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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三讀 政黨不得投資營利

政黨法三讀 政黨不得投資營利

〔記者陳鈺馥、曾韋禎/台北報導〕今年適逢解嚴開放黨禁三十週年,歷經廿四年的推動歷程、橫跨八屆立院,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制定「政黨法」,規範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違反者最高可處二千五百萬元罰鍰;連四年不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的「殭屍政黨」,更可廢止其備案。 立法院長蘇嘉全10日敲槌宣布政黨法三讀通過。(記者張嘉明攝) 黨禁解除30週年 完成立法 政黨法草案最早由立委陳水扁於民國八十二年提案,內政部也於民國八十九年草擬官方版政黨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長葉俊榮認為,民進黨以前衝撞黨禁,「政黨法」完成立法,極具劃時代意義。 鑑於國民黨長期以黨營事業牟利,造成政黨之間不公平競爭,「政黨法」規定,政黨合法收入來源,僅限於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宣傳的出版品之收入及其孳息。 政黨也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不得購置不動產,但供辦公使用的處所不在此限;若違反可處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停止經營或投資而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不得在機關、學校 設黨團 政黨法規定,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代表大會;完成備案之政黨,應依法向法院聲請辦理法人登記。 為杜絕政黨將手伸進校園,法案規定,政黨不得在政府機關、軍隊、學校內設置黨團,違者可處政黨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解散的黨團組織仍不解散,可按次處罰。政黨不得招收未滿十六歲的國民為黨員;非基於自由意願,不得強制民眾加入或退出政黨,違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若黨員受政黨除名處分,不在此限。 另為避免有心人籌組「納粹復興黨」、「台灣三K黨」之類的種族歧視政黨,在政黨名稱及標章上,禁止有歧視性或仇恨性意涵。 連4年不參選 可廢止備案 內政部指出,全國有三百三十個政黨,大部分是久未運作的「一人政黨」或「殭屍政黨」,政黨連續四年不依法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或連續四年不召開黨員或黨代表大會,可註銷廢止其備案。 在財務公開透明方面,政黨應設帳簿,詳細記錄會計事項,各項會計憑證,也應自會計年度結束起保存七年,未保留帳目者,均有處罰規定。 政黨法施行前已依人團法立案的政治團體,應在本法施行後兩年內,依法修改章程轉換為政黨,未修正的政團將廢止其立案,財產則比照政黨解散的規定辦理。
陳鈺馥、曾韋禎 2017-11-11
前黃復興主委嗆:黨產自己管 外界講都是放屁

前黃復興主委嗆:黨產自己管 外界講都是放屁

〔記者陳鈺馥、曾韋禎/台北報導〕中華戰略學會昨舉行三十七週年慶暨會員大會,多位高階退役將官出席,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黃敏惠、洪秀柱皆出席拉票,尋求黃復興系統退將支持。不料,前國防部副部長、中華戰略學會理事長王文燮卻在台上大聲表示,民進黨現在說要討黨產,但黨產是中國國民黨黨員的,「不是國民黨的人,無權管黨產的事。」 前黃復興主委、中華戰略學會理事長王文燮(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曾任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的王文燮,當場要代理黨主席黃敏惠「不要吃民進黨那一套」,並爆粗口嗆聲︰「誰敢討我們的黨產!」「媽的!」「放屁!」「我們家財產干你啥事?」「共產黨是敵人,他可以搞我們,你民進黨幹什麼,無聊!」 據了解,今年元月選前,國民黨舉辦輔選大會時,王文燮也曾激動地說,有人批評黃復興黨員出逃,那都是「放屁」。 對於王文燮爆粗口對民進黨嗆聲,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王文燮是一九四九年來台的山東流亡學生,在澎湖見證過國民黨強逼學生為軍人,校長張敏之等人不從、被以匪諜罪名槍決的「七一三事件」;但這位受害者爾後飛黃騰達,卻能遺忘掉自己的歷史,還替國民黨抹去不義的歷史,讓人不齒。 蔡易餘︰來源不正當就該追討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痛批,這些是黨國餘孽,如果國民黨黨產來自於政治獻金、黨費、合法的政黨補助款,當然任何人都不能對國民黨的黨產表示意見;但國民黨黨產來自於捐收、搜刮民宅,不然就是接收占據日本財產而來,把原本應該是國家的財產變成黨產,來源就是不正當,才要制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洪秀柱昨在大會致詞時表示,國民黨歷經兩次敗選須檢討,但面臨民進黨無情的清算、鬥爭和追殺,要有所警惕,國民黨是有光榮歷史的百年政黨,怎能毀在這一代人手中。 黃敏惠也指出,要深刻檢討國民黨為何不得民心,同時也要把好的一面堅持下去,讓社會了解中華民國是扮演世界和平的重要角色,讓外界看見國民黨的團結和努力。
陳鈺馥、曾韋禎 201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