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馬英九上一堂憲法課

馬英九反對使用台灣國慶日,更直嗆「請蔡總統在中華民國國慶大會上,闡明中華民國憲法,釐清我國與大陸的關係,是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絕非兩個國家」,社會譁然。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忍不住嗆馬「聯手中國欺負台灣人」

馬英九雖號稱法學博士,但顯然馬的「憲法」應「死當」重修,不只整部中華民國憲法並無馬所說的「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甚且在憲法解釋上,也完全沒有任何一號大法官解釋支持馬的說法。相反的,大法官從中華民國憲法解釋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不可破毀的憲法重要本質,所以如刻意混淆台灣與中國的主權,等於將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推向中國獨裁專制,反而才是大法官解釋所認定的違憲。

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文揭示「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基於前述規定所形成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乃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基礎」,也就是大法官認定現行憲法最重要本質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不是馬的「一國兩區」或「互不承認主權」。

簡單來說,馬的「互不承認主權」說法,不只在憲法上沒有任何大法官解釋支持,全球民主國家更是聽不懂,也完全無法接受。馬先生刻意混淆「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主權,反而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推向習近平無限任期下的中國獨裁專制,而牴觸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的民主憲法重要本質。很顯然,馬先生憲法素養嚴重過時,且已恣意曲解、幻想,真應重修憲法課!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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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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