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三分之一的人不能從政

黑道,這種事是這樣,咆哮很容易、秀肌肉很容易、拿來攻擊政敵很容易,但是真正要解決問題,就很不容易。因為只要是民主政黨,為了爭取選票,就需要普世化,黨員與支持者,肯定什麼都有。民進黨的黨員裡,有沒有「曾有組織犯罪條例」前科記錄的人?當然有。但是,民眾黨、時代力量也會有。甚至於最大的犯罪前科者匯集政治組織,也就是國民黨,不論是人數與比例,照館長的意思,三分之一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為什麼?因為黨章沒有規定,黨員必須不能犯法、或是只要曾經犯法,就不能加入這個政黨。況且,就算不能犯法,加入政黨以後犯法,也只能開除黨籍而已,難道可以未卜先知,知道這個沒前科的黨員,以後應該會犯法,所以預先開除,或不准他加入政黨嗎?

所以,黑道這件事,根本就是假議題,只是為了要選舉,抹黑對手才使用。不然,哪個政黨沒有組織犯罪、詐欺、槍砲、毒品前科的黨員?除了台灣彌猴吱吱黨以外,那個政黨可以站出來這麼說?

更不要說國民黨,這個政黨也好意思出來抹黑別人?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有六十幾位來自洪門。而孫中山,在1905年就擔任洪門大陸山山主,也就是帶頭大哥。他的政敵陶成章,在民國元年被陳其美與蔣介石刺殺。洪門當時對於中國革命的貢獻非常大,出錢出力,甚至刺殺政敵。蔣介石,在1922年拜杜月笙為師,加入青幫。上海青幫與國民黨結合,殺害共產黨員、工會領袖,國民黨的四一二清黨事件,就是幫派協助,才能殺害這麼多的異議份子。

來台灣以後,黑道就像是國民黨的尿壺,用完即丟,所以沈寂了一段時間。四海幫與竹聯幫,大概就是代表外省人高層第二代與底層眷村二代的結合,最早的四海幫,甚至模仿國民黨有中常委的設計,而竹聯幫也有類似八旗制度的堂口。在幫派壯大以後,國民黨政府經常會利用他們去做暗殺、恐嚇、滅口等政府不能做的事情,例如揭發蔣經國私事的作家江南,就在美國被政府指使的陳啟禮等人暗殺。至於本土黑道,原本是散佈在各地的小幫派、小角頭,但是在一清專案以後,深知團結真有力的道理,於是各地角頭在1986年組織成天道盟。天道盟與國民黨政府的關係,比起竹聯幫或是四海幫,都要疏遠一些,政治暗殺、恐嚇的事情,也比較少介入。

但是,在解嚴以後,就不一樣了。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大量的黑金開始進入政治。不論是天道盟、四海幫、竹聯幫等,甚至地方角頭,只要有人有錢,能在各種選舉場合、樁腳等方面壓制民進黨,國民黨都照單全收。1990年代的黑金政治,一發不可收拾,包括羅福助、鄭太吉等人、都曾經一度認為,打人、殺人不犯法。屏東縣議長鄭太吉,就曾經說過,高屏溪以南殺人不犯法,最後在某個母親面前,把兒子開槍打死,媒體不敢報導、警察不敢抓人。有部電影《黑金》,當然就是在講國民黨政府,梁家輝的「我們的政府很有錢啊!」、「我說完,誰贊成、誰反對」,大家不是都耳熟能詳?

大家都覺得這是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風雨?現在就是要監督民進黨,扯國民黨的破事做什麼?不是啊!根據國昌老師的統計,今年的地方選舉共有1677名縣市議員候選人,其中,有195人具有犯罪前科,包含起訴、判刑定讞者及遭提報治平對象等,比例高達11.6%,比例最高的縣市分別為雲林縣24.6%、苗栗縣20.8%、金門縣18.8%、高雄市18%及彰化縣16.3%,僅澎湖縣沒有。政黨排序則為國民黨14.4%、民進黨9.5%、台灣民眾黨2.2%及時代力量2.2%,至於無黨籍候選人也有12.9%。

有這麼豐富的黑道背景與候選人,國民黨怎麼好意思攻擊誰是黑道?簡單提出一點名單就好:

蕭景田,國民黨現任中常委、彰化縣黨部主委,曾涉入殺警案。

許修睿,國民黨新竹市黨部主委,曾擔任四海幫幹部,恐嚇廠商被判刑。

鍾東錦,國民黨前苗栗縣黨部主委,曾因組織犯罪遭到管訓,劃破人家肚皮過,即將就任苗栗縣長。

邱奕勝,國民黨桃園市黨部主委,曾捲入地方賭博電玩案。

羅明才,國民黨立法委員,政二代,父親羅福助。

葉林傳,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副議長,家族與黑道「牛埔幫」有牽連。

何勝豐,國民黨南投縣議員、議長,涉及暴力案,提報為治平專案對象。

潘一全,國民黨南投縣議員、副議長,涉及暴力案,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報為治平專案對象。

沈宗隆,國民黨籍雲林縣議員、議長,因涉暴力案,曾派人毆打公務員,判刑確定,被提報為治平專案的對象。

黑道,存在於婚喪喜慶、廟會拜拜、攤販市集、酒店圍事中,從解嚴以後,就逐漸滲透進入政治,乃至於地方派系、黑金賄選,有時候甚至可以左右選舉結果。黑道這種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要不要禁止從政,只要能通過憲法檢驗,都可以公評。只是姑且不論是不是違憲,因應這個議題,民進黨現在提出選罷法修正案,明訂槍砲、毒品、組織犯罪等前科者,不得從政,國民黨會不會贊成?國昌老師與館長,會不會想要加碼?畢竟,根據館長的說法,台灣有三分之一的人不能從政,想到就覺得很刺激,不是嗎?

< 資料來源:呂秋遠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呂秋遠

呂秋遠
律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