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你給我爬出來看看社會住宅法規!
什麼叫做社會住宅不能全給窮人住?
#那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的排富是排假的?
看看「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第四條第5項:
台北市108年度平均戶所得約140-150萬,
百分之50分位點以下了不起就100萬上下!
#月所得8萬能夠租你40500的房子你告訴我有沒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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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尖一點的人還能從這張圖看出不少端倪~
是的!
106年以前,法規還設定百分之40分位點以下!
你柯文哲當時還痛批 #月租3萬2的社會住宅乾脆貸款買房子.....
講的大義凜然以後,結果同年直接把社會住宅排富標準拉到50分位點!
你的居住正義還真是正義啊,#正義到讓我聞到一股濃濃的腐臭味!!
然後嗑到嗨過頭的贛粉各種花式護航姿勢層出不窮,根本是在掠奪納稅人的錢在幫財團建商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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