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昨天唸一下就算了,我就開始講古,
結果一堆虹衛兵又跑來嗆聲。
我覺得你們可以去問一下核終,一直嗆我,會發生什麼事情。
我不但不會閉嘴,還會開始一直講。
高虹安展開記者會,秀出電子郵件,
說資策會知道她兼職,而且她沒拿錢。
1.資策會說妳沒申請兼職,
妳要打臉,就直接拿出申請兼職公文紀錄來,
拿電子郵件幹什麼?電子郵件是公文嗎?
不直球對決,一直兜來兜去幹什麼?
2.如果要證明自己沒拿錢沒拿股票,很簡單,
把當年的報稅資料拿出來,就確定了,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用嘴巴講,誰不會?
不過就算是妳「沒拿錢」,妳還是兼職啊!
3.兼職有兩種,一個是無給職,一個是有給職,
不管哪種,都是兼職!
妳說妳沒拿錢,那就不是兼職嗎?
無給職也是兼職啊!
兼職的法律概念,
我們看一下法院判決跟人事行政局、教育部的函文,
他們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喔!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5年度鑑字第13784號判決:「故公務員如經選任為私人公司之董監事,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而不論其是否實際參與經營活動,亦不問有無支領報酬或其他獲利。」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給字第0930062864號函:「各機關爾後訂定或修訂組織法規時,有關兼職人員兼職酬勞之條文,請統一訂定為「......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教育部 (84) 臺人字第063663號函:「故國民中學專任教師借調至行政機關服務者,依上開函釋不得兼任公營事業經理人,無論該兼職係無給職或有給職。」
這些判決跟函文,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
說自己沒拿錢,就不是兼職?
麻煩高委員跟虹衛兵別偷換概念啦!難看!
#我才不想拿什麼名次
#林北是被逼上梁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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