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黨產會的處分,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之後,全數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這已經爭訟好幾年,中間還聲請過憲法解釋,經憲法法庭確定黨產條例合憲,最高行才作成這次的判決耶。請問最高行的法官是賴清德任命的嗎?賴清德可以幫國民黨關說司法嗎?為什麼國民黨在最高行敗訴確定,是要怪賴清德破壞朝野和諧?而且國民黨這兩個月的表現,當底跟和諧哪裡扯上邊了。
再說,那是不當黨產耶,是國民黨過去不法竊佔國家的財產耶。政黨不是營利事業,我就問國民黨被沒收的458筆土地及數以億計的財產怎麼來的?就像是一個強盜被司法判決要繳回不法利得,然後強盜還大聲向全國嗆說國家司法是在破壞和諧,這邏輯你敢說我還不敢聽。
黨產會也說明了,只要是合法的政黨所得,例如政黨補助款都不在追徵的對象。朱立倫說這次被追徵8點多億是在追殺、國民黨會破產云云,那我只能說,如果一個民主政黨,都已經領了國家給的政黨補助還會破產的話,那你們就倒一倒算了,代表你們已經徹底喪失社會支持,沒有任何募款能力,無法靠正常的手段生存了。
一個政黨主席,說出這種話,真的滿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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