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很有戲。
昨天的朝野協商,「柯總召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這一幕,堪稱新國會首輪經典畫面。
昨天會中我發言:
1.廢票認定若有爭議,怎麼不是當下提出,而是事隔五天才來翻案?
立院大大小小的投票案何其多,委員會、院會都有,針對投票結果有疑義必然都是現場提出,這是經驗,也是正辦。
2.朝野協商沒有這麼大的權限,可以推翻投票現場的認定結果。
試想,任何議案的議決都要到朝野協商來「喬」出不同結果,豈不亂了套了。
3.我實在有點不好意思的對陳昭姿委員說,「您不正因為投票失誤,才辭去民眾黨團幹事長一職嗎?今天代表黨團協商的幹事長才改為吳春城委員啊。」
我想說的是,自己都承認了錯誤,現在跑來質問柯總召還妳清白?要求朝野協商為妳解套?實在強人所難,也不合常理。
最新進度:
民眾黨中評會今天舉行臨時會討論後,決議停止陳昭姿行使中央委員職務兩個月,即刻生效。
民眾黨內終於做出懲處。
其實要重罰要輕判,都不關我們的事。
只是想要把黨內壓力外部化,各黨黨鞭可不會輕易當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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