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思宇的查證能力?

可能是 2 個人、大家站著和文字的圖像

網友說,民眾黨國會主任陳思宇在「協尋」我。

我通常都在議會開會,或在地方服務,有什麼好協尋的?

一看,哇,不得了,原來是陳思宇指控桃園市長鄭文燦洩漏確診地點。點名我,以及其他幾位台北市議員,應該出來罵鄭文燦。

「民眾黨國會主任」要求「台北市議員」一定要監督「桃園市長」耶。

這邏輯是不是太特異了?

我對鬥爭沒興趣,民眾黨要怎麼鬥爭他黨,我通常不會去管。

但你若要針對我、點名我,那就不好意思了。

你不查證,硬要玍鳥比雞腿,那別怪我告訴你玍鳥和雞腿不一樣。

來看一下今天到底發生什麼事:

今天早上7點,指揮官陳時中就率領防疫團隊前往諾富特飯店,親自指揮撤離,現場還有媒體採訪拍攝。

「諾富特」這個地點,在今早7點就已經成為公開資訊了。

上午近10點時,桃園市議員質詢鄭文燦諾富特相關問題。

議員提出已經公開的資訊,質詢市長要求回答,難道市長要閃閃躲躲浪費議員質詢時間嗎?

下午2點,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仔細說明諾富特事件。

查證到這裡,應該很清楚了。

陳思宇把桃園的諾富特事件和柯文哲洩漏集中檢疫所地點相提並論。

但只要花10分鐘查證一下,就可以發現有三點不同:

1⃣️ 一個是指揮中心已經先公開地點;一個是指揮中心根本沒有打算要公佈。

2⃣️ 一個是議員根據已經公開的資訊,依法質詢,市長依法履行備詢義務;一個是沒人質詢他自己硬要講。

3⃣️ 一個是指揮中心事後召開記者會詳細說明疫情資訊;一個是指揮中心判斷認為公開地點不恰當,會妨礙防疫安排。

這三個砂鍋大的差異,聰慧的陳思宇主任竟然沒有查證,無法分辨。令人難以理解。

難道是顏色蒙蔽了思宇的雙眼?是否需要協尋思宇的查證能力?

國會主任上班時間應該好好專心做國會的工作。

怎麼會不知道指揮中心上午7點就公佈地點了?

陳時中7點去諾富特,思宇可能還沒開始嗡嗡嗡,所以不知情,我可以體諒。但下午2點的指揮中心記者會,已經進一步公佈更多諾富特案的細節,證實沒有洩密的問題。

民眾黨自詡清廉,但陳思宇掛名國會主任,卻在上班時間未查證就發文鬥爭台北市議員,不好好履行國會問政服務的責任,這樣ok嗎?

陳思宇若是公費助理,做的是國會的工作,還是黨的工作呢?

你要利用疫情搞政治鬥爭,我尊重;想選舉要炒話題,我理解。

不過至少請先把事實查證清楚吧。

 

 
< 資料來源:苗博雅 MiaoPoya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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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博雅

苗博雅
律師、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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