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立委的自傷

2018年7月15日辛辛那提大學審完現任高虹安立委的博士論文。四年後高委員在2022年9月召開記者會的前幾天才默默的在那2018年的論文加上編號64的最後一篇參考文獻。

該2018年博士論文的第一,二,三,六章內引用了一篇2017年已發表的論文。2022 年才添加的第64號參考文獻指的就是2017那篇論文。

任何一篇學術論文引用了已發表的論文就要誠實的標示,不然就是抄襲。這是學術界的共同最低標準。不論高委員在2017年已發表的文章的作者順序為何,她2018通過的博士論文,沒列2017論文為參考文獻就是抄襲,就是錯的。雖然罰則可能因案而異,但是對抄襲的認定則無因案或因人而異,更遑論任何政黨色彩。

(另外該2017論文的其他三位共同作者,也要同意高委員可把2017年論文發表的研究成果,加入她2018年的博士論文。)

高委員在2022年9月召開記者會的前幾天才在她的2018年博士論文加入参考文獻第64號。這正是高委員自己證實她2018的博士論文有抄襲2017年已發表的論文的問題。

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資料照)

 

 

其實即使高委員在記者會前幾天已設法加入那第64號參考文獻,但她的整個博士論文內至今還是沒有任何標示指出那些是源自2017年的論文。換言之這個2022年9月改過的論文到今天還是存有抄襲有關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務實的把整篇2018年論文該註明引用參考文獻第64號的部份全盤俱實的標示出來。

發現問题,發現錯誤,如果改進問題的態度是就加個参考文獻看是否能不留痕跡的唬過大眾,如果改進的做法是膚淺的加個在通篇論文沒標示的參考文獻來敷衍辛辛那提大學,這是竹科的高學歷工程師或新竹選民可接受的市長嗎?

學歷高不是就能做對每件事。我們也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是聖人,但高委員有不少還要在做人處事自我改進的地方才適合當父母官則不難看的清楚。政治人物的學歷和能力該不該被自動的劃上等號正是這次選舉在鞭策台灣人民的機會教育。對比幾個星期後習進平在中國的登基,台灣這次選縣市長不是「精彩、 多元又民主」嗎? 至於那聳人的高委員被「惡霸性侵說」應是「誤診」,也扯的太遠。愛惜高委員就不宜驟下不正確的診斷。倒底高虹安委員的論文抄襲問題的起源正是她2018年的「自傷」!

(哈佛大學榮譽退休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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