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國內20類營業場所,過去限制室內冷氣溫度不能低於26℃,不過餐廳或百貨美食街用餐時段有豁免權。經濟部表示,希望用餐時段限制溫度在22℃至24℃之間, 明天起的首波試辦將納入餐飲、旅館等1300多個門市 ,預計試辦到明年底。
新聞一出來,一堆人說明明就是缺電,還講那麼多,
人家要開到幾度干你什麼事情?
嗯依照能源管理法,
政府還真的可以管到商家如何使用能源欸!(行政指導)
嗯政府在幾十年前(國民黨時代)就提倡節約能源,
那個時候也是缺電嗎?
馬政府時代,經濟部提出一個辦法(下圖),
要求商家溫度不能超過26度(大家應該有印象吧?),
現在經濟部是依照馬政府時代提出的辦法,
進一步要求例外情形的商家(在用餐時段的餐飲業),
把溫度控制在22-24度上下,有什麼問題?
不是說環保愛地球嗎?
難道不缺電就不用環保愛地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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