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議侯市長核廢料談話

依自由時報六月一日報導「《拜會立院國民黨團》民調落後 侯友宜:歹勢 讓大家憂心了」,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他從未反對核電,只要求中央兩件事,核廢料應改為室內貯存,除役後核廢料可以暫放,但不能永久放在新北市。他多次向中央反映,包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現在的陳建仁,依舊沒有回應。

依核子工程博士賀立維教授於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出版《圖解你我應了解的核能與核電》(二○二○年九月廿八日改版)第一一三頁「核燃料與核廢料的生命週期」圖示,核廢料大致上分成「低階核廢料」和「高階核廢料」(使用過的燃料棒)。

目前「低階核廢料」經過「減容」然後貯存。「高階核廢料」經過「濕式貯存」(放在廠內冷卻池),又經「乾式貯存」,再進入最終貯存(最終處置)。

事實上,目前核一、核二電廠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仍然放在廠內的冷卻水池裡,沒有移到廠外的乾式貯存設施,這就是所謂「核廢料的室內貯存」方式。前述侯市長所謂「核廢料應改為室內貯存」,是欠缺專業知識者的「政治空話」嗎?

至於「除役後核廢料可以暫放,但不能永久放在新北市」,這種說法也很奇怪。除非想辦法將這些高階核廢料移到其他縣市進行乾式儲存,在技術上可以做到嗎?而且台灣是多雨、多地震、人口密集的地方,如果要進行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是困難重重,而且高階核廢料經過海運運輸,是國際條約及環保人士所不容許的事。

平心而論,侯市長「多次向中央反映,包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現在的陳建仁,依舊沒有回應」,乃是因為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困難重重,舉世皆然,此為政治人物的「不能也」而非「不為也」。侯市長如此的甩鍋,不可思議。

(作者為科技法律工作者,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