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這六年多是被關爽的...

作者 eider0119 (Eider)
標題 [爆卦] 阿扁這六年多來真的是被關爽的...
時間 2015年02月26日 Thu. AM 03:49:23

阿扁的貪汙形象深入民心,最重要的就是這三大案:

上銬收押國務機要費案 (判決無罪)
海角七億:海外洗錢案 (查無實證、去年簽結)
扁珍皆貪:龍潭購地案 (實質影響力說、最新判決邏輯矛盾、合理推論無罪)


定讞服刑的案子,目前總計四案,分別是:

龍潭案『貪汙』
龍潭案『洗錢』
二次金改『陳敏薰買官案』
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案』


上述四案皆為『實質影響力說』才牽扯到阿扁身上!意思就是,如果不是最高法院自創這個理論,而是用正常的『法定職權說』,那阿扁總統本來就是無罪的 (這邊我就先不提其他的司法爭議)。

然後更有趣的來囉~~~

前一陣子,北檢對辜成允所涉龍潭案洗錢不起訴,因為本案「沒有不法所得」;今天竹科告的龍潭案民事官司,二審維持一審見解,阿扁總統勝訴,因為本案金錢「沒有對價關係」

對價關係=貪汙
不法所得=洗錢


也就是說,法院認證了龍潭案並無『貪汙』與『洗錢』之事實,龍潭案可以推論是無罪囉!然後阿扁總統入監四年,是在服龍潭案的刑....(最前面的兩年是國務機要費羈押)

到現在你們還覺得阿扁有罪?扁案不是政治迫害嗎?

結論:這六年被關爽的...Zzz


[圖]

親朋好友:
阿扁貪汙耶!幹嘛挺他阿?

回應:
是喔~那你知道他是因為哪條罪被關嗎?(99%對方答不出來、或亂猜國務機要費or海角七億)
告訴他上面的標準答案 (特別提醒~最高法院自創『實質影響力說』才能定讞上述四案)

親朋好友:
不管拉!他就是有貪拉!(開始跳針惹)

回應:
如果你認為他有貪汙,可是司法程序是有嚴重問題、判決標準矛盾不一,以正常人邏輯推斷下是冤獄的話
那他應該被關嗎?如果應該的話,現在大家都說馬英九與國民黨貪超大,是否不須經由正常與公平的判決
就可以直接抓去關?關到死?

親朋好友:
馬英九是被誣陷的!都是媒體、網軍和你們這些暴民再亂講!(恭喜你遇到傳說中的9.2%)

回應:
對啊幹!泛綠民眾與暴民說馬英九貪,他不見得真的有貪,一切得經過正常與公平的司法判決才能認定
那為什麼,你們藍營689說阿扁有貪汙,就不用管他應有的司法人權,直接關到死就好了?

< 資料來源:Disp BBS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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