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的論文與彭文正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台北地方法院就「蔡英文總統的博士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進行審理。當庭,蔡總統的律師連元龍拿出裝著蔡英文論文原稿的黑盒裡的論文給大家看。對於這本論文,彭文正律師團強調論文裡面有立可白的痕跡、缺頁等問題,不足以證明是蔡總統的論文。

這個由彭文正所提起的訴訟,對台灣的選舉造成相當的影響,彭文正是應該知道的。但是對於彭文正律師團在訴訟上的作為,我必須指出若干問題:一、彭文正被蔡總統告妨害名譽罪,結果就跑到美國沒有回國。其實妨害名譽罪基本上是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妨害名譽罪成立,大概都是判罰金,並不會被抓去關。相信彭文正的律師會跟他講才對,而彭如果知道此事,還是不回國參與審理,那給一般人的印象就是怕被關而逃亡海外。既然敢告總統,卻連個小罪也不敢面對,這顯然不是大丈夫的作為。刑事訴訟法有所謂武器公平之原則,這雖不能適用於本案,但是彭的告狀有大批媒體報導,對蔡所形成的壓力非常大,但彭只是被告個妨害名譽,卻躲躲藏藏?

二、由於彭文正不出庭,法院基於刑事訴訟法,當然要拘提彭本人到庭才能審理,所以發布通緝,目的只是要彭出庭,並不是把彭當做已確定的犯人要抓去關。彭對這個只是要出庭的拘提,卻都不敢面對。其實彭只要跟法官講要出庭應訊,這個通緝就會被取消,可是彭卻執意不做,而一般人對通緝的名稱並不熟知,以為這是對彭迫害,這就不得不被懷疑,這樣的動作是故意要打擊蔡總統,以及她所領導的執政團隊。

三、蔡總統的律師既然已提出論文,彭的律師團如果要說該論文不足以證明是蔡總統的論文,那麼依據舉證分配之原則,彭的律師團必須舉證。其實,論文內縱有瑕疵之處,但只要是經過論文審查,學校頒授學位,那麼要以論文有缺頁、有立可白之塗痕認為是假論文,這些基本上都只是本案非重要的實質問題,不會影響學位之取得。如果沒有論文,那才是確認沒有博士論文之訴的重要實質問題。

或許,民進黨這次選舉大敗,是彭文正等所欲達成的效果,所以彭的律師團似乎認為沒有繼續戰鬥的必要,可能就會草草了結。但對民進黨來說,這個訴訟就宛如是共產黨對付以前國民黨的手段一般,可要做為殷鑑好好反省。

(作者為前開南大學法律系主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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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正修

張正修
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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