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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驗出西布特羅,不符合論理及經驗法則

台中市政府驗出西布特羅,不符合論理及經驗法則

台中市政府抽驗台糖國產梅花肉片檢出西布特羅事件,除中市府抽驗之單一樣品檢體驗出西布特羅外,相關單位已累計檢驗706件樣品,皆未檢出乙型受體素,甚至台糖公司再次將與中市府檢測的同一來源場、同一屠宰場、同日屠宰、分切、包裝之同批次肉品計4件,送請2家經TAF認證之實驗室檢驗,結果亦未檢出西布特羅。但有論者認為,既然複驗與初驗結果皆驗出西布特羅,是否應裁罰台糖公司?對此,筆者認為有待商榷,理由如下: 台中市長盧秀燕8日表示,她認同台糖梅花豬肉片檢出極微量瘦肉精「西布特羅」(Cimbuterol)是「個案」事件。(報社合成/資料照、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行政程序法》第43條明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持平而論,按過去發生食安事件之案例,如果是抽驗出一件食品有問題,再溯源相同批號的產品或原料,應該都會檢驗出同樣的問題,但本次台糖國產梅花肉片,卻唯獨中市府抽驗之單一樣品檢體驗出西布特羅,顯然不符合論理法則(指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之理論上定律,具有客觀性)及經驗法則(基於日常生活經驗所得之定則,並非個人主觀上之推測)。 再者,針對「一盒採樣肉品檢出西布特羅,其餘抽樣皆未檢出」的檢驗結果,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在作成行政裁罰之前,自應對台糖公司有利及不利部分,進行審慎查證,又根據初步調查,西布特羅藥品目前僅有一家廠商進口,且只提供給實驗室做為樣品使用(包括10家衛生局實驗室及10家民間實驗室),並無流向農用系統之跡象,則台糖國產梅花肉片檢出西布特羅的污染源,究竟是來自畜牧場?屠宰場?分切加工廠?實驗室?抑或千面人所為?主政者必須嚴正看待並釐清真相,必要時應移送檢調偵辦,畢竟後續影響之層面,不僅是台糖公司的商譽、台灣國產豬的品質良窳、眾多養豬戶的生計,還有最重要的民眾食品安全問題。 (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4-02-19
台中市政府欲假借食安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台中市政府欲假借食安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國產台糖安心豚冷凍梅花肉片,日前遭台中市政府驗出含有不得檢出瘦肉精「西布特羅」,問題是,儀器能夠檢出的數值是0.001ppm,而台中市政府檢出的0.002ppm已經是極限,如此低的檢出數值,在判定時本應特別審慎,以避免釋放錯誤的檢驗訊息,造成社會大眾無謂的恐慌,但該府卻恣意公布初驗結果,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欲假借食安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台糖梅花豬肉片日前遭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出含瘦肉精(西布特羅)0.002ppm,農業部二日接獲消息後,連夜抽驗該養豬場豬隻的血液、毛髮、飼料均零檢出,並送同批號、同屠宰包裝的四個梅花肉樣本送驗也都是零檢出。左圖為台中市長盧秀燕,右圖為台糖出示台中市食安處發出的公文。(報社合成/資料照、記者翻攝)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9條規定,食品業者對於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原抽驗之機關(構)申請複驗;受理機關(構)應於3日內進行複驗。按上述規定,台糖公司對於初驗結果有異議時,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台中市政府申請複驗,而該府不待複驗結果,再公布檢驗訊息,一旦初驗有誤,試問侵害台糖公司商譽所造成的損失,要如何補償?另同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試問台中市政府是否依規定如實公布相關資訊?若未公布,所發布的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是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 農業部抽驗來源養豬場豬隻血液、毛髮、飼料後皆為未檢出,同批肉品樣品也都是未檢出,但台中市政府先前發布尚未複驗確認的檢驗資訊,透過新聞媒體傳播,已延燒數日,如最後確定台糖的安心豚冷凍梅花肉片安全無虞,純屬烏龍一場,受害的不僅是台糖公司,同時亦斲傷國產豬多年來在國際上所建立的優良形象。 (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4-02-05
柯文哲應繼受前地主「恢復農地原狀」之義務

柯文哲應繼受前地主「恢復農地原狀」之義務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名下農地違規闢建停車場使用,刨除瀝青時,挖出水管、鋼筋、裸露電線、等營建廢棄物及混凝土塊、紅磚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引發輿論爭議,但柯文哲認為2008年買來農地時已經鋪了混凝土,裡面就算埋有什麼東西,也是之前的人做的。問題是,柯文哲真的不須負任何責任嗎? 按法務部對於《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恢復原狀」之函釋,認為農地購買人取得購買前已違反區域計畫法之土地後,其使用行為仍應符合區域計畫法規定,換言之,柯文哲應繼受前地主「恢復土地原狀」之義務,負責恢復農地原狀,怎能說不干他的事呢? 柯文哲名下農地違規闢建停車場使用,刨除瀝青時,挖出水管、鋼筋、裸露電線、等營建廢棄物及混凝土塊、紅磚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引發輿論爭議。(資料照)   至於從空照圖發現2020年該筆農地疑似有整地情形,是否涉及回填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涉違反區域計畫法)?或將原有土方外移或出售(涉違反土石採取法)?柯文哲有必要對外界說清楚,講明白,以釋外界疑慮。 再者,《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特定農業區係指優良農地,且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試問優良農地鋪設混凝土、瀝青等硬鋪面後,豈非破壞土壤地力?即便是移除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農地還能作農業使用嗎? 此外,依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五條規定,農地現場有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等使用情形,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柯文哲的農地未作農業使用,已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新竹市政府限期三十日內改善,如未在期限內改善,再行裁罰,但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即應裁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換言之,即『先裁罰,並限期改善』,而非『先限期改善,未在期限內改善,再裁罰』。因此,新竹市政府未依法裁罰,不僅涉及未依法行政,亦會讓外界質疑其執法是否遇到「白色」即轉彎? (作者為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3-12-30
柯文哲「守護農地」被看破手腳

柯文哲「守護農地」被看破手腳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名下的農地違規闢建停車場使用,刨除農地瀝青時,挖出水管、鋼筋、裸露電線、大水泥塊、紅磚,不過新竹市政府卻聲稱,該農地僅摻雜少量鋼筋與少量混凝土塊,初步未見營建廢棄物棄置情形,對此,筆者有話要說。 按環境部之函釋,所稱「營建剩餘土石方」係指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而「營建廢棄物」則係指因施工所產生之金屬屑、玻璃碎片、廢塑膠、廢木材等廢棄物。另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混雜未經分類之「營建混合物」,於管理上歸屬「營建廢棄物」範疇,惟目前尚無混雜比例之界定規定。試問前述水管、鋼筋、裸露電線不就是營建廢棄物嗎?新竹市政府怎能視而不見? (中央社資料照) 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立法理由,廢棄物與資源位處物質或物品之不同生命週期,經過適當手段,廢棄物可變成資源,而若『錯置』、『錯用』,資源也應視為廢棄物。再者,農業部函釋規定,土壤為天然化育形成,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避免地下水或土壤汙染,農地填土之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質。 試問水管、鋼筋、裸露電線、大水泥塊、紅磚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可以用來回填優良農地嗎?即使是可再利用資源,一旦錯置、錯用地方,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亦視為『廢棄物』。 筆者呼籲新竹市政府應不分黨派,依法行政,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裁罰,以免遭到外界質疑其執法之公正性。 此外,柯文哲身為總統候選人,高喊「積極保護農地、回歸國土整體規劃,依法納管,以維持食安」,卻違法出租農地當停車場使用,與自己主張的「守護農地」完全自相矛盾,不僅令支持者失望,也讓全體選民看破手腳。 (作者是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3-12-28
藍先生與白小姐的婚前協議

藍先生與白小姐的婚前協議

藍先生(國民黨)與白小姐(民眾黨)在政治圈原本都各自擁有一片天,最近為了壯大政治勢力,決定共組家庭,於是先進行婚前協議,以保障婚後雙方的權益。 藍先生:「結婚後,我想當戶長(總統)」。 白小姐:「不公平啦!我現在的收入並不比你差(藍白民調陷入拉鋸戰),戶長(總統)應該讓我當才對」。 藍先生:「以我的家世背景(百年大黨),結婚後不當戶長(總統),一定會遭人訕笑,我會很沒面子」。 白小姐:「………,那先談別的議題好了」。 藍先生:「白小姐,妳前段婚姻所生的小孩(不分區立委),在我們結婚後,都改姓藍好了,還有以後我們所生的小孩(區域立委),也一律都姓藍從父姓」。 白小姐:「現在是什麼時代了,不要再有父權思想,我那姓白從母姓的孩子,當然要繼續姓白,以延續白家血脈(防止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席次歸零,及遭國民黨併黨或滅黨)」。 藍先生:「白小姐,許多政治圈的親朋好友都看好我們倆這樁婚姻,不但郎才女貌且理念也相近,將來我當戶長(總統)之後,絕對讓妳吃香喝辣(政治分贓),好命過一生,嫁給我吧!」。 白小姐:「可是……藍先生,你開出的條件,怎麼讓我感覺好像賠了夫人又折兵?(沒當正的總統且喪失不分區立委席次)」。 藍白合會前會昨舉行,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左起)、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辦執行長金溥聰、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競辦總幹事黃珊珊、柯文哲競辦主任周榆修共同秀出會議紀錄。(記者方賓照攝) (作者為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3-10-15
林裕紘自導自演的編劇及演員呢?

林裕紘自導自演的編劇及演員呢?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板主林裕紘被爆涉自導自演,自導自演是指既當導演又參與演出,但編劇及其他演員呢? 林裕紘自爆遭恐嚇時,原應扮演「事不關己」的藍白陣營民代及親中人士,卻在戲中加碼,賣力配合演出「因進口蛋議題與農業部槓上,導致遭到恐嚇」的帶風向橋段,令人質疑這齣戲的編劇是誰?背後是否另有隱情? 林裕紘在其粉專曾自爆,疑似發恐嚇信要炸總統府的中國籍學生張海川,也傳訊息給他,稱恐嚇信不是他寄的,問題是,張海川為什麼要主動傳訊息給林裕紘?是否要撇清與中國的關係?如果不是林吹噓胡扯,則是否與中國認知作戰有所牽連?檢調有必要追查。 林裕紘自二○一八年就不斷操作農業議題攻擊農業部,意圖打擊民進黨的農業政策。攻擊執政黨(民進黨)農業政策的人,會想加入與自己理念不合的政黨嗎?因此,林裕紘秀出民進黨黨證的戲碼,企圖再帶另一波風向,早已被社會大眾看破手腳,不過是歹戲拖棚。 (作者是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3-10-05
幼兒園餵藥案,誰該道歉?

幼兒園餵藥案,誰該道歉?

新北地檢署偵查新北市私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日前將彭姓園長及八名老師共九人處分不起訴,新北市政府宣告將撤銷幼兒園廢止設立許可之行政處分,卻要求副總統賴清德要為疑餵藥案道歉。問題是,政府機關之行政處分,能說恣意廢止就廢止,廢錯了再回復嗎?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今年六月十二日裁定廢止幼兒園的設立許可,並裁處最高罰鍰十五萬元。如今又要撤銷原廢止設立許可,顯然當初之行政處分(認定幼兒園有檢出藥物反應),係濫權裁罰,試問未經詳實完備之行政調查,即做成行政處分,豈非兒戲?幼兒園業者及教師又情何以堪? 按《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故行政處罰仍需確實證明有違法之事實,如果所提出證據係出於「臆測」,無法證明有違法事實存在,其處罰即不能認為合法,對於幼兒園業者而言,即使再回復設立許可,能夠彌補這一段期間所受外界壓力之精神損害及商譽損失嗎? 新北幼兒園疑似餵藥案,最該向社會大眾道歉的人,應該是新北市政府及侯友宜市長(中)。(資料照)   此外,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幼兒園業者自得依上述規定向新北市政府請求遭違法停業期間之損害賠償。因此,由整起事件觀之,筆者認為新北市政府及侯友宜市長最該向社會大眾道歉。 (法務人員)
袁冰凝 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