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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評論〉中國是敵國嗎?統媒社論大哉問

〈北社評論〉中國是敵國嗎?統媒社論大哉問

針對三十七位退將在中國,恭聽習近平訓話五十分鐘,被林全痛斥「違背國家忠誠」,並停發退休俸事件,中國時報發表社論:「恨國者追殺愛國者 何其荒謬!」 社論質問(意旨):一、若退將參加紀念華盛頓大會,聽川普演講,在演奏美國國歌時起立,是否不愛國?是否削其退休俸? 二、在國慶大典演奏國歌時起立、聽蔡英文演講的外賓,是否也違反對其母國之忠誠?三、若以上皆非,區別在哪裡? 四、退將並未洩漏軍機,單純聽習近平演講,應受憲法言論、遷徙、集會自由的保障。 五、辜寬敏出席國慶大典,不起立、不唱國歌,拒絕行禮,在野人士再怎麼批評,也不會主張用法律制裁辜寬敏。 之所以詳加節錄,因為不值一駁,但博君一粲,真正嚴肅的關鍵在這句大哉問:「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國』嗎?」是啊!要不然咧?尤其是軍事角度;而考究爭議之所以沉重,不就因為他們是軍人,是將官?體制上,將官退役還是軍人!重點是解放軍若非敵軍,難道是盟軍? 若中時認為中國不是敵國,解放軍非敵軍,明年何不邀請或設計「解放軍退將」參加雙十慶典,看他們來還是不來?起立聽國歌(孫文訓詞),坐聽小英總統演說,向孫文遺像行三鞠躬禮!民初,倡議廢除滿洲式「三跪九叩」,改以「三鞠躬」為最敬禮的正是孫文,何不試試,證明一下中國不是敵國? 至於依法,中國是不是敵國?以間諜罪為例,法院多依「國安法」論處,因為國安法明訂適用於「外國或大陸地區」;適用外國的「刑法外患罪」,估計係因中國「非外國」而未適用。依此,我國法律或司法判決適用法律上,中國不是敵國? 惟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十條:「本法所稱敵人,謂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因此,即使中國被認定非外國,所以非敵國,但以兩國武力對峙之嚴峻,依據「陸海空軍刑法」定義,中國絕對是「敵人」。 這點令人慨歎!只因統派邏輯掩耳荒誕,以致無時無刻企圖「殲滅國軍」的惡鄰大國,依法只能叫敵人。但如果這還不是敵國,甚麼才是敵國?除非心神喪失,真以為中國非國! (作者為北社社員,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6-11-24
誰說要公投法才能公投?

誰說要公投法才能公投?

中國人民網於小英就職前四天,引用聯合中國兩報報導,並採訪相關人士,針對五月十二日,國會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投法」修正草案,發表評論文章:「降低通過門檻.涉及領土變更.台欲修公投法.挑動兩岸敏感神經。」 文章警告:中國涉台專家徐博東先前就提醒過,如果「公投法」修訂通過,兩岸關係勢必「地動山搖」! 聯合報提到審查會中「國民黨立委全面棄守」,但人民網引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的話說:這個修正草案如果通過,將出現兩大問題。首先,裡面包括「最敏感、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領土變更」,很明顯就是「走向法理台獨」。其次,兩岸未來的任何協議要「先經過公投才可以談,大概什麼都談不成」。 這篇文章還說中國時報直言:上述規定門檻之嚴苛,更甚於現行「鳥籠公投」,兩岸和平、軍事互信協議等「深水區談判」幾乎無望。如今,立法院「公投法修正案」初審通過後,將近半年,似乎也沒了下文,難道中國共產黨的文攻武嚇奏效?其實,話說到底了,這部「鳥籠公投法」一肚子壞水,爛透,能修得周全嗎?乾脆廢掉算了! 先說「鳥籠」是怎麼來的?某種人的真心話大概也只會對中國透露,順便邀功。請看中國新華網轉載二○○五年「南方人物周刊」專訪陳文茜的報導,她說:「公投法大部分是我寫的」,還說:「大陸不想我們通過,但是並不知道,已經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不通過公投法」,所以「我的方法」是「我通過公投法,但我要讓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 夠明白了吧?但,重點是:誰說必須有公投法才能公投?當年的賴清德立委說得最好!他說:公投法頂多是程序法,讓公投能夠順利進行,歐洲十幾個國家為了成立歐洲共同市場,總共進行廿七次公投,其中有十幾次是在沒有公投法的國家進行的。公投權是「天賦人權」不是來自公投法,公投權的位階高於公投法!(立法院公報九十二卷五十四期院會紀錄) 公投,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表現形式。英美法系英國、歐陸法系法國均可由政府備好公投內容,經國會通過,以「法案」形式建請國家元首舉辦公投。要甚麼公投法?水到渠成。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6-10-25
斷奶黃埔 成就真正「國」軍

斷奶黃埔 成就真正「國」軍

雄三誤射事件,意外讓國人認識到,國造「艦對艦超音速飛彈」擁有世界前兩名實力,也讓國人扼腕,空有一流武器,國軍士氣何以低落至此?個人認為,國軍敵我意識模糊的深層結構問題,更值得國會嚴重關切,必須修法或立法遏止: 第一、校級軍官涉嫌洩密給國民黨,代表仍有軍官自認是黨軍,把國民黨當作「當然娘家」。這種一念之差的問題,涉及軍士官養成教育。假如軍士官學校及相關訓練單位也有類似「課綱」的東西,請立法規範,必須與國民黨「黨史」及「黨軍史」一刀兩斷! 孫文「聯共容共」引進共產黨「蘇維埃」及「政戰」觀念,並接受「共產國際」的資助,創設黃埔軍校,不是不可以談,但不應該再強調「黃埔精神」,因為客觀說,黃埔固然為國民黨培養軍事人才,但歷史性、關鍵性的最大意義卻在:壯大中國共產黨!共產國際出錢、出力、出理念,還提供武器裝備給黃埔,最後,果然依其初衷,從國民黨手中奪得中國執政權。 就結果論來說,中國共產黨比國民黨還要感激黃埔;沒有黃埔,就沒有共軍打著國民革命軍番號,在對日戰爭的敵後區壯大自己;而沒有趁隙壯大,就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幾十年來,國民黨卻把黃埔無限上綱,不覺得「不知亡國恨」嗎? 第二、在美國,總統到國會演說,全場鼓掌不斷,但有兩種人絕不鼓掌:一是大法官,一是參謀首長聯席會議的軍人!這種絕不干政精神值得學習!遺憾的是,我們的退將,包括一群解放軍手下敗將,一而再、再而三出現在中共統戰場合。 前海軍中將柯政盛被解放軍收買,在國軍內部發展組織;這種一聽就是叛國的行徑,居然輕判十四個月徒刑定讞,退休俸照領,加十八趴,每月照樣爽領九萬! 斷奶黃埔,阻力必大,但就像二○○五廢除國民大會(蘇維埃),非做不可!事實證明強調黃埔,中共最樂,只會導向敵我不分;這是維持現狀之前提,必須逐步建立台軍自己的價值體系;至於各種形同鼓勵叛國的現行法律,國會並非不知,快做就是。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6-07-07
重新定義文化部

重新定義文化部

鄭麗君部長首度接受質詢,有媒體報導的第一句話就說:「強勢立委如何帶領弱勢文化部?」 這個問號確實問到重點,但緊接的報導內容卻很具體呈現鄭麗君的強大企圖心,她承諾「會非常努力,也會進行跨部會溝通,希望教育部、外交部等等預算能與文化部加乘,發揮更大功效。」鄭麗君是否真行,有待事實證明,但作為新閣員,一上台就說出關鍵性的準確概念,令人熱切期待。 文化部長鄭麗君。(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文化跨部會,這個概念之所以重要,首先,她展現「重新定義」文化部的企圖心,其「期待值」有些近似當年帶動經濟起飛,經建會所擔任的「統合者」角色。但,會是另一種新的統合者,是在傳統「經建統合者」之外,為因應數位革命所造成,接收端超多元、超綿密,而普遍渴求「優質內容」所產生的統合者或貫穿者。 統合貫穿甚麼?一個概念:販賣「台灣製造」就是販賣「台灣文化」,透過文創「優質內容」可以有效形塑國產品牌的聲望。譬如愛用美、日、韓貨,是因為愛看、愛享用美國電影、日韓影視節目及其流行文化。很重要的是,傳統媒體的廣告效力被重度瓜分,大不如前,透過深入生活型態的「優質內容」之默化,會更具穿透力! 連阿拉伯人也愛看充滿中醫術語的「大長今」,韓國石破天驚的經濟大甦醒,發生在亞洲金融風暴,經濟奄奄一息之後,金大中總統提出雄才大略的產業大戰略:把文化產業定義為整體產業的「根」產業!文創影視,是我國深具根基的產業,韓國已經證明「文化力」對整體產業行銷之助力無可限量!關鍵在:政府對文化部角色是否準確重新定義,請不要再淪為(審查申請補助案的)撥款部,而應大有作為! (作者曾任影視集團行銷廣告主管)
范姜提昂 2016-05-24
婦聯會如何就地分贓

婦聯會如何就地分贓

翻攝自「中國國民黨」網站 范姜提昂/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口述歷史撰文者   立委李俊俋指控婦聯會從1955年起的34年間,收了將近千億的勞軍捐;《三立新聞》報導婦聯會財產市值超過4000億元,比國民黨黨產還多!更令人好奇的是,宋美齡所創「勞軍捐」沒有法源依據,這種形同國中有國,黨中有黨,非法「課徵」來的錢,如何操作?單憑宋美齡的威望真的就可以暢「捐」無阻嗎?   去年一月過世的「外獨會」張志群先生,生前在他的口述歷史《從中國革命少年到台獨建國老兵》書中(2011,玉山社)驚爆其中關鍵:宋美齡讓公會坐地分贓!   1960到70年代,張先生進口西藥,曾經擔任「基隆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他說所謂勞軍,由兩個單位負責,一是軍人之友社,一是婦聯會。   軍人之友社,年節發放加菜金,或帶著康樂隊到軍中演出;至於婦聯會,主要是興建軍眷住宅,而由名稱,便可知經費來源,譬如影劇二村、三村,就是用影劇公會的勞軍捐蓋的;貿易二村、三村,就是用貿易商(進出口商)公會的勞軍捐蓋的;而這些從各行各業收來的捐款,七成交給婦聯會,三成交給軍人之友社。   本來,勞軍這種事不應該是被動的被要求。可是「全國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每次開年會,一定有「勞軍」提案,理由說是因為進口商「消耗外匯」而「每一塊錢美金」都得來不易!所以要「捐出五毛錢」勞軍;近日媒體報導「從進口結匯中,每1美元強徵5角台幣」就是這個意思。他無奈的說,沒辦法,羊毛出在羊身上,只好增加成本!言外之意:國人買進口貨,也因此要買得貴些!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價格變更貴,必影響銷售,公會理應群起抗拒才是;可是並沒有!為什麼?原來,婦聯會想出一套雙方都極為滿意的分贓方式:以基隆為例,勞軍捐由基隆市公會來收,存在台銀專戶,一年金額高達兩三千萬元台幣!夠驚人吧?那可是五十年前的兩三千萬元。   那麼,公會能分到什麼好處?按程序,基隆市公會要轉交省公會,省公會彙集後,再轉交婦聯會及軍人之友社。眉角就在整個上繳過程的每個「轉交點」上:基隆市公會不必立刻轉交省公會,先在台銀轉存「定存」兩年,兩年!等賺足兩年利息,再交給省公會;而省公會也轉存「定存」一年。看似少了一年,其實,基隆一個公會就兩三千萬元,其他更有錢的縣市呢?可以想見彙集之後的金額有多大,一年利息就夠嚇人!   公會的好處還不止這樣,按照婦聯會的規則,市公會可以留下5%作為當地勞軍之用,美其名叫「勞軍事務費」。譬如基隆有海軍,基隆公會就拿這筆錢直接去勞軍。做好關係之外,會不會上下其手?   張志群先生很激動,指責宋美齡是擺明的給機會,讓公會就地分贓!理事長兩年一選,他只當一任,因為「對不起良心」,他認為這根本違法!另外,有個怪現象也令他很不安:每個「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都很有錢;尤其台北市公會,曾有理事長捲款逃到美國,幾年前他看到電視上有人還在追究。想當年,會員費只收100元,根本不夠,開銷自然都靠勞軍「惹出來的東西」;更過分的是,各公會還把「勞軍利息」賺到的錢拿去買房,出租,賺租金!   總之,只要配合,好康無限!婦聯會「強徵勞軍捐」當然暢行無阻!而當年,張先生才剛當選理事長,國民黨就上門要求入黨。至於張志群先生的口述歷史是否為真,可查可訪!
范姜提昂 2016-03-14
從巴黎「先賢祠」談中正紀念堂

從巴黎「先賢祠」談中正紀念堂

學者陳儀深主張「中正紀念堂」可以改為「歷任總統文物館」,結果,台獨建國聯盟認為「中華民國本身就不應該在台灣存在」,國史館認為「檔案與文物宜合併,不應拆散」都表示不同意見。 其實,這麼大的指標性建築不管改成甚麼,必惹爭議,直接指涉政治尤其很難從特定立場抽身!何不擺脫「政治領袖」思維,用更大角度觀照? 首先,相信沒有人會對兩旁的「國家戲劇院」與「國家音樂廳」動甚麼主意,這就穩穩的定下整個基調:是音樂、戲劇、藝術,而進一步概念化,就是文化的!而廣義的文化,教育部辭典說: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 類似這種「廣角思考」而聲名顯赫的建築莫過於巴黎的「先賢祠」(Panthéon),而且無獨有偶,這個建築的用途也經歷過天大改變!原本,是國王路易十五重病康復,為了兌現先前對「巴黎守護聖女」的承諾而修建的「神廟」;巧的是,經過二十多年施工,落成的時候正好就是法國大革命爆發的第二年,一七九○年,革命議會當局決定改變用途,用來入祀對法國做出「非凡貢獻」的法國人。 巴黎先賢祠,沒有拿破崙,沒有國王,沒有總統!目前為止,最後一位入祀的是二○○二年入祀的大仲馬(基度山恩仇記),法國「總統令」這樣說:「大仲馬,應該安眠在他的老友雨果身旁。」 雨果(悲慘世界、鐘樓怪人),一八八五年去世,法國為作家舉行國葬,從凱旋門到先賢祠,超過兩百萬人為他送行,如此場面,對奉行儒家思想的「東亞筷子文化社群」而言,作家擁有如此尊榮,恐怕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巴黎先賢祠總共七十二位法蘭西先賢,包括思想家伏爾泰、盧梭,科學家居禮夫婦等,政治人物十一位,只占一成五;我們連鈔票銅板,流通最久、最權威的識別圖像,不是孫中山,就是蔣中正!何不趁轉型正義,趁著重新命名定義中正堂,調整一下價值觀?也讓全民一起來回顧我們國家的歷史與文化。特別說明:先賢祠按西方教堂傳統,是安葬;而依我國傳統,只要用「牌位」的概念便可。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6-03-06
馬英九那1100年的鄉愁

馬英九那1100年的鄉愁

  馬習會負面評價之關鍵在:馬英九像極了《孟子•齊人章》那個丈夫,每次爛醉回家就「驕其妻妾」說他跟有頭有臉的人喝酒,很爽!妻不信,尾隨,才知道丈夫跑到「東郊墳場」到處乞討人家「祭墳」後的剩菜殘酒,舉止萎穢,氣得妻妾咒罵不已! 這樣比配,很多人不以為然。譬如有人說,眷村老杯杯看到馬習握手,感動到痛哭!正疑惑中傳來媒體爆料:一位江西人對馬說:「我是江西的」,沒想到馬回說:「哎呀江西的,我在江西住了1100年。」這讓我恍然大悟,為何馬習會讓人狐疑滿腹,因為社會充斥一種沒有必要的「想像的」鄉愁,無情區隔我們的社會。 鄉愁,合人性,是屬於「生活共同體」的情感。德國哲學家赫爾德(J.G.Herder)常引用一位異鄉人的話:「你知道什麼叫寂寞嗎?寂寞不是你身邊沒有朋友,而是無論你說什麼,別人都聽不懂;哪怕我從巴爾幹搬來英國,已經四十年了!」 赫爾德的名言:「鄉愁,是最高貴的痛苦。」但他說的鄉愁無關種族血統,他指涉的是「鄉土、語言、共同記憶」甚至「走路起床的姿態」「喝酒方式」,這些生活細節就形成對家鄉的歸屬情感,產生鄉愁。 對立導致族群失衡 馬從沒住過一天的湖南,上推到江西,當然是想像的鄉愁!扯不上「鄉土、語言、共同記憶」更扯不上「走路起床的姿態」「喝酒方式」,談不上真實的感情,其結果自然是「他們的鄉愁,我們的憂愁」徒增距離感。  2012年11月15日《聯合報》社論提到:台灣軍公教沒有應有的社會光榮感,「主要原因是一九四九年政府遷台後的族群失衡所致,『軍公教』儼然成了與『外省人』或『統治階層』混淆不清的概念。」  旨哉!斯言,而所謂「族群失衡」其標準圖像就是「眷村」。眷村概念,中國東晉南北朝就有,由於胡人佔領華北,漢人政權南移,他們設置「眷村」概念特區,照顧南下的難民,叫做「僑郡」「僑縣」可享受免稅等各種特權,並組成「北府軍」成為統治武力基礎,與老蔣很像。  不同的是,當「僑郡」「僑縣」引起社會對立,從東晉到南朝,南方政府進行十次「土斷」以消弭差別;國民黨反是,為了掌控選票,不但不往公平修正,反而擴大差別,包括十八趴及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等,把原來帶有外省意味的「眷村特區」擴充成省籍界線較模糊的「軍公教大特區」。  中國南方經過十次「土斷」消弭差別之改革,把南方造就成隨後「隋唐盛世」的經濟重心。以史為鑑,從「回家的感覺真好」到「住了1100年」所連結的想像的鄉愁及省籍意識,是歷史大反動!若執迷不悟,必受歷史法庭嚴厲審判。  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5-11-18
走了秦檜 來了馬英九

走了秦檜 來了馬英九

  用中國史看台海兩國時事,可能不倫不類。不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馬英九累積不少在憲法保護傘下,必須卸任後才能訴究的罪行;今天又要跟敵人(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十條,中國為我國法定之敵人)的最高領導人見面,且,統派及中方一向主張簽訂「和平協議」。這些情況與十二世紀,中國南宋與北方金國簽訂「紹興和議」前後的若干眉角,有些類同,不妨看看。 秦檜,堪稱中國史上惡名昭彰的漢奸,面對北方金人之威脅,原本是主戰派,因為被俘虜到金國,成為金國有力人士的奴才,其間不知發生甚麼事,反正等到被釋放,回南宋朝廷之後,反成為主和派。秦檜與他的金國主子唱和,力主簽訂「紹興和議」。說到這裡,有兩件事「不得不聯想」眼前的馬習會。 紹興和議,的確為南宋帶來二十年和平,付出的代價包括南宋要向金國稱臣,由金國冊封宋主為皇帝;南宋年繳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重點是,第一件事:以「莫須有」罪名殺岳飛!根據《宋史》說法,這是金國所設「簽訂和議」的前提,目的是為了防止勇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 第二件事很有意思,金人要求「不許以無罪去首相(秦檜)」,也就是說,南宋皇帝被敵方活生生剝奪了「罷免秦檜」的權力;換句話說,除非秦檜老死病死,否則只要和議有效,秦檜就是敵方指定的終身宰相!其囂張跋扈自可想像,氣得朱熹痛罵,說秦檜之罪上通於天,萬死不足以贖罪,竟敢靠敵國之扶持而威脅皇帝! 時代不同,但很多事的本質並沒有不同,我們不得不懷疑,馬習會,會不會重演本質相同的交易:殺岳飛(繼續壓制被認為擋住服貿的公道伯)保馬權位(確保安全下莊,並確保長達四個月的交接期,能繼續順利的幫主子辦事)。 歷史證明這種交易絕對可行!問題是,當年秦檜到底偷偷幫敵國做了哪些狗屁事,才換得如此天大保障?至今並不清楚!而馬習會可怕,就可怕在這裡。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5-11-07
小英票越高 台海越和平

小英票越高 台海越和平

  二戰結束後,國共內戰,毛澤東預言:「當解放戰爭進入最後階段,有時候根本不用打仗,喊一聲敵人就投降!」這是啥?民心。 一九二七年,毛澤東率領「秋收起義」部隊上井岡山,毛說:「我們這塊小石頭,一定能夠打碎蔣介石那口大水缸!」當時,毛的部隊不過一千人;一路壯大,到一九四九年,開國大典前十天,毛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說:「佔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而開國當天,解放軍總數高達五百萬人,這是啥?民心。 相對,一九四九年,解放軍逼近上海,蔣介石親自督軍,宣稱只要堅守足夠時間,美國就會伸出援手,甚至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結果,蔣丟了上海,丟了在中國的最後根基。這是啥?心中只有「美帝」沒有民心。 不久,解放軍攻入上海市區,宣布為了保護街道,嚴禁使用重武器;並下令官兵一律露宿街頭,絕對不准進入民宅。共產黨說:這是解放軍送給上海市民的「見面禮」。這是啥?民心。 共產黨之所以至今「敢或能」堅持一黨專政,除了高於國防預算的「維穩預算」產生震懾作用之外,就是代代相傳,對「民心」之保持敬畏;所謂「民心」是指站在「廣大群眾」這一邊的「抓緊多數」概念;同時想方設法,把敵人打成「死不悔改的少數」,並鼓動同仇敵愾情緒。 從這個「中共基因」角度看我國這次大選:其實,從太陽花到國民黨慘遭「滅門」的地方選舉結果,中共已經看到我國民心取向;而這次總統及國會改選結果,是更精準的「量化」這個取向,具體化其嚴重性。 結論:小英得票數越高,台海越和平。因為在教條化的中共思維中,不管口頭說得有多狠,「民心」數值越高,「敬畏」值越高!中共很務實。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5-10-22
習近平拿槍 國民黨中彈

習近平拿槍 國民黨中彈

經濟學人封面   中國以九三大閱兵擴大紀念中國抗戰勝利,極不尋常! 二○一五年四月《明報月刊》的文章「戰爭紀念政治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今,總共才辦十四次閱兵,而且每次大閱兵必選在國慶日;在「抗戰紀念日」辦閱兵,空前!除了一九四九年「建國大典」之外,其後,建國後的前十年每年辦一次,直到文革結束才恢復,足足暌違二十五年,此後又斷斷續續。 今年還沒到「建國七十週年」,依慣例,根本沒有舉行閱兵的必要,北京之意圖令國際矚目。英國《經濟學人》就以「習近平的歷史教訓」為封面撰文評論(見圖,取自經濟學人網站):九月三日典禮是中國首度以「閱兵」而不是以緬懷犧牲者的莊嚴儀式紀念二戰;「閱兵」這個動作「象徵意義讓鄰國憂心」。 《經濟學人》並點出屬於習近平的「歷史邏輯」:打敗日本這件事,中國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對於亞洲秩序應如何運作,中國擁有更大發言權!好奇的是,對於中國這個建基於「中國共產黨打贏抗戰」的「歷史邏輯」,整天高喊捍衛中華民國的國民黨黨人及統派人士,受得了嗎? 近年,台灣常有統派人士安慰自己並試圖說服國人:關於誰領導中國抗戰這件事,中共已經釋出善意,有所修正,是嗎? 八月十二日《光明日報》由「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黨組理論中心組」所寫的文章,畫龍點睛地說:「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功的關鍵在於「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這場爭取民族解放與國家獨立的正義戰爭中,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旗幟,「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匯聚起」全民族抗戰的宏偉雄力,起到了「中流砥柱」作用。 中國並極為得意中國共產黨堅持「實行民主」的正確路線和「模範行動,贏得了民心」,成為全民族抗戰的中流砥柱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實際領導者」。 與過去的瘋狂叫囂相比,是客氣些,但當年老蔣及國民黨的苦功勞,眼看被剝光光!王曉波們、張亞中們及黃埔將領、國民黨人真的無所謂?還要繼續親共?旁觀的台灣人也只有,一嘆!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8-19
教育部長強暴教育基本法

教育部長強暴教育基本法

教育基本法,國家制定及執行教育政策的根本大法!而凡是「根本大法」其本質都離不開憲法性質的法律本色:保障人民,限制政府! 道理很簡單,凡「民主憲政體制」國家必定遵行「法治」原則;在法治原則下「法律高於一切」,執政者行使統治權不能因為任何人,包括國王在內的個人意志而違背法律;除非經過合法民主程序,改變根本大法。 黑箱課綱事件從頭到尾是醜聞!教育部居然膽敢窩藏一群關起門竄改課綱,自知見不得人的委員!東躲西藏,是因為照理,身為教育部長應該心知肚明,違背「受教者觀點」的任何課綱,都違反教育基本法! 因為「教育基本法」規定得很清楚!第二條不但明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並清楚界定「受教者」以外的「施教者」只擔任協助角色:「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夠清楚吧?在教育孩子這件工作上,不僅父母,連「國家」、「教育機構」及「教師」都只是「應負協助之責任」的「協助者」!馬英九和吳思華當然也是。 這意味什麼?這意味:管你什麼史觀、意識形態,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以「受教者」的孩子們出生以後,看山看水、看人看事的「視窗」為「觀點」;不能為了特定目的,分裂孩子人格;不能要他們與從小所見所聞的人、地、事、物脫軌! 這也是為什麼「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教育之目的」列有「愛國教育」與「鄉土關懷」的道理。現在,真相越來越明!大搞「一中同表」與「黑箱課綱」的急統派是「兩塊招牌,一套人馬」,同一批人馬「閹割」鄉土感情,同時把愛國教育「愛」到中國去,企圖拉緊「同表大中國」精神韌帶。 這一切,他們都說合憲,胡說八道!第一、根據釋字三二八號解釋,大法官拒絕解釋固有疆域,疆域無解,大中國理論全部失去支撐!第二、憲法及增修條文,從頭到尾沒有「台灣地區」,若要把「自由地區」正名為「台灣地區」,那請先把「國家統一前」拿掉,意思是:還有得吵!爭議中的東西,不要拿來當太上法律,吳思華違法亂紀,必須下台!(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范姜提昂 2015-07-23
台北大空襲70週年 國家反思

台北大空襲70週年 國家反思

市民常問:若遭恐怖攻擊,大巨蛋怎麼辦?其實七十年前台北,就經歷過更恐怖的「台北大空襲」!死三千多人,傷及無家可歸者數萬,那是戰爭! 國民黨寧可紀念中國抗戰,也不願正視這段本土歷史。 當時,美軍採「跳島戰略」以加速挺進日本;選擇攻佔菲律賓、沖繩而跳過台灣。佔領,會保留資源;台灣被跳過又屬「南向政策指標」乃日本大力建設之基地,所以從1944年起,先對台灣「軍需產業」定期大轟炸,炸毀糖廠、高雄港及飛機製造廠、石油煉製廠。 七十年前台北,就經歷過更恐怖的「台北大空襲」。(圖為被轟炸過的台灣總督府,維基共享) 工業目標夷平之後,轉向台灣「有生軍力」進行毀滅性掃蕩!所謂有生軍力,是指「軍力構成」的「有生命」部份,含人及馬匹,與武器、工廠、橋樑等「非生命」部分相區隔。台北,自然成為大目標!就像希特勒轟炸倫敦。 台北挨的炸彈高達3800枚!六年前,北捷信義線工地還發現到一枚未爆彈;去年,信義威秀影城後側工地,也在地下八公尺挖出550磅未爆彈。 拉高鏡頭看,當時台灣人是日本人,早在1943年,包含「中美空軍混合團」的盟軍就從中國起飛,轟炸新竹基地;更早前,蘇聯志願隊也曾與國民黨空軍轟炸松山基地。 回顧鄭氏時期,清朝中國視台灣為叛軍基地,派軍佔領;從割讓日本到民國中國,視台灣為日軍基地,美軍及國民黨空軍都轟炸過台灣;而共產中國視台灣為叛軍及美日盟軍基地,亟欲侵略。 而不管誰入侵、誰轟炸過台灣,被侵略、被炸時,台灣人都沒有自己的國家!值得思考的是,中國擺明要併吞我國,要台灣從台北大空襲當年「日軍基地」角色轉換成「解放軍基地」,若成真,相同結局就是:再度,被美軍轟炸! (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5-28
統治不到的領土

統治不到的領土

朱立倫的「同屬一中」被質疑會陷入「一中即北京中國」的陷阱。其實,真正危險在:國共各懷鬼胎,各界卻隨著國共的「侵略性邏輯」起舞。 先看朱,他說,「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同屬一中的「一中」指中華民國;而由關鍵詞「同屬」足證他的論述是建立在「台海兩國都是中華民國領土」的基礎上,很荒謬! 再看中國,中國憲法序言也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可見國共邏輯相同:「領土,依據憲法而定」! 回到國共,其玩弄憲法的「侵略性邏輯」都指向台灣:一個意圖併吞台灣,一個巴望中國扶持以打擊本土派。關鍵在於:領土絕非憲法說了算!憲法條文崇高,但涉及領土就可能變闌尾!包括美、日、中和北韓的憲法都沒寫領土。中國憲法唯一提到領土,就是上面所引序言,而且扯的是別人的領土(台灣)! 領土根本無所謂「依據憲法」這回事,正確邏輯正好相反:領土有多大,就看你的憲法「全部實施」範圍有多大;或說司法裁判權到哪裡,軍隊駐紮到哪裡,且國際承認,領土就到哪裡。 誠如「釋字三二八號」大法官解釋:界定領土之行為,學理上叫做「統治行為」,然而統治講究真實性與有效性,把「想像領土或失去的領土」寫進憲法,是惡意錯亂而且充滿侵略性! 中國憲法不寫自己領土,卻規定台灣為其領土,再以「反分裂國家法」武嚇我國,就是典型的侵略性。而論邏輯之錯亂,國共半斤八兩!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5-08
課綱合憲?先釐清領土定義

課綱合憲?先釐清領土定義

無論「課綱微調」或「十二年國教課綱」爭議,教育部都說是「合憲、合法、合程序」。先說程序:教育部曾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還有甚麼臉談程序? 再說合法:刪掉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歷史,違反「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教育目的」所明列的「愛國教育」與「鄉土關懷」,這也叫合法?合哪國的法? 至於合憲:當今統派總統認為中國為我國領土,因為「憲法增修條文」是建立在「一國兩區」的架構上。其實很弔詭!就算「合憲」沒錯,我國國情舉世無雙!請問合憲,就可以做嗎?若是,請教育部完成課綱後,立刻行文中國各省,一體遵行!可以嗎? 如果教育部承認不可以,請面對關鍵問題:何謂領土?一國兩區是就什麼樣的「領土」做的劃分?憲法,沒說非把領土寫清楚不可,而且寫了很可能白寫!韓國憲法說韓國領土為「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清楚嗎?不清楚!德國聯邦基本法提到領土五次,卻從頭到尾沒說領土在哪? 我國現行憲法第四條:「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這寫法很像北韓!不過北韓不叫「固有疆域」而叫「祖國」,總共提了十六次,卻都沒說祖國的領土在哪?中國憲法也很絕!沒寫自己的領土,也沒寫固有疆域!只在序言對著別人的領土大肆咆哮:「台灣是神聖領土一部分!」 可見領土,可入憲,可不入憲,可依事實或其他理由認定,但軍隊可駐防範圍自有國際機制平衡。一九九三年「司法院三二八號解釋」拒絕解釋「固有疆域」,大法官認為疆域之界定是重大政治問題,學理上稱為統治行為,不受司法審查。請問,連大法官都拒絕解釋,教育部又站在甚麼「領土」上,大搞中國史觀? 美國憲法也沒有明列領土,且國力發展迅速,不停有新成員加入,因此,領土的定義及分類很重要。其中與開國十三州同等的「領土」定義,最值得國人參考:美國司法裁判權走到哪,領土就到哪;或說,美國憲法全面實行的地方就是美國領土,包括公民權及享有陪審制等。概念很清楚,絕不混淆! 依此,教育部還要教孩子中國是我國領土?還要教孩子用中國史觀看台灣嗎?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4-28
大巨蛋 vs. 我的公安恐怖經驗

大巨蛋 vs. 我的公安恐怖經驗

遠雄董事長宣稱「用性命保證大巨蛋安全」,擺明對各方疑慮堅不認錯,市民要做最壞打算。(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當大巨蛋出事,不管現場是聽到、看到或感覺到災難徵兆,群眾都很難不失控! 一旦失控,死傷恐難免,而依經驗法則:除水火無情外,群眾逃生遇到「通路壅塞」最為可怕;而大巨蛋外圍建築圍堵廣場,使原本寬闊的逃生空間被切割成幾個通路瓶頸;而瓶頸,造成壅塞;壅塞,造成推擠;大規模推擠必踩死人!以下是筆者親身經歷,雖型態不同,但「壅塞釀禍」的本質相同。 20多年前,兩起演唱會踩死人事件 20多年前,我國連續發生兩起演唱會入口踩死人事件:其一在體育場,其二在體育館,可見戶內、戶外都可能踩死人。我服務的公司主辦體育館那場,原本秩序良好,不料即將開場時,鐵捲門忽然被猛烈擠壓,不久就傳來:有學生被踐踏重傷送醫。秩序崩潰,是因為有人散布謠言,高喊「沒有票也可以進場!」。 每個可能的入口瞬間被群眾包圍,場內五千座位,警方估計起碼來了三萬人。當時手機未普及,警察進不來,工作人員出不去。警方傳話給我們,要求設法讓群眾進場以紓解推擠壓力,並警告:場外已經有女生穿裙子爬水管,企圖從樓上奇襲進場。要命的是現場群眾因而鼓譟,情緒更亢奮,推擠更用力。 亂軍中,我帶著警衛隊找一個適當入口「試驗」拉開捲門會如何。警衛守在入口應變,我守住開關;一按鈕,不得了!群眾察覺捲門開啟,瞬間強烈推擠,力道之大,感覺鐵捲門馬上就要被擠爆。誇張的是,門略開,就看到門開處倒掛半顆腦袋,企圖從門縫像蛇一樣伸進來。 群眾失控推擠力道之大,有夠恐怖! 我立刻按鈕緩緩降鐵門,喊停,門著地那一刻,由於場外引來新加入的群眾,推擠力道暴增,發出嘩啦巨響,鐵捲門活生生被擠到內縮十公分,又來回反彈好幾次才恢復平整。群眾失控推擠力道之大,有夠恐怖! 我當場宣布放棄,改策略,寧可小量,慢慢放人進場;因為剛剛的恐怖經驗讓我警覺一次進場不可太多,太多必吸引群眾往入口快速移動,而館外四周都是階梯,群眾大幅移動必因階梯而摔跤踩踏。於是決定改開鐵捲門用來方便平常出入的小門,只容一人進入,開兩個,估計一兩秒鐘進來兩人。結果奏效,少量、快速而「均衡的消化」群眾推擠壓力。 至今難忘的是,每人鑽進來都像熱呼呼的包子,熱到頭上像冒氣,很多女生是一邊痛哭一邊進場,被嚇的!有個胖男生哭喊著我要回家!說是被硬擠進來的,早就想離開,卻根本回不去。 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事後清理現場,撿到書包書本、制服鞋襪都不稀奇,最令人驚訝的是,還撿到女生的裙子和內褲;而由於我們有效證明入場券並沒有濫發,且爆發推擠後,處置得當,並沒有讓死傷擴大,獲不起訴處分。 至於不幸往生學生,為何臉朝上被踩死?一名港星小粉絲對我說,她親眼看到那位哭喊要回家的胖男生,邊哭喊邊用兩手像游泳般「用力撥開」群眾想離開;據此研判,往生者很可能被他撥到肩膀,整個身體因而反轉,所以摔倒時不是往前撲,而是臉朝上仰面倒地,以致相對脆弱的胸腔被群眾踩到五臟俱裂。 由這個案例可見:群眾流動最怕地不平譬如階梯;最怕各種形式的「壅塞」不管蛋內或廣場,群眾流動只要碰到壅塞,必推擠踐踏造成傷亡;也可能迫使部分人回頭找出路,形成群眾快速流動中之逆流,而正反方向兩相碰撞,更易摔倒踩踏。 公安刑責在《刑法》14條有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遠雄董事長宣稱「用性命保證大巨蛋安全」似乎擺明對各方疑慮,依舊「確信其不發生」堅不認錯,市民要做最壞打算!
范姜提昂 2015-04-22
民主程序 小英的王牌

民主程序 小英的王牌

蔡英文對中政策,各界大多聚焦解讀何謂維持現狀。獨派質疑:是否意味放棄台獨?統派則質問:現狀是否包含統派的「九二共識」神主牌? 但更值得關切的是如何說服盟邦,尤其是美國。既要美國相信台海不會生變;又要美國相信在其「重返亞洲」戰略布局上,當「日本周邊有事」,我國會懂得準確拿捏應有的立場。 檢視小英談話除了「維持現狀」之外,還有下半段:兩岸關係之處理主導應由政府經過民主程序來進行,且應跳脫國共框架。換成實務語言:維持現狀就是「概括承受」馬政府已經簽訂並執行中的兩國協議,保持國家施政作為的延續性。 所謂維持現狀則應解讀為「政權輪替」的交接處理原則:著重「延續性」與「穩定性」。至於洽談中的協議及未來發展,則應進入小英談話下半段的「政府處理」、「民主程序」及「跳脫國共框架」三大原則。 政府處理與跳脫國共框架,中國必然不悅,但會接受,因為這是政治現實,中國站在維護自身利益的立場,誰掌權,中國就必須面對誰;美國,不會有意見,因為合乎民主常態。至於「民主程序」則是小英最須充分掌控並靈活運用的王牌。 中國當然排斥民主程序,但面對我國政治現實之大勢:太陽花震撼及八個月後造成一一二九的超強烈餘震,動搖了國民黨統治基礎,中國再排斥,也得肅然接受;至於美國,做為「民主第一品牌」國家,找不出有半點可以反對的理由。 美國應承認,馬政府之所以失民心,喪失做為美國盟邦的被信賴基礎,是因為馬英九一再悍然對幹民意,以達成或敷衍美國及盟邦所期待的台海和平;這個教訓告訴我們,不管美中及國際如何定義台海現狀,台灣人民集體意志才是關鍵。 小英也應該以馬下場為例,明白告訴美國政府,不管小英的對中政策是甚麼,最終還是要以透過民主程序所產生的人民集體意志為準,小英能保證的是:我會確保民主程序得到正確的執行,準確呈現台灣人民意志。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4-20
依法 中國不是敵人嗎?

依法 中國不是敵人嗎?

軍人「叛國」卻照領月退俸終身!「叛國有夠爽」一再成真,有夠荒謬,有夠駭人聽聞!這一切都導因於執政黨自始甘願自宮,集體陷入一中框架而「框死」國法,乃至扭曲司法體系之思辨邏輯,令人不得不憂!(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軍人「叛國」卻照領月退俸終身!「叛國有夠爽」一再成真,有夠荒謬,有夠駭人聽聞!這一切都導因於執政黨自始甘願自宮,集體陷入一中框架而「框死」國法,乃至扭曲司法體系之思辨邏輯,令人不得不憂!甚至有人質疑幫「中國軍」搞情報、搞組織就叫叛國,會不會太嚴重? 美國憲法:給敵人協助,給敵人方便就是叛國! 何謂叛國?在我國,相關法規叫做「背叛國家」刑法則叫「內亂外患」;而依據AIT網站中文版「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三款意旨,定義很簡單:叛國就是「對合眾國發動戰爭,或投向合眾國的敵人,予敵人以協助及方便者」。 關鍵字「敵人enemies」不限於外國敵國,還包括國內叛變者;而「給敵人協助、給敵人方便」就是叛國! 搞情報給敵軍,又在我軍發展秘密組織,這不叫叛國,甚麼叫叛國?!若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七條論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情節輕者減輕)!但叛國者會說:他不是現役軍人;若改依「刑法外患罪」量刑,也是死刑無期徒刑!叛國者會說:現在不是「開戰或將開戰」期間,甚至說:中國非外國,亦非敵人。 是這樣嗎?執政黨與共產黨一再說要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就已經表明雙方交戰狀態尚未結束;依照執政黨這個邏輯,說叛國者不適用「刑法外患罪」涉及交戰中之條款,豈非矛盾? 中國非外國亦非敵人的說法,國法不容! 更可惡的是「中國非外國,亦非敵人」說法,國法根本不容!2001年,扁執政時期「陸海空軍刑法」第10條增訂以下定義:本法所稱敵人,謂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另據立法院網站所刊載,該法條之立法理由有三:一、陸海空軍刑法常以「敵人」作為犯罪成立之要件,但並不明確;二、敵人,限於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抗」之國家或團體;三、武力對抗,是指客觀上雖未交戰,但與本國「以武力對峙」之國家及政治實體等。依此,中國百分百是國法認定的敵人! 我國刑法:外國兩字出現22次;敵國,出現8次;敵人或武力對峙,都沒有出現。相對,陸海空軍刑法:外國、敵國都沒有出現在條文中,而是類似美國憲法,僅以「敵人」涵蓋各種情況,反能突破統獨爭議「務實」而有效的嚴懲叛國者。 其第一章「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第十七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設交戰中之前提)與事實上,退役將領叛國只判一年兩個月,還可以爽領月退俸到死,差很大! 認定中國是大陸地區?叛國也輕判! 之所以差很大,法院被質疑刻意避開「外國」而選擇適用「國家安全法」第2-1條,因為該條明文指涉「大陸地區」最高刑期只有五年。如此適用法律,如此輕判,不僅無力嚇阻,反成叛國誘因!此其一。 其二,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且判刑確定者,終身俸才會被剝奪,於是「叛國有夠爽理論」被一次又一次驗證成真! 問題解方:第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34條等條文應予修正,喪失退休俸不應只限於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第二、陸海空軍刑法的「敵人」定義,凡涉及叛國之法規均應一體遵照或增修納入;第三、陸海空軍刑法「涉及叛國」條款之適用,應適度包含退役軍人。 修法基石:中國與我國重度武力對峙中,無論依法、依天理,都是敵人!
范姜提昂 2015-04-18
阿帕契,美軍最敬畏的原住民族

阿帕契,美軍最敬畏的原住民族

美國電影「00:30凌晨密令」描述CIA探員花了近十年時間,追尋賓拉登下落,最後由海豹部隊成功獵殺的故事。行動中「已經擊斃賓拉登」的回報代號叫做「傑羅尼莫」。傑羅尼莫是誰? 傑羅尼莫Geronimo,「阿帕契語」的意思是「打呵欠的人」或「誰打呵欠」,也是19世紀讓美軍聞風喪膽的原住民「阿帕契族」酋長或印地安最後戰士。由於妻兒母親慘遭白人殺害,他立誓殺盡白人!從1874年起,對美軍展開12年抗戰。 傑羅尼莫是19世紀讓美軍聞風喪膽的原住民「阿帕契族」酋長。(圖片截取自維基百科) 阿帕契族的傑羅尼莫,近似賽德克族的莫那魯道,神勇無比,操控彈械無懈可擊,且冷峻逼人!最後,美軍動用5000部隊捉拿,傑羅尼莫身邊只剩數十人,照樣相抗,一直糾纏到次年投降,只剩16名戰士、12名婦女和6名兒童。 20世紀以來,阿帕契與傑羅尼莫,成為「剽悍神勇加智慧」的代名詞,其中以阿帕契攻擊直升機最為威名顯赫!此外,阿帕契也是伺服器軟體的名稱。 至於阿帕契酋長傑羅尼莫,二戰美軍在一次傘兵作戰前夕,正好觀賞了有關傑羅尼莫的電影,美軍為了鼓舞士氣,臨時決定每位傘兵開跳時,都要高喊「傑羅尼莫」,從此,意外成為美國空降部隊傳統。 911事件後,美軍追捕賓拉登的行動取名為「傑羅尼莫行動」,並以「傑羅尼莫」作為已經擊斃之代號。事後,引起美國原住民不滿,認為對「印地安最後戰士」是莫大侮辱,後來,美國政府順應民意,特地重新命名。 國軍惹出阿帕契洩密事件,在了解了阿帕契族的歷史之後,國人恐怕都該同感汗顏!圖為阿帕契戰鬥直升機。(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這次,國軍惹出阿帕契洩密事件,在了解了阿帕契族的歷史之後,國人恐怕都該同感汗顏!詭異又巧合的是,「阿帕契」似乎特別容易引起「權貴之覬覦」。19世紀以來,美國有個組織叫「骷髏會」設在耶魯校園內;說是只要加入骷髏會,就是擠進美國上流社會,包括布希總統三代家族。據說,骷髏會「僻好」盜取歷史名人之頭骨,已盜取者包括阿帕契族的傑羅尼莫及拉美革命家切格瓦拉。 阿帕契洩密事件涉案者,無論社會觀感或涉案者自許,似乎均自認為是上流社會?對照骷髏會怪癖,或許就可以了解這些「上流人」原來都有「很上流」的癖好。 (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4-10
白目蓉這一課

白目蓉這一課

阿帕契洩密事件之驚悚,不在分不清敵我,而是根本沒有敵我意識!近十億台幣購買先進武器當玩具,甚麼心態?李蒨蓉有答案。 李蒨蓉說:「希望阿帕契永遠是參觀性質,不需戰爭,世界和平,這世界上的戰爭太多了。」說來義不正,詞不嚴,而且很幼稚!可以不責怪李蒨蓉沒有「天下雖平,忘戰必危」意識,但這種幼稚病之普及,卻必須追究我國國民教育沒有盡責強調「海運大通之後,台灣是兵家必爭之地」的事實。 日治時期,日軍以台南飛行場為基地,攻擊菲律賓美軍基地;而在二戰結束前一年「台灣空戰」中,台南機場被美軍列為攻擊重點。如今,美日都成為我國立國不可或缺的軍事盟邦;中國則對台灣「這塊土地」食指大動!這就是我國的地緣宿命:不想打仗都不行,只能選邊站!要當中國海疆最前線的看門狗?還是要當「普世價值連線」戰略中樞的扼控者?和平,只存在於國際平衡。 日前,美軍戰機迫降台南機場,大體被認為美軍故意,信然!五年前,美軍公布「空海一體戰」概念明顯衝著中國而來,中國很不爽,中共抨擊並挑撥:對美國盟邦而言,不但逼他們「選邊站」,而且深陷「當美軍砲灰」的危險。 後來美軍透露,將針對盟邦疑慮,把「空海一體戰」修正為「全球公域介入及機動聯合」概念,最大不同在:目標明確化,強調目標只限於「全球公共領域的行動自由」而不是「擊敗目標國」。「公共領域行動自由」自然包括台海不可淪為中國內海。是則,我國根本立足於這個國際鋼骨架上,不準備打仗,行嗎?而李蒨蓉的幼稚,若能激起國人「忘戰必危」意識,也應該感謝!(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4-04
降低修憲門檻,國際緊張?

降低修憲門檻,國際緊張?

因為門檻超高破表,原以為「降低修憲門檻」乃天下共識,是活絡「憲法生命力」不二法門;但民進黨表態主張降低之後,才凸顯國民黨自始悶燒「反對」基調,也讓人回頭注目二月四日「中國評論社」的評論員文章。 文章批評李總統「以修憲盟主自居」,說獨派「以修憲包裝制憲」之企圖昭然若揭;並直指「重點」在「降低修憲門檻」就像潘朵拉盒子被打開!說這次,會像二○○四年的扁政府憲改,因為「動作太大」招致美國警告不得觸及領土主權,鬧到沸沸揚揚。 首先,十一年物換星移,非必然;而所謂「修憲包裝制憲」乃正宗美國創意,二戰後,美軍占領日本期間,美國強迫日本接受由「聯軍總部」美方律師所撰寫的「外來憲法」正是以「修改明治憲法」之名義,高壓運作!絕大多數日本人都是美軍撤離後,才得知真相。 這個標準的「以修憲包裝制憲」無疑是麥克阿瑟將軍監製作品。一九五二年,日本恢復主權後,各界譁然,重新制憲之呼籲此起彼落;但至今,依舊一字未改。眾所皆知,最近,安倍首相在美國支持下,正在進行首度修憲工程。 身為外國人,不便,也沒有能力評論日本自始至今,接受外來憲法的真正因緣;但誠如日本政論家伊藤哲夫指出的「台日共同點」:兩國追求新憲都有「禁忌意識」;且長期以來,兩國在媒體與教育形成的「維持體制」神話,都根深柢固。 不過話說回來,所謂「降低修憲門檻,導致國際關切」說,就亞太政軍形勢而言,並非不可能;獨派很克制,也是事實。憲法增修條文惹議處,除「前言」之外,就是「固有疆域」之變更,其修改門檻與「修憲」相同,但並非同一條款。 所以,可以朝以下方向協調:保留第四條「變更疆域」高門檻,而只降低第十二條「修憲」門檻。因為對獨派,對國人,對國際,保留涉及統獨之「高門檻」都具有「安全瓣」功能;獨派尤須考慮,統獨公投一次未過,可能須相隔十年再辦;因此「二階段公投」最為妥當:先提降低「變更疆域」門檻之修憲案,若公民複決同意,表示公民已有充分心理準備進行統獨公投;若未通過,則表示時機未成熟。這樣做,於國人,於國際,都是安全瓣;對國際,最具說服力!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范姜提昂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