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妄為的高虹安

 

高虹安與三位共同作者,改寫資策會的專案研究報告投稿期刊,又將出版後的期刊論文抄進博士論文,並提供給資料庫供大眾付費下載。

高虹安真的膽大妄為,不只侵犯資策會的著作權,還陷害這家資料庫跟著侵犯資策會的著作權。高虹安多麼膽大妄為呢?以下是我的說明:

#歐美大學的論文規範

歐美大學對博士論文有幾個規範:必須是未曾出版(unpublished)的原創作品(original work),學生是單一作者(sole author),且不能有侵犯版權的引述。

如果博士論文未能符合上述的規範,學生必須事先獲得校方的許可,取得相關的法律授權,並在論文充份揭露。

上述規範的執行因校而異。有些大學採取「事先預防」,要求博士生畢業前具結保證論文符合規範。有些大學只將規範納入校規,對違規的博士生施行「事後懲罰」。

#事先預防的執行制度

朱立倫就讀的紐約大學採用「事先預防」的機制,要求博士生畢業前具結保證。附圖一是朱立倫的切結書,保證下列事項:

~論文絕無曾經出版,或在美國有版權宣告的內容。

~論文是單一作者且作者是著作的所有人。

~論文無誹謗性或傷害性內容,沒有侵犯他人的版權。

朱立倫的切結書還宣示:若有人因這本論文對紐約大學提告,他將竭盡所能捍衛紐約大學。這是一份經過「公證」的切結書,具有充份的法律效力。

#事後懲罰的執行制度

我就讀的伊利諾大學則採「事後懲罰」制度,只將論文規範納入校規。我論文的封面有一行字:「繳交論文是取得企管博士學位的部份條件。」(附圖二)若論文事後被發現違規,我取得學位的條件就不成立。

在論文口試委員的簽名頁之後,還有我的版權宣告(附圖三)。這個版權宣告等同切結論文是原創作品,我是唯一作者,且無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我博士論文的電子版被收錄到資料庫供人下載。在電子版首頁的使用說明,第三段解釋論文不完整的可能理由,包括刪除無版權許可的內容。(附圖四)

在收錄我的論文之前,這個資料庫要求我給予授權,允許使用者付費下載。之後的複製仍要經過我的允許(見使用說明頁下方的文字)。

#高虹安的膽大妄為

據我的了解,辛辛那提大學並無要求博士生具結論文的原創性,但有將論文撰寫規範納入校規。若有博士生違反規範,校方可施行「事後懲罰」,包括撤銷學位。

在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我並未看到她的版權宣告。儘管沒有版權宣告,高虹安仍將博士論文的電子版提供給資料庫供人下載。

高虹安此舉膽大妄為,包括幾個方面:

~高虹安並未擁有論文的完整版權,卻仍授權資料庫提供給大眾下載。

~高虹安未取得共同作者的同意,也未刪除這部份的內容,就將她的博士論文交給資料庫供人下載。

~高虹安未取得資策會的同意,也未刪除有版權爭議的內容,就將她的博士論文交給資料庫供人下載。

這就是高虹安的膽大妄為:除了犯了抄襲的學術不論,她侵犯了共同作者的權益,違反了資策會的著作權,更誤導論文資料庫犯下侵犯版權的罪行。

#資策會要硬起來

資策會要硬起來,不能坐視高虹安的膽大妄為。除了追訴高虹安的侵權行為,也要對美國的論文資料庫求償,再由這家資料庫來收拾膽大妄為的高虹安。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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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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