理要求。

#第三方立場

柯志恩:

柯志恩的抄襲案涉及第三方,包括淡江大學與期刊出版商。淡江大學有教師規範,禁止論文抄襲行為。期刊也有投稿規範,只接受原創的論文。除了違反學術倫理,柯志恩也違反了淡江與期刊的規範。

高虹安:

高虹安的抄襲案有三個第三方:辛辛那提大學、資策會、與經濟部。高虹安的論文抄襲違反辛辛那提大學的校規,不符資策會的專案合約,並侵犯了經濟部的著作權。

林智堅:

林智堅被控抄襲的兩份碩士論文,各有兩個第三方:台大的論文有校方與同學;中華的論文有校方與專案委託單位。

林智堅在台大與中華的教授都有出面澄清,相當程度代表校方的態度,除非校方又有不同的說詞。

林智堅的台大同學仍然保持緘默。只要他沒出面反駁,林智堅的說法應被接受。至於專案委託單位,與林智堅沒直接關係。這部份的責任在承攬專案的教授。

#超級比一比

根據「證據的強度、三人的解釋、作品的本質、作者的身份、第三方的立場」,這三件抄襲或疑似抄襲案的嚴重程度,超級比一比的結果如下:

柯志恩:證據確鑿、情節最嚴重,不可原諒!

高虹安:證據確鑿、是否情有可原,視情節輕重而定!

林智堅:證據薄弱、若不是烏龍爆料,情節也是三者最輕微。

翁達瑞踢進三球囉!柯志恩,輪到妳了!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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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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