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委員打臉盧秀燕市長?] 這是2018年當時審查空氣汙染防制法時,盧秀燕"委員"的提案版本,其中寫到: "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應逐年遞減,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當時做立委的盧秀燕"委員",認為使用生煤逐年遞減,需要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現在管台中市的盧秀燕"市長",認為使用生煤的標準,自己說了就算了。 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盧秀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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