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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殖化」先改兩點

「去殖化」先改兩點

昨日貴報社論提及台灣「去殖化」任重道遠,稱「自一六二四年以來,台灣有的就是殖民史」,但除了「界定國民黨為新殖民政黨」之外,該文沒有提到什麼叫做「殖民地」,以及如何去殖化,故欲提供幾點補充。 所謂殖民地,說白一點,就是剝削本地資源,所以不論荷蘭人、清朝人、日本人或國民黨,都是以剝削本地資源為目的,故整個台灣歷史就是一部殖民史,這話沒錯。即使在民進黨執政的今天,仍然沒錯。為什麼?因為民進黨並沒有把以上所說的前朝剝削行為消除。什麼樣的剝削行為需要消除呢? 第一、國營事業。國營事業是獨占事業,獨占事業就是剝削本地消費者以及其他生產者。國營事業比一般獨占事業更剝削,因為它們是球員兼裁判,故會隱藏自己的剝削行為。 第二、中央政府。台灣目前仍沿用秦朝以來的中央集權制度,所有預算都由中央攤派,拿了預算的單位拚命花錢,做成赤字不斷升高,剝削拿不到預算的人以及下一代! 以上兩點若不改,「殖民史」還是會沿襲下去! (作者為德國波昂大學經濟學博士,著有《經濟學生病了》叢書)
蔡克 2016-10-12
紫光案有沒有作弊?

紫光案有沒有作弊?

中國的紫光集團收購台灣的科技公司,引起一些人的恐慌。但大部分人卻只用民族主義的眼光來看此事,而模糊了焦點。其實中資來台不一定是壞事,重要的是中間過程有沒有作弊。 甲、乙二人合組一公司,各有五十張股票。若甲要把他手上的股票賣與丙,那是他們二人的事,與乙無關。但若甲要多印五十張股票賣給丙,那就不是與乙無關了。除了攤薄乙的權益之外,丙入股的錢亦可能有部分給人吃掉,這就是作弊了。從陳止戈投書「趕走一匹狼,迎來一頭虎」一文看,紫光的入股方式是後面的一種。 一家上市公司,乙不是一個人,而是眾多的股東,甲不能直接印新股給某丙。正確的發行新股方法,是配股由現有的股東認購。現有股東或有人不願認購新股,也不能把新股直接配給某丙。丙若要入股此公司,唯一的方法,是去市場購入舊的股票。若丙是在新股發行前已成為股東,他亦可以有配股認購權。顯然,紫光目前不是現有股東,否則不會成為話題。 上市公司的某些大股東,把公司看成是私人禁臠、予取予求,把小股東當作不存在。監管單位的人,公務員心態、專業不足,更給予這些禿鷹機會,侵吞小股東利益。 (作者為德國波昂大學經濟學博士,著有《經濟學 生病了》叢書)
蔡克 2015-12-15
希臘 破產 台灣

希臘 破產 台灣

很多人並不同情希臘,以為他們作弊加入歐元區在先,不撙節在後,然後貪得無厭地不斷向別人要錢。昨日自由廣場徐弘毅的評論已修正了這些看法:「在過去五年裡,希臘已經刪除的支出與增加的稅收達GDP的卅%;歐盟區沒有任何政府可以做得這麼多,希臘養老金的福利被刪除,退休年齡提高到六十七歲。」 既然希臘已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而又力行撙節,但仍擺脫不了破產的命運,原因為何?而很多國家,如台灣,也在擔心自己會不會步希臘的後塵?先講前者。 我的叢書(卷二)《總體經濟學》闡釋了中央銀行的作業,證明中央銀行不會也不能「賺」錢,尤其是政府的錢。所以,全世界的中央銀行每年都將「賺」得的錢還給政府。也就是說:全世界的政府都不用付國債利息! 另外我也證明:若把國債列上央行的資產負債表,這表會失衡。因此,有些國家的央行選擇不把國債放到資產負債表上,有些則虛構另一個項目來平衡。前者如台灣,後者如美國。也就是說:全世界的政府連國債都不用還。 全世界,除了歐洲小國!為什麼歐洲小國要還利息?為什麼歐洲小國要還國債?因為ECB不是他們自己的央行。那這些還了的利息、本金都去了哪?去了歐洲大國,如德、法、英!而且,因為他們的「信譽」良好,可以繼續以債養債,也就是不用還債! 那不是很不公平嗎?故然。而且,這樣一直下去,歐洲小國只會愈還愈窮 (有點像欠了地下錢莊一樣),直到破產!這就是希臘(還有其他的在後面跟著)。 那如何破解這局面?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歐元區拆散!首先,當然是希臘脫歐元。但留下來的又有另一小國,同樣面對「借債還利息及本金」的惡性循環,直到破產。所以,只有拆掉歐元,讓每個國家都恢復自己的央行,才能真正解決這個惡性循環! 再接到第二個問題:台灣會不會變成另一個希臘?答案是不會,因為台灣有自己的央行。所以,台灣的政府不用付國債利息,也不用還國債本金。 那台灣就可以不斷印鈔、揮霍度日,不會破產嗎?讓我告訴大家:蒙古人就是這樣丟了元朝!蔣介石就是這樣丟了整個大陸!所以,台灣會不會破產? (作者為德國波昂大學經濟學博士,著有《經濟學 生病了》叢書)
蔡克 20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