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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陳怡凱)
陳怡凱相關文章
多疑與輕信
1883年12月,清法戰爭爆發。翌年(1884),法軍進逼臺灣。當時坐鎮華南的兩廣總督張之洞,欣然作出這樣的表示: 「聞法又圖臺,此中國之利也;即有竄擾,內地不驚…擬請敕劉督辦(應指當時督辦臺灣軍務的劉銘傳)設法誘之、怒之,優旨懸賞,激勵軍民力戰固守,能使敵牽留於臺,即以為功。」(〈致總署〉,光緒10年6月24日;《張文襄公選集》頁7) 以上這段話,意思就是要把臺灣當成吸引法軍兵力的誘餌,紓解「內地」的軍事壓力,所以說「即有竄擾,內地不驚」;而且,「能使敵牽留於臺,即以為功」,最好讓法軍在臺灣打久一點,多多益善。 從臺灣人的角度來說,張之洞這番話自然引人反感,但從大清帝國的角度而言,此語卻揭示了一個相當冷澈的戰略洞見:大清帝國的本質是一個陸權帝國,核心利益在於東亞大陸,即使領土延伸到太平洋的海島,那也只是邊陲。 倘若遭遇海洋方向的敵人,陸權帝國的首要考量必定是優先確保大陸核心,並把海島當成抵擋敵人的盾牌,盡量吸引敵人火力。假如實力無法兼顧,那就進行戰略收縮,把海島領土捨棄掉。這是大陸帝國理所當然的戰略思維,不會因為所謂「同文同種」而有所不同。後來碰到甲午戰爭,帝國就直接以放棄臺灣的方式,來換取核心部分的延續,任由臺灣人獨自面對日軍的炮火。 然而,在臺灣主張「海權國家會放棄臺灣、應該投靠大陸帝國」的論者,卻似乎從來沒有考慮到大陸帝國會把臺灣推向火線、再予以放棄的可能。對於海權國家的多疑,以及對大陸帝國的輕信,在此以奇妙的方式融為一體,彷彿只有海權國家才有「放棄臺灣」的問題。 實際上,就地緣戰略的本質而言,島鏈上的社會若想寄希望於陸權勢力的保護,就註定會是一種高度不穩定的佈局。一旦海權與陸權發生衝突,島鏈基於首當其衝的地理位置,肯定會被海權勢力攻擊,再被陸權勢力優先放棄。這個劇本如何發展,晚清的歷史已經示範了一次給大家看。 或者,更深一層來說,追問其他國家會不會「放棄」你的家園,這種提問方式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既然家園是你的,保護家園的責任當然也就是你的,別人無所謂放棄不放棄。別人即使幫忙,也沒有義務不計代價幫忙到底。 說到底,國際政治不是找伴侶。政治成熟的人,本來就不會對其他國家有生死與共、不離不棄的期待,而是會致力於建立可持續的互利關係。說得直接一點,就是維持自己的抵抗意志與防衛實力,好讓別人有繼續跟你合作的理由。這一點,不論在任何時代,都是如此。 --- 註:以上引用之《張文襄公選集》,為臺灣歷史文獻叢刊1997年版。
陳怡凱
2021-08-16
「那些人比蝗蟲還可怕」
據必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的《歷險福爾摩沙》記載,羅妹號事件發生後,瑯嶠「番界」的漢人居民聽聞清軍將發動「討伐」,隨即大受驚嚇,居民的說法如下: 「我們不希望受到官員的統治,至於那些清兵,你可知道他們是什麼?那些人比蝗蟲還可怕!好好侍候那些清兵,他們會順手拿東西;如果不給,清兵便擄掠婦女,或殺死我們。他們絕對沒有能耐對抗野蠻人的,終究會戰敗逃亡,到那時候,野蠻人反過頭來找我們這些留辮子的人報復,阻斷灌溉水源,侵擾村莊,弄得大家寢食難安。」(頁203。用詞讓人不快尚請包涵,原文如此。) 等到清軍出兵之後,必麒麟的記錄則是:「軍隊繼續南下,在瑯嶠郊外紮營。那些士兵們自然又打劫附近民家」(頁205),彷彿這就是駐臺清軍的日常。哪一方相對文明?哪一方相對野蠻?還真難說得很。 當然,必麒麟未必是位充分客觀的記錄者,但在James Horn(英國人,受羅妹號船長夫人親友的委託,前往瑯嶠尋找遺骸)的記述中,對於「番界漢人」也有這樣的形容: 「這些漢人生活安定(每年只需繳租金給頭目),清廷出兵的話,只糟蹋農作物,並未能真正制裁野蠻人」(轉引自《歷險福爾摩沙》譯本,頁196) 以上這些描述,讓我想起《漢書》形容漢代有些人寧可到匈奴領地居住:「邊人奴婢愁苦,欲亡者多,曰『聞匈奴中樂,無奈候望急何』」。由此觀之,當時「番界漢人」與清國官府的關係如何,亦可略見一斑。 --- 註:以上引用之《歷險福爾摩沙》(Pioneering in Formosa)為陳逸君譯,原民文化1999年版。
陳怡凱
2021-08-15
布拉格之春後的小故事
說到捷克,我有時會想起米蘭•昆德拉提過的一個小故事。那是發生在1968年,華沙公約組織以壓倒性兵力掐滅了布拉格之春。有一天,昆德拉開著車,在路上被佔領軍攔下來搜查。 搜查結束後,現場指揮的蘇聯軍官詢問昆德拉:「您感覺怎麼樣?您有什麼感想?」接著又說:「這一切都是大大的誤會。但這會解決的。您應該知道我們是愛捷克人的。我們愛你們!」 蘇聯軍官講話時的態度沒有惡意,也不是嘲諷,但卻讓人有強烈的荒謬感。這意思彷彿是說: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可以使用武力對付你。以昆德拉的原文來說,這種心態就像這樣: 「為什麼這些捷克人(我們是那麼愛他們!)不願意跟我們生活在一起,用跟我們一樣的方式生活?多麼遺憾,必須使用坦克告訴他們什麼是愛!」 這是一種恐怖情人式的政治思維,是情感勒索在政治領域中的應用。這種思維的基本構造如下:因為我對你有感情,所以你應該要順從我的感情;如果你不順從我的感情,那就是傷害我的感情;既然你傷害我的感情,那我就可以正正當當訴諸武力伸張我的感情,用幾十萬大軍從你身上輾過去。一言以蔽之:love justifies violence. 我第一次讀到這個故事,是在將近二十年前。當時讀著讀著,突然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或許是巧合吧。畢竟,就如昆德拉所言:「歷史事件往往乾巴巴地互相模仿」。類似的精神構造,會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一再出現。說起來,我對捷克會有一點親切感,大概是從這個小故事開始的。 扯遠了。總之,謝謝捷克捐贈疫苗給臺灣。 --- 註:以上故事出自米蘭•昆德拉,《雅克和他的主人》,郭宏安譯,上海譯文2003,頁3至4。至於「歷史事件往往乾巴巴地互相模仿」這句話的具體出處我不記得了,應該是出自《笑忘書》。
陳怡凱
2021-07-27
危機時刻的決策
英國能夠撐過二戰前期的不利情勢,有很多重要原因,像是動員全民撤出被困敦克爾克的官兵、打殘投降德國的法國艦隊、以及在不列顛空戰時調度得當,這些都至關重要。另外,還有兩個措施值得一提。 第一,是爭取美援。1940年5月開始,英國就向當時尚未參戰的美國積極交涉,希望能夠取得美國軍艦,即使舊船也可以。若在平時,幾艘舊船對皇家海軍無足輕重,但在納粹兵臨海峽的時候,卻足以攸關生死。 有些人或許以為,取得外援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只要展露自己的慘狀,別人就會同情施捨。事實上,沒有人有義務一定要主動幫誰,即使關係密切的英美兩國亦不例外。外援之所以會到來,是無數人奔走遊說、斡旋協商的結果(邱吉爾在回憶錄中用了一整個章節來談這段交涉)。到了同年9月,兩國終於達成協議,英國取得50艘美國中古驅逐艦,美國則在西印度群島等英國領地獲得99年的海空基地租借權。 這樣的協議,很容易給人「英國割地辱國」的聯想,但事情不能這麼看。英國當時就是需要武器來撐過這段艱困時期,若用平時的標準來衡量這五十艘中古軍艦的價值,就會失去重點。況且,假如連本土防衛都吃緊,又怎麼能再分散兵力到海外領地?反而不如先開放美軍進駐這些地方。這樣一來,即使本土不守,這些海外領地也不至於全部落入德國手裡。 更關鍵的是,此舉讓美國與英國的戰略綑綁更加緊密,把美國往對德開戰的方向更推了一步。表面上,英國只是換到五十艘中古驅逐艦,但實際上,卻是換到了好幾層的戰略布局,其價值無法以金錢衡量,更遠遠超越物資本身的價值。 至於第二個重要措施,則是大力推動國產武器,包括一度不被看好的蚊式戰機(Mosquito)。這款戰機原本因為木製機身結構而飽受質疑,隨後才因為戰時的迫切需求而迅速投入生產。最後,蚊式戰機所創造的戰果,十分輝煌,被稱為「木頭奇蹟」(wooden wonder)。 當然,蚊式戰機不是沒有缺點,任何設計都有缺點。木製結構有輕巧優勢,相對就有低強度以及易腐朽的問題(後來國府軍帶到臺灣的蚊式就深受濕熱天候摧殘)。但無論如何,英國當時就是需要一款實用、節省金屬資源、可以跟重型機種搭配的輕戰機。蚊式既然符合以上需求,那就是當時的好戰機。 然而,這種在危機時刻作出的決策,涉及的利益與風險往往並不顯而易見,也很難用有形的量化標準來說明。而且,這些因素高度依附於特定時空情境,只有通盤檢討前後的時空脈絡才能看出利弊得失。因此,如果有人對主事者提出質疑、甚至指控,主事者並不容易為自己辯護。反之,用去脈絡化的抽象方式提出大而化之的攻擊,卻要簡單很多。本質上,這就是易於質疑、難於辯護的事。 所以說,危機時刻的決策往往具有高度的爭議性。即使最後成效良好,決策者也很容易落入「將軍百戰身名裂」的下場;假如賭輸了,更不待言。邱吉爾的幸運之處在於:他生在英國。依照他在戰後的回憶,他在戰時的要求總是能夠獲得民意代表的普遍支持,即使有人真的挑戰他的決策,國會也會用壓倒性的表決多數把他們擋下去(When on occasions they challenged us, the Houses voted them down by overwhelming majorities, P357)。對此,邱吉爾深感自豪,認為這展現了英國議會民主經受試煉的能力。 當然,如果是民主制度的敵人,對於這個現象就很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解讀。他們大概會說,這證明了「資產階級民主的虛偽性」以及「西方多元社會的欺騙性」,諸如此類。 不過,如果一個社會連攸關生死存亡的大事,都無法取得足夠強大的基本共識,我懷疑這樣的社會在危機時刻會有多大的生存機率。比如說,在另外一個平行時空裡,英國在二戰的狀況可能會是這樣的: 「歐陸戰敗都是軍方害的,軍方高層應該抓去槍斃。」 「美國送五十艘驅逐艦就能解決問題嗎?」 「美國要給我們軍艦,但開放西印度群島免談。」 「美國竟然把不要的軍艦送給我們!」 「政府核准使用木頭製造的戰機,不顧程序正義,不顧民眾疑慮,完全黑箱。」 「軍方採購木頭戰機一定是圖利飛機廠商。我在此告發軍方高層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不應囿於意識型態拒絕採購德國戰機。」 (下圖為邱吉爾二戰回憶錄“The Second World War: Their Finest Hour”) --- 參考資料:Winston Churchill, “The Second World War: Their Finest Hour”,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Boston, 1949.
陳怡凱
2021-07-21
現代仕紳的人生道路
《旅途:三老爺林獻堂的生活日常》:現代仕紳的人生道路 《旅途:三老爺林獻堂的生活日常》這本書相當好看。作者林承俊是林獻堂的曾孫,描述了不少有關曾祖父的趣事軼聞。雖然多屬生活瑣事,卻也讓這位「臺灣議會之父」變得鮮活具體、有血有肉,而不僅只是一種抽象立場的化身。今年,適逢臺灣文化協會成立一百週年,更讓這本書的出版增加了紀念意義。 以本書所描繪的林獻堂形象而言,「溫和」是最鮮明的人格特質。許多社會運動家都有相當尖銳的個性,態度鋒芒畢露,但林獻堂不是這樣的類型。這位投身政治社會運動的霧峰林家「三老爺」,行事風格仍然不脫傳統仕紳的色彩。他一方面與日本、國府兩代政權周旋,試圖推進體制內的政治改革,另一方面也慷慨好施、廣結善緣。 林獻堂的受惠者範圍極廣,既有達官顯貴,也有販夫走卒。國府到來後,他挺身反對警總強制徵收霧峰鄉民的米糧(頁250);二二八事件時,他也收容了差點被憤怒群眾包圍的未來總統嚴家淦(頁250-251)。就連昔日的臺灣總督長谷川清在戰後財務困窘,向這位前殖民地社運人士低頭求援,他也一樣出手相助(頁248-249,也虧得長谷川在總督任內對林獻堂態度還算友善)。 這樣的行為,不能單純只是用「好好先生」來解釋。在傳統的鄉土社會中,仕紳地位崇高,但相對的,也肩負濟弱扶傾、樂善好施的社會期待(雖然實際上多少人作到是另外一回事)。相當程度上,可說林獻堂仍然是在實踐這樣的社會角色。林獻堂是新舊社會之間的演化環節,既是臺灣第一代的社會運動家,同時也是末代的「員外老爺」。 不過,林獻堂也不是毫無原則的濫好人,同樣有他露出稜角的時候。一個著名事例,就是他得知連橫附和總督府的鴉片特許政策後勃然大怒,主張開除連橫的櫟社(當時臺灣的重要詩社)社員資格,並對連橫作出以下指責: 「(連橫)誣衊我先民,以作趨媚巴結,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鴉片),似此寡廉喪恥之輩,何云不汙損本社名譽?」 (《灌園先生日記》,1930年3月13日) 另外,他也曾在受邀前往民眾黨(原版的那個)中央執行委員會致詞時,當眾斥責民眾黨人隨地便溺、不成體統,可以想像當時場面之尷尬: 「(蔣)渭水請講話。余先述欽佩議事之熱心…次言自治須由一身自治始,若一身不能自治,我黨、我臺灣何能自治?如目下諸君均在階前小便,於衛生上不潔,於體裁上亦甚不雅觀,此豈非不能自治之明證乎?」 (《灌園先生日記》,1929年11月10日) 然而,不論是他的溫和也好,強硬也好,在當時背景下都有侷限性。議會政治是政治共同體的一種組織形式,要讓這樣的組織形式成為可能,首先必須存在一個足以支持議會運作的政治共同體。國之不存,憲政焉附?而這一點,恰恰就是這位「臺灣議會之父」解決不了的問題。雖然他花費大半生提倡議會政治,但卻沒有辦法找到屬於自己的國族。 林獻堂應該多少有意識到自己的侷限性,但卻無法提出解決之道。就一般世俗觀點而言,這位豪門巨紳無疑屬於人生勝利組,但他筆下卻時時流露出自認失敗者的苦悶,或許就與這種無能為力的心情有關。從他在1940年的這幾句詩,可以一窺他當時的心境(節錄): 一局殘棋懶再看,誤將敗著欲求安。 此時尚敢圖非分,來日方知更大難。 (《全臺詩》,冊33頁68;原載《臺灣新民報》1940年8月27日第8版) 「來日方知更大難」這句詩,彷彿讖言一樣預示了他後來的遭遇。1947年,他雖然沒有在二二八事件被殺,但也差一點被國府列為叛逆。1949年,林獻堂以治病名義飛往東京,從此終生流亡日本。雖然他在接到蔣介石要他回臺的來信後,可能一度有所猶豫(頁223),但最終還是拒絕重返故土,寧可待在這個他曾與之周旋數十年的國度。 1955年,國府派出蔡培火這位昔日與林獻堂一起對抗日本人的戰友,再次赴日遊說他返臺,向來溫和圓融的林獻堂,作出了決絕強硬的答覆: 「(臺灣)非僅危亂而已,概無法律,一任蔣氏之生殺與奪,我若歸去,無異籠中之雞也。」 (《灌園先生日記》,1955年10月14日) 1956年,這位歷經清帝、日帝、國府三代的臺灣仕紳在東京病逝,年74歲。 (以上引文若無特別註明,均指《旅途:三老爺林獻堂的生活日常》一書。)
陳怡凱
2021-06-29
疑問的痕跡
這幾天,看著新聞,我突然想起一件有關香港的小事。 那是發生在九七之前,我不確定是什麼時候,有可能比《大時代》這部戲更早,丁蟹或許還沒有跳下來。當時,我還是個小學生。有天電視播報新聞的時候,螢幕上出現一個香港的教育工作者(身份我不記得),表示九七之後會配合北京要求的教學方向,還補了一句: 「教育本來就是要配合政府。如果我是在臺灣,當局要我跟學生講『共X』,我就講『共X』。」(大意如此。原話為粵語,我聽不懂,只是看字幕)。 他說話的口氣很輕鬆、很淡然,但卻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或者說,就因為他的口氣輕鬆淡然,所以我的印象才特別強烈。這段話讓我突然意識到,教師其實也不見得真心相信他們教給學生的東西。同一個人,如果放在不同的政治脈絡,完全有可能對學生作出相反的教學,而且輕鬆自在、面不改色。 要說這是一種打破世界觀的重大啟蒙經驗,那就太誇張了,沒有到這個程度。當時的我,就只是個小時不了了的小學生(大也未必佳),還沒有什麼自行批判學校教育的能力。這個經驗並沒有刺激我作出什麼論述,頂多只是在心中留下一道疑問的痕跡而已。 要到很久以後,我才逐漸看清,我小時候讀的臺灣國編本歷史教科書,其實也不太可靠,在相當程度上算是一種奇幻文學。而且,當年那些大力痛斥「共X」的人,有許多也換了一百八十度的立場。 至於說,我領悟到「不論視角再怎麼多元,人生在世還是有必須堅持的事物」,那就是更晚的事。從「看山是山」走到「看山不是山」,繼而再走到「看山是山」,已是中年。 (我手邊剩下的老香港物件已經不多,下圖這枚舊版港幣是其中之一。)
陳怡凱
2021-06-27
這就是他們的道歉方式
「很遺憾在行動中不是一切都照計畫進行」 6月15日晚上,歐洲盃足球賽事在慕尼黑開踢之前,一名綠色和平組織的抗議者(德國籍)駕駛一架印著「拋棄石油」(kick out oil)大字的飛行傘,從空中闖入比賽現場,並疑似失控墜落,造成兩人受傷,傷者分別為烏克蘭籍與法國籍。同時,現場約有一萬四千五百人。 慕尼黑警方已依傷害、違反航管法規(體育場周邊上空為禁航區)等罪名對涉案人士進行調查。德國聯邦政府發言人6月16日譴責此舉為不負責任的行動,將人們置於巨大的危險當中(Das war eine unverantwortliche Aktion, die Menschen in große Gefahr gebracht hat.)。 德國綠色和平組織則在推特上道歉,並強調這場抗議絕對沒有想要打擾賽事或傷人的意圖、很遺憾在行動中不是一切都照計畫進行(Leider ist bei dieser Aktion nicht alles nach Plan gelaufen.)。然而,至少到目前(6月17日上午)為止,我看德國綠色和平組織還是把飛行傘翱翔天空的照片掛在推特上,旁邊放著要求福斯汽車放棄石油的抗議標語,似乎仍然捨不得這次行動的宣傳效益。 我實在看不出這樣像是真心要道歉。不過,也許這就是他們的道歉方式吧。 參考資料: 南德日報“Was die Polizei über die Greenpeace-Aktion weiß”新聞報導: https://www.sueddeutsche.de/....../greenpeace-em...... 南德日報”Bundesregierung verurteilt Greenpeace-Aktion in EM-Stadion”新聞報導: https://www.sueddeutsche.de/....../fussball-muenchen...... 德國綠色和平組織推特頁面: https://twitter.com/greenpeace_de/status/1404880452545097730 SUEDDEUTSCHE.DE EM-Spiel in München: Polizei zur Greenpeace-Aktion EM-Spiel in München: Polizei zur Greenpeace-Aktion
陳怡凱
2021-06-17
冷戰時代的空運支援
純粹從技術層面來說,今天從日本送到的這批疫苗,跟短期內疫情和緩與否關係不大。疫苗檢驗、配送、接種均需時日,接種之後也還要一段時間才能產生保護力。對於眼前而言,好好落實生活中的防疫措施更重要。 但就精神層面而言,這批疫苗卻有很大的影響。臺灣實際上是處於類似圍城的狀態,對外取得戰略物資(疫苗)備受阻撓。人是一種需要希望的動物,如果一直看不到獲得外援的希望,堅守圍城的意志就容易動搖;意志動搖,有心人就可能乘虛而入,進而兜售各種奇奇怪怪的方案。 有論者指出,在各種防疫措施當中,疫苗這項議題在臺灣輿論似乎佔據了過大的討論聲量。在我看來,有些帶起聲量的人,也不是真的要強調疫苗,而是要強調「他們有辦法阻止臺灣取得疫苗」,就像有人直到今天還在叫嚷說,臺灣民眾要有效抵禦病毒侵襲就「只有接受」所謂「安全高效、數量充足」的XX疫苗,言下之意自然是「若不順我的意,我就讓臺灣拿不到疫苗」。 阻撓臺灣獲得疫苗,這不只是生物戰,更是心理戰的一環。在圍城過程中,攻擊方往往會千方百計阻止防守方從外部獲取補給物資,這不一定是因為個別物資真的會對戰局有立竿見影的影響,而是要讓防守方陷入難獲外援的狀態,如此一來,精神上就容易出現裂痕。今天在桃園機場降落的日航班機,就是要防止這種狀況發生。 這場空運支援,除了防疫之外,同時也是在釋放一個訊息:倘若臺灣有事,東京(還有華府)不會袖手。這一點,跟1948年蘇聯封鎖西柏林之後,美國透過空運補給向莫斯科傳遞不會退讓的訊息,可說十分相似。從各方面來說,這次疫情都是一場類似戰爭的狀態。各方在疫情下的反應,相當程度也預示了戰爭降臨時會有的動向。作為臺灣人,我對日本國家,以及其他所有促成這次援助的人,只能說滿滿的感謝。 相對的,人必自助而後人助,臺灣若不站穩立場,別人也沒有理由要一直幫你的忙。在接下來的驚滔駭浪當中,唯有證明自己是值得援助的盟友,外援才會可長可久。成為某些國家的盟友,它們會在危難時對你出手支援;成為某個國家的國民,卻意味著它想要時就可以對你任意殺戮。究竟如何選擇,就在臺灣人的一念之間。兩個相隔多年的5月35日,正好就是這個對比的鮮明例證。 (下圖為三室戶寺的紫陽花,前疫情時代的某個六月天,筆者攝於京都宇治。)
陳怡凱
2021-06-04
泛道德化的誅心之論
攻擊指揮中心在疫情爆發前就疫苗取得不積極,這是沒有意義的事。姑不論所謂「不積極」純屬誅心,事實上,在本土感染個案大規模出現前,當時面臨的問題是「疫苗過剩」,而不是「缺乏疫苗」。即使先前採購更多疫苗,也極可能會放到過期報廢,當時指揮中心還不斷呼籲民眾施打,言猶在耳,距今不到一個月。只不過,許多人卻表現得好像已經不記得有這麼回事一樣。 至於說指揮中心就疫苗施打不積極,更屬無謂之論。這是一個自由國家,公權力要對人民身體進行強制存有重重限制,就法律角度而言,疫苗施打原則上只能勸說,不能強迫。然而很現實的,在本土疫情爆發前,大多數人不會有意願承受可能的副作用,這是風險權衡的個人自由,無可勉強,更非國家權力所能左右。除非有足夠迫切的風險,否則「普遍自願施打」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以我個人為例,在本土疫情開始出現前,染疫風險相對小,我不願意冒險承受副作用;在感染個案開始零星出現、而尚有疫苗開放施打的那幾天短暫窗口期,我則不想佔用掉一劑疫苗,寧可留給更需要的人。這是我的選擇,也願意承擔,就是這樣。 若又質疑說,指揮中心為什麼不採辦「沒有副作用」的疫苗?那麼,大概只能說「查無此苗」。所有藥品都有風險,關鍵只在於風險孰重孰輕。尤其針對起義三鎮肺炎的疫苗,以藥品動輒需時數年的開發週期而言,可說是在相當短促的情況下投產問世,既要有效又要沒有副作用,這是不切實際的期待。 無論如何,英國在大規模施打AZ疫苗之後,疫情明顯趨緩,這是有目共睹的現象,指揮中心並沒有採辦不合格的疫苗給大家。如果AZ疫苗真的不合格,歐盟現在就不會起訴控告AZ公司,要他們趕快多交貨了,難道是為了幫律師業紓困而刻意打官司嗎?至於說,如果有人宣稱其他家的疫苗穩定有效又沒有副作用,即使只是基於常識,大概也還是對這樣的說法有所保留會比較好。 更何況,如果把視角拉大到全球,在舉世陷入疫情的狀況下,藥廠合理的作法會是什麼?我想,第一應該是滿足本國需求,第二則是優先配置給疫情嚴重的國家。先前台灣既然沒有大規模的本土疫情,在對外的交涉爭取上,自然就會比較缺乏著力點。設想一個假設情境:倘若現在有個疫情遠比台灣輕微的國家,截走本來可以出貨給台灣的疫苗配額,我們會怎麼看待那個國家,人家先前就會怎麼看待我們。 當然可以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本國利益高於一切,即使其他國家疫情慘重,台灣先前還是應該爭取更多疫苗」。OK,雖然這種說法很殘酷,但我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畢竟,在國家與國家之間,就是霍布斯意義下的自然狀態。事實上,我也相信,承辦人員先前已經卯足全力在爭取疫苗。能有這樣一個立功露臉的機會,為什麼不要? 問題是,你講你的國家利益,別人也有別人的國家利益(歐盟甚至都動用訴訟對藥廠施壓了)。即使不談國際之間的馬基維利遊戲,就藥廠的角度而言,一樣是出貨,會先出給疫情迫切的國家,還是給先前幾乎沒有本土疫情的台灣?設身處地想,如果我是談判代表,在這種情況下又要怎麼說服藥廠,把可以在其他地方救命的疫苗出貨到台灣?何況先前連已經到貨的配額都還沒有打完,而且本來還極可能會擺到過期? 雖然我不知道公部門對外磋商的內情,但就一個以代客戶出面談判交涉為業的人而言,我認為承辦這項交涉很難,非常難。能夠在這樣艱困的情況下,還陸續爭取到目前到貨的疫苗,已經堪稱相當不容易的成就,不是用一句「不積極」就可以形容的。 用這種泛道德化的誅心之論去譴責主事者,雖然可以提供一種貌似簡潔易懂的歸因與歸責:「我們現在會沒有疫苗,都是那些人『不積極』的錯。」但事實上,卻是以扭曲整個前因後果為代價,對於事態的理解與問題的解決,均無補益。 更進一步想,如果連距今不到一個月的事,都可以假裝失憶把事情反過來說,就不難想像幾年之後,關於這場疫情會有多少奇怪的說法了。
陳怡凱
2021-05-26
總統的抱怨文:《蔣經國的台灣時代》
在漫長的訴訟之外,蔣經國日記終於在2020年公開,得以成為史家研究的對象。近日出版的《蔣經國的台灣時代》(林孝庭著),就是以這份日記作為主要研究素材。本書除了爬梳日記之外,還將其內容與浩如煙海的眾多史料交互對比。不論是否同意本書的論述,還是不得不佩服作者用功之深。 就本書呈現的蔣經國日記而言,一個鮮明特點是對於美國的強烈厭惡。日記中充滿大量對於美國的抱怨,幾乎與蔣經國來台後的人生相始終。1953年,美國國務院與五角大廈聯名邀請蔣經國訪美,並由艾森豪總統、杜勒斯國務卿(John Foster Dulles)等高層親自接見,照說是美方對其禮遇的表示,蔣經國在日記中對此的反應卻是「內心是如此沉痛耶!」、「余在赴美之前夕反感沉重,此心此情,何人知之耶?」(頁204-205)。 蔣經國對美國會有這麼強烈的排斥,這與國府在台的基本格局有關。國府台灣是一個極度依賴美援維持的政權,不論是在經濟面或軍事面。說穿了,國府在台灣就像是借用別人的本錢作生意。如果沒有美援,殊難想像國府有可能在台灣站穩腳跟。 相對的,美國也透過援助的機會,深深介入國府的施政,不下於債權銀行嚴密監控接受紓困貸款的公司。在財政方面,美國對國府的預算持續監督,以求投資的每一分錢都能發揮美國期望的效果(頁382)。在軍事方面,美國既要確保解放軍無法衝過台灣海峽,又要防止蔣氏父子拿著美援武器「反攻大陸」,將美國拖進他們無意涉入的大陸戰事。舉例而言,1965年,蔣中正派遣蔣經國前往華府,遊說美方支持國府的「大火炬五號」反攻計畫,冀圖進攻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四川五省,就被美國以冷淡態度拒絕(頁112-113),甚至換來白宮高層「失去理智且與現實脫節」的嘲諷評語(頁174)。 這種「被債權銀行嚴密監管」的處境,自然讓蔣氏父子極度惱火。「升米恩,斗米仇」的古老格言,在國府與美國之間再次得到印證。另一方面,北京也極力離間台北與華府的關係。1957,北京透過香港的紅色文化人曹聚仁傳話,勸誘國府接受北京領導下的「自治」,還允諾「負擔台灣的軍政經費,一如美援之額數。」(頁422)。1958年,北京又再次透過香港傳話,表示毛澤東承諾「只要蔣介石切斷與美關係,北京願意將大陳島歸還台北。」(頁425)。 在此,兩蔣雖然對美國抱持強烈憎惡,但還是發揮了權謀家應有的正常判斷力,沒有接受北京的利誘,繼續強忍怒氣與美方合作。不論在主觀層面對美國有怎樣的感受,在客觀層面,美國的支持都是維繫台灣存續的必要條件。至於北京的「承諾」價值如何?兩蔣問題雖大,但也還沒到會對此心存幻想的程度。打個比方:如果一家公司因為跟主要債權銀行鬧不愉快,就接受「打開大門放任強盜搬走所有資產」的提案,天下寧有是理? 相對的,美國也對蔣經國頗有懷疑,既對他濃烈的特務色彩深感顧慮,也對他歷經蘇聯調教的背景充滿忌憚。1953年蔣經國訪美時,杜勒斯國務卿就直接警告這位客人,在處理情報與安全議題時的手段「有一點粗暴」(a little rough,頁207)。二十年後(1973年),美國注意到台灣與蘇聯暗中接觸,季辛吉國務卿更曾當面質問國府駐美大使沈劍虹,蘇聯是不是曾經向台北提議租用澎湖群島?讓沈劍虹當場大吃一驚(頁196)。 換言之,美國一方面對蔣經國的人權記錄頗感不滿,另一方面又擔心他會開著台灣這艘「不沉的航空母艦」投效共產陣營。華府對他既合作,又懷疑,同時緊盯蔣氏治下的台灣核武計畫。然而,對美國非常反感的蔣經國,卻終究在極度的隱忍克制之下,未與美方全面決裂,頂多只是在日記中寫抱怨文發洩情緒。 就地緣政治而言,位處第一島鏈的台灣如果與掌握制海權的美國為敵,就等於是戰略自殺。這是台灣的基本戰略格局,不因執政者更替而改變。倘若這種情況發生,美國將不會憚於對台採取反制,而且大陸政權也不會有力量阻止美方的行動,正如九一八事件時按兵不動的國府中央軍。蔣經國跟少帥不一樣,他擁有水準之上的戰略判斷力,以及壓抑自身反美情緒的過人自制力。終其一生,蔣經國治下的台灣,仍然是一個以親美路線為基底的政體。 就隱忍情緒的自制力而言,蔣經國很可能更勝他的父親。不論他年輕時原本是怎樣的人,在史達林治下充當人質的生涯、以及在台灣白色恐怖期間主掌情報的經驗,都足以讓他鍛鍊出極深的城府。蔣經國日記的記載,顯現出他極善於隱藏自身的真實感受,擁有類似臥底特務那種可以一邊厭惡某人,同時又對其熱絡交好的能力。 舉例而言,曾經擔任中情局台北站站長的美國高階情報官Ray S. Cline,與蔣經國相交多年,曾經時常與蔣喝酒、出遊,外界普遍認為他是蔣的摯友,蔣經國甚至聘請Cline的妻子為其擔任英文家教,堪稱通家之好。但在蔣經國日記當中,Cline的形象卻是「輕浮」、「淺薄」、「無知無能驕傲自大的美國人」(頁90-91)。 多年相識尚且如此,其他交淺言淺的往來對象更不待言。1967年蔣經國訪日,日方備極禮遇,除了天皇接見之外,還安排蔣經國檢閱自衛隊儀隊,動員維安警力多達一萬七千人,往來氣氛熱烈,但蔣經國日記對此行的感想卻是「(對日本)仇恨之心深重而傷痛,愧對先母在天之靈」(頁280-281)。1973年,李光耀訪台,蔣經國親自陪同遊覽台北故宮、陽明山、日月潭等地,貌似賓主盡歡,但日記中對李的評價則是「非善類之人也」(頁313-315)。 如果說,對自身感受的隱藏壓制也算是一種藝術的話,蔣經國無疑是這門藝術的大師。不論他有怎樣的想法或情感,都會基於理性自利,嚴格依照現實利害行事,不受個人好惡所左右,宛如一台冰冷精確的權力機器。 於是乎,這也造就了一個相當微妙的現象:他的政治決策往往會產生與其個人感受相反的結果。他對美日厭恨殊深,但卻讓「不沉的航空母艦」持續站在美日陣營;他是大中華主義者,但卻強勢抵抗北京的統戰;他對民主化並無好感,也確實在白色恐怖期間執掌情報,但卻不得不在晚年放鬆打壓力道,只能在日記中發出「(選舉)不能不辦」的抱怨(頁329)。 這種「內在感受」與「外在行為」的背反性,讓解讀蔣經國平添了不少困難。他就像一個站在台上持續數十年的演員,角色與自我來回交織,不同面相錯綜並存。到後來,已經不容易說清楚哪些表現是角色設定?哪些是真實的自我?他的後繼者先總統李公,在卸任後曾經說過一句名言:「我是不是我的我」。或許,這句話也未嘗不能適用於蔣經國。 即使到現在,解讀蔣經國也仍非易事。即使日記解密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其內容也仍然必須謹慎以對,不能照單全收。如上所述,蔣經國是一個極善於隱藏自身想法的人,而且他顯然意識到,日記可能會被其他人檢視(不論是時人或後人)。現存日記所呈現的,不一定是(或者說,一定不是)蔣經國的真實全貌,毋寧只想他想讓我們看到的面向。 比如說,現存的蔣經國日記,1942年的若干頁數已然不見,而那些頁數所對應的日期,又極可能與章亞若有關。再者,蔣經國還特地在1942年日記本首頁註明: 「翻閱舊日記,發現(民國)卅年及卅一年之日記中,被人偷撕甚多,實為奇事,可能於卅八年侍父至馬公時被偷。」(頁17) 補註以上這段文字的時點是1954年,正值蔣經國在台執掌情報工作期間。是啊,「實為奇事」。日記裡的這些頁數,是誰「偷撕」的呢?蓋棺容易定論難。往後,有關蔣經國的爭議,大概還是會持續下去。 註:以上頁碼均指林孝庭著,《蔣經國的台灣時代》,遠足2021
陳怡凱
2021-05-24
逆向淘汰的演化力量
去年疫情初起時,我曾經寫過《通往坎尼之路》這篇文章,談的是羅馬怎樣弄到在坎尼之戰大敗的歷程。今天不妨再作一點補充:在坎尼率軍迎戰漢尼拔的兩位羅馬執政官當中,保盧斯戰死,法羅則統率殘兵脫離戰場。 不過,等到法羅回到羅馬時,不但沒有被懲罰,反而獲得熱烈歡迎。隨後,法羅仍然在羅馬政界持續效力。儘管在他的指揮下,羅馬折損了多達約七萬人的部隊,但共和國並沒有對他施加懲罰。的確,這可能與法羅的個人政治實力有關,但不只是他,共和時期的羅馬本來就鮮少誅殺戰敗的指揮官,包括在坎尼戰前被撤換的費邊也是如此。 這一點,是羅馬與迦太基的一個重要差異。在迦太基的歷史中,不乏誅殺或整肅敗將的案例。雖然不能排除我們所知的迦太基歷史有被勝利者刻意醜化的可能,但連漢尼拔這麼偉大的軍事統帥,在戰敗後也落得流亡自盡的下場,這起事例本身就說明了,迦太基的政治文化確實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問題。 畢竟,即使戰敗,指揮官也是為了國家站在前線承擔風險的人,身上的負擔比安處後方的人大太多。如果順風順水時當作是應該的,逆境出現時就要痛下殺手,弄出一個「將軍百戰聲名裂」的局面,如何能要求將領繼續效力?這樣作,除了讓後繼指揮官畏於決策、並加深政治傾軋的殘酷程度之外,毫無意義。 從事後角度說指揮官有哪裡不對,那是很容易的事。後見之明者已經知道事態發展的歷程,知道是哪一個風險因素出問題,可以居於資訊優勢指出「當初如果怎樣怎樣,事情就會不一樣」。但是指揮官作決策的當下,是在渾沌不明的「戰場之霧」當中作決定。有大量的風險因素以動態模式同時存在,而每個人的注意力與可調度資源均屬有限,勢必不可能兼顧每一個環節。如果處處都當成重點,那就等於是沒有重點;只要在佈署上有重點,沒注意或被低度注意的環節就一定會存在。不論再怎麼能幹的人,都是如此。 所以說,決策從無失誤的指揮官,在現實世界幾乎不存在。只要是人,就會有疏漏。只是優秀的指揮官對於局勢會有比較正確的通盤評估,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有較大機率降低失誤的規模,並在失誤發生後盡量修補而已。回顧歷史,幾乎每一個名將,只要記載夠充分,其個人生平都有一筆又一筆的失誤史,但也無礙於後人對他們成就的肯定。唯有永遠在臺下鼓譟的事後諸葛,才可能常保不敗。 不過,如果依照某位國會議員的標準,大概沒有一位名將可以免於槍斃了吧。什麼叫逆向淘汰的演化力量?這就是一個絕佳的示範案例。 --- 註:有關坎尼戰前的背景,請參拙文《通往坎尼之路》,於茲不贅。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pad.of.an.attorney/posts/219558576130077
陳怡凱
2021-05-10
不夠強大的善良,沒有效果的卑屈
不夠強大的善良,沒有效果的卑屈 昨日(5月4日)發佈的《致中央研究院院長的一封公開信》,涉及相當麻煩的法律問題。臺灣現行《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4條第2項規定:「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而且,不論《中央研究院組織法》,抑或《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都沒有規範院士資格的退場、除名、或取消方式。 我想,當初擬定制度的時候,應該根本沒想到背負終身名譽職的人會作出這等事來。其實,也不只是這個個案,近年光怪陸離的案例陸續浮現,連院士在美國犯罪被抓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人外有人,我不敢說臺灣現行法制下一定找不到解套方式,只能說我目前沒有想到。但若真的已經到了制度的極限,就只能訴諸修法一途。 另外,看到這則五四公開信,倒是讓我想起了一則小故事。胡適來臺擔任中研院長之前,曾經當過北京大學的校長。依據時任北大教授季羨林的回憶,有一次他在校長辦公室與胡適會面。這時,有位學生闖進辦公室,希望胡適不要離開,還表示「北平解放後,(新政權)將任命他(胡適)為北大校長兼北京圖書館的館長。」 聽到這句話,胡適只是笑了笑,說了一句「人家信任我嗎?」談話到此為止,胡校長沒有接受利誘,也沒有向國府通報這位很可能是中共地下黨員的學生(《季羨林談師友》,香港三聯2006,頁128)。 雖然在世人眼中,胡適往往呈現出一種貌似不通世務的迂腐書生形象,但在我看來,胡校長其實相當精明。他非常清楚,倘若真的投靠過去,等到統戰價值用盡後會發生什麼事。那句「人家信任我嗎?」,不是一個傻書生有辦法說得出來的話。另一方面,他不向國府通風報信,這也是基於校長身分的堅持。畢竟,政治立場歸政治立場,人際關係還是有些必須遵守的道義。 後來的歷史發展,也確實證明那些投向新政權的粉紅知識分子有多麼天真。他們的待遇隨著利用價值同步遞減,一開始奉如上賓,繼而呼來喝去,接著就是踩在地上踐踏了。卑屈合作不但沒有發揮效果,反而讓自己在後續一場又一場的運動中,被鬥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剩下後人(如果有的話)在幾十年後,發出「往事並不如煙」的哀嘆(然後再變成禁書)。胡適的高瞻遠矚,由此可見。 當然,不用過分美化胡適,他有他的侷限,也不是沒有黑歷史。他的貢獻主要是在學術領域,以及基於善意而對別人的私下幫助,受惠者遍及天南地北,既有彭明敏,也有張愛玲。至於在政治上,他的努力大部分歸於徒勞。自由主義的理想,在當代中國仍然是一場泡影。洪水席捲故國的時候,他只能跑路自保。後來在臺灣,與他關係良好的雷震「觸怒龍顏」下獄十年,他也無力營救。胡適的筆桿,終究沒辦法跟槍桿硬碰硬。如果要質疑,確實可以說,他的善良不夠強大。 但即使如此,相較於某些出賣學生的教育官僚,胡適這種「不夠強大的善良」,似乎也還是比那種「沒有效果的卑屈」高貴得太多。 《致中央研究院院長的一封公開信》原始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unnycheungky/posts/295157992099125
陳怡凱
2021-05-05
寬裕者的被虧欠感
我是在上個世紀末進入臺大法學院就讀。當時,臺大在公館的校總區對面,有家名叫二十一世紀的炸雞店,宛如學校的地標之一,有時候也會當成相約的會面點。我記得,那個時候網路上有流傳一個冷笑話:有位學生要趕去赴約,就跳上計程車跟司機說「我要去二十一世紀」,但這位司機對那一帶不太熟,聞言愕然不解:「同學,我開的是計程車,不是時光機。」 當然,隨著時代流轉,不需要坐上時光機,我們就被帶到二十一世紀了。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想不來都不行。不過,顯然有些來自二十世紀的人們,對於二十一世紀的年輕人很不滿意,覺得這個時代的年輕人沒有國際觀、日子過得像是在養老、兒媳婦還像「娘娘」一樣的舒服,諸如此類。 年輕世代有沒有人符合以上描述?這不是重點。不管哪個年齡層,都可以找得到對國際現實坐井觀天、而又有足夠財富悠閒度日的人,所以爭執這一點根本沒有意義。重點在於,這種發言其實暴露出一種忿忿不平的心理:覺得被時代虧欠,好像這個世界對不起他。「為什麼我過得這麼辛苦?你們年輕人憑什麼過得這麼舒服?」大概類似這樣。 事實上,就我個人的觀察,抱持這種心理的人,生活條件相對寬裕者不在少數,甚至不乏社經地位優渥的人物。倘若時代真的有虧欠了誰,那主要也不是虧欠他們。然而,非常奇妙的是:這種「被虧欠感」卻往往在許多日子過得不錯的高齡個案身上出現,並演化出一種過度反應的心理防衛機制,讓他們對於年輕世代抱持鄙薄排斥的態度。而且,在傳統厭女文化的推波助瀾下,惡意的矛頭更容易指向年輕女性(像是所謂的「娘娘」)。 這不是好現象。這種心態會形成一道高牆,讓這些個案更不容易(或不願意)理解年輕世代的實際生活是怎麼回事,也難以瞭解年輕世代有哪些困難與負擔。這樣扭曲的認知架構,又會形成一種封閉的負面循環,讓他們心中那種「你們年輕人過太爽」的確信得到進一步強化,也更加刺激本就忿忿不平的被虧欠感。於是乎,久而久之,這些個案對於社會的理解,就會越來越像是出自平行時空,越來越缺乏現實感。 不要誤會,我絕對沒有排斥長者的意思。每個人都會變老,而且我自己也不算年輕。以上只是基於我對某些個案的觀察,作一個概括描述而已,並沒有要普遍適用於所有長者。 事實上,能夠敏銳洞悉時代變化、進而有所作為的老人,在歷史上比比皆是。舉例而言,1203年的時候,高齡九十幾歲的威尼斯執政官恩里科 · 丹多洛(Enrico Dandolo),就掌握了難得的戰略機會窗口,親自率軍攻陷君士坦丁堡,一舉改變中世紀歐洲的戰略局勢,奠定威尼斯作為海洋貿易國家的霸業。誰說老人不能開創新局呢?動輒訴諸年齡作為劃分的依據,挑起無謂的世代對立,這種作法實在應該盡快揚棄了。總之,年齡從來不是問題,有沒有理解社會變遷的現實感?這才是問題。 註:下圖為Dandolo的墓碑,原墓於1453年鄂圖曼軍隊攻破君士坦丁堡時已遭破壞,現僅於原地設置墓碑作為紀念(筆者攝於伊斯坦堡,聖索菲亞)。
陳怡凱
2021-04-21
核能風險論爭的怪象
福島核電廠的廢水排放,這具有相當的環境風險,是一個需要謹慎正視的問題。不過,同樣需要正視的問題是:其他許多核電廠,同樣也會排放具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這是運作需求使然,總不能又要核電,又要電廠把廢水永遠封在廠內。以臺灣的現行法制為例,《游離輻射防護法》第9條第1項也只是說「輻射工作場所排放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者,設施經營者應實施輻射安全評估,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而不是說絕對不能排放。假裝這個問題不存在,這終究是行不通的。 當然可以說:「其他核電廠排放的是正常運作產生的廢水,符合安全標準;至於福島擬排放的則包含三一一核災污染的廢水,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確實,這是一種具有相當說服力的說法,我也覺得不無道理。 然而,一旦講到這個層次,論爭重點其實就已經從「反對福島排放核廢水」,變成「反對福島排放『不符安全標準』的核廢水」,防線出現了微妙的位移。接下來,如果對方拿出論據,表示「我們已經把核災廢水處理再處理、稀釋再稀釋,完全沒有安全疑慮,甚至比你們家排放的還要安全」,那該怎麼辦?從論爭的角度而言,基本上就只剩下兩條路:第一,讓第三方專家來檢驗,大家對檢驗結果願賭服輸;第二,不論專家意見怎麼說,都認定安全風險太高,堅持反對。 要注意,雖然第二條路聽起來貌似賭氣,但我並不認為這絲毫沒有合理性。畢竟,人類使用核能的歷史不滿百年,在歷史長河中無異於短短的一頁。放射性廢水排放後會有怎樣的長期環境影響?我們仍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檢驗。在客觀分析之外,同時也承認自己認知的侷限性,承認世界上可能仍有未及分析的風險,這才是科學的態度。 但是,如果選擇第二條路,那麼別人也不免會進一步追問:你質疑我的核電安全性,那你的核電就安全嗎?你說我的專家意見不可信,那我為什麼要相信你的意見?你用這種態度來質疑別人的核電,別人也完全可以用一樣的態度來質疑你的核電。最後,這終究會全面動搖對於核電安全性的信賴。 毋寧說,最根本的問題其實在於:既然這麼怕核電相關風險,是不是乾脆不要用核電算了?省得在那邊提心吊膽。說直接一點:如果連經過專家背書安全性的廢水排放,都覺得風險高到不願冒險,卻還支持在地震帶弄越來越多的核子反應爐,這種風險評估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說起來,「支持核電」也好,「反對核廢水排放」也好,贊不贊同是一回事,但都還不失為可以理解的立場。但若是一邊支持核電,另一邊又堅決反對排放核廢水,就不免讓人懷疑,這個風險評估的標準到底在哪裡?借用中國電影《讓子彈飛》的台詞來形容:「你左手的意思我懂,右手的意思我也懂。兩隻手這麼待著,我看不懂。」這種左右手立場不一的姿態,是臺灣核能風險論爭的一大怪象。 附帶一提,就已知的歷史記載而言,臺灣第一次成功進行的核實驗,是發生在1934年,由時任臺北帝國大學物理學教授荒勝文策,在臺大二號館的加速器中成功撞擊原子核。歲月悠悠,八十七年就這樣過去了。
陳怡凱
2021-04-15
變得「不簡單」的「簡單」
在我看來,捐款這種事很簡單。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要捐,純屬個人自由。只要沒有以道德勒索的方式強索硬要,又或是作出偽造文書假冒捐款之類行為,旁人就沒有理由予以置喙。 不過,簡單的事到了臺灣,往往就會變得不簡單。新出來的一種說法是:這是人禍,不是天災,所以要大家別捐。但是,捐款這種事,本來就是因為看到別人身陷痛苦,想要作點什麼,所以用金錢餽贈的方式表達心意,不是嗎?至於起因是天災也好,人禍也好,就「痛苦存在」這一點而言,都是一樣的。我不明白,為什麼還要為承受痛苦的人劃分類別? 另外有人說,應該由責任人去賠償被害人,捐款會便宜了責任人云云。然而,這種說法完全誤解了「賠償」與「捐款」的性質。「賠償」是責任人對被害人的損害進行填補,「捐款」則是第三人所作的餽贈,兩者在法律上各自獨立,並不會因為有人捐了款,就減輕責任人的賠償責任(至於責任人是誰?我不揣測,而且我認為現在最重要的就是不妄加揣測)。 打個比方,假如我發生車禍,肇事者應該要賠償我因此所生的損害。即使有人另外送給我十萬元,我也是基於第三人的贈與而取得這筆錢,跟肇事者引發的損害是兩回事,並不會因為這樣,肇事者要負的責任就減少十萬元好嗎? 至於說,有人質疑不應該由衛福部設立捐款專戶。問題是,有許多人想要藉由捐款來表達心意,這是一個既成事實。如果政府機關不出面成立一個窗口,反而更可能讓有心人獲得可乘之機。衛福部成立專戶,只是讓大眾的心意有一個易於辨識的出口,也沒有禁止捐贈給其他公益團體,捐款人完全可以自行選擇。更何況,衛福部(或其他政府機關)在重大事故發生時成立專戶方便民眾捐贈,這是往年屢見不鮮的作法。為什麼到了今年就突然變成一個問題?這真是耐人尋味。 也有人說衛福部不值得信任,所以不要捐。基本上,我尊重這個說法。雖然說,要不是這個「不值得信任」的機關在瘟疫中作了一些事,他們現在可能已經不復存在,但我還是尊重他們的「不信任」。畢竟,信不信任本來就是高度個人主觀的事,無可勉強。 不過,既然信不信任是個人主觀的事,不信任,自己不要捐就好了,實在沒必要拿著自己主觀上的「不信任」去阻止其他想捐的人。 當然,政府機關如何運用善款,是可以質疑的事,但無論如何,這都已經是一個流向相對清楚、稽核相對完善的機制了(至少比坊間許多xx團體來得清楚)。可以說它不完美,可以說想要捐給其他單位,也可以索性說誰都不想捐,但特別針對「衛福部成立捐款專戶」這件事來質疑,這實在沒有什麼意義。 再強調一遍,我絕對不是呼籲大家要捐款。捐款這種事,本來就只是一種心意。況且,表達心意的方式也不是只有捐款一途。在捐與不捐之間,純屬個人自由。讓我反感的是,在國家發生重大死難事件之際,連讓大家表達一下心意,都可以變成一個問題。 說來說去,還是那句話:簡單的事到了臺灣,往往就會變得不簡單。
陳怡凱
2021-04-07
「我們會保護他的安全」
「我們會保護他的安全」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新聞指出,曾經多次報導新疆人權、武漢封城等敏感議題的 BBC駐中國記者John Sudworth(漢名沙磊),已經在威脅下偕同家人前來臺灣,離開前遭便衣人員跟蹤至機場。BBC並發佈聲明表示為John Sudworth的報導感到驕傲,「(拙譯)約翰的工作揭露了中國當局不欲世人知悉的真相。」(John’ s work has exposed truths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did not want the world to know.) 就此,中方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 「新疆有一些民眾和實體因為沙磊的涉疆假新聞利益受到損害,打算起訴沙磊。這完全是民間行為,與中國政府無關。中國現在正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民眾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和利益的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也沒有聽說有中國政府部門威脅他。所以,如果沙磊認為他的報導是公正的、客觀的,他就應該勇敢地應訴,不用害怕。如果有證據表明他受到了威脅,他就應該報警,我們會保護他的安全。」 John Sudworth先生的報導內容如何?我不予置評。不過,上面那句「我們會保護他的安全」,倒是讓我想起了一個小故事:義和團盛行的時候,大清國山西巡撫毓賢一方面唆使義和團胡作非為,另一方面又表示會保護外僑與傳教士。接著,毓賢聲稱兵力不足,為了防止意外,請轄境的傳教士聚集起來,以便集中保護(「縣中兵力薄,防疏失也。」)。 於是,還真的有些傳教士相信了這個說法,就扶老攜幼前往接受毓賢大人的「保護」(當然也可能有些人是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被保護」)。結果,他們的下場卻是「悉率出斬之,婦孺就死,呼號聲不忍聞」(《清史稿》,卷465)。 不得不說,這句「我們會保護他的安全」,還是挺幽默的。 --- 參考資料: 「外交部:中方反对借所谓新闻自由炮制假新闻」 https://finance.sina.com.cn/....../doc-ikmyaawa3059465.shtml BBC聲明稿: https://twitter.com/....../status/1377140457906470921...... BBC新聞報導: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china-56586655 清史稿,卷465 BBC.COM BBC China correspondent John Sudworth moves to Taiwan after threats The BBC's Beijing correspondent moves to Taiwan after pressure from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陳怡凱
2021-04-01
跨時空的人權比較
最近有不少關於棉花與人權的議論。據說,有位神秘東方大國的外交部發言人,拿出了一張看起來非常復古、據說是早期美國黑奴採摘棉花的照片,用來質疑「到底誰在強迫勞動?」。 發言人拿出的照片,究竟是不是美國黑奴採摘棉花的景象?固未可知。不過,這也不是重點。不論這張照片是不是真的,早期美國曾經有過奴隸制,並且生產奴隸棉花,直到南北戰爭(1861-1865)廢奴派勝利後,才在1865年通過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廢除奴隸制,這是確鑿無疑的史實。雖然我不是美國法的專家,但也知道有這麼一件事。誠然,這是對人權的重大侵犯,必須記取歷史教訓。 不過,既然要講歷史教訓,那就不妨也比較一下,東方大國在同時期的人權狀況是如何?畢竟,如果要比較,還是拿同時期的事比較合適。當美國為了廢奴與否在打南北戰爭的時候,東亞也陷於太平軍與清軍之間的戰事。當時的社會狀況,可以參考時人趙烈文的日記。在南北戰爭爆發之年(1861)的8月13日(農曆),他記載了安徽安慶的景象: 「人肉價至五十文一兩,割新死者肉亦四十文一兩。城破入賊居,釜中皆煮人手足,有碗盛嚼餘人指。」(頁651) 上面這段引文,「人肉價至五十文一兩,割新死者肉亦四十文一兩」這兩句話非常耐人尋味。既然四十文一兩的人肉是出自死者,就文義而言,「五十文一兩」的人肉恐怕就是出自活人,是為了食用而宰殺。至於投降政府的太平軍,其下場則是「降者四千餘,疑其內應,盡殺之」(頁651)。 的確,這不算是種族歧視,因為是否被吃、是否被殺,看起來與被害人的種族沒有直接關連,一視同仁,均遭屠戮。但我實在看不出,這樣的人權狀況有哪裡比較高明? 可能會有人說,這只是單一個案。那好,不妨再來看看1864年6月23日(農曆),趙烈文有關清軍攻破南京後的景象: 「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擔,又無窖可挖者,盡遭殺死,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斫戮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遠。」(頁1171) 而且,就算「讀書人」也一樣加入這場施暴的狂歡,比如趙烈文在同年6月19日的記載: 「是日文案委員有至城,見人幼子甫八歲,貌清秀,強奪之歸,其母追哭數里,鞭逐之。」(頁1168) 不錯,可能還會有人說:你這樣比不公平,這都是戰時的事,不要拿戰時跟平時比。好吧,姑不論美國當時也是戰時,但東亞帝國就算在「平時」,也是持續對內鎮壓,不斷翦除或打壓領土上各種可能構成反抗種子的人事物。所謂「平時」,其實就是鎮壓能力還足以壓制異己的意思。 我舉一個有關臺灣的事件為例:在1892年這個「承平之年」,胡傳(後來的末代臺東知州,胡適的父親)曾經作為大清帝國的官員,來臺巡視臺灣防務。巡視之後,他對於臺灣原住民政策所提出的意見是: 「扼守要隘,見番出則殺以創之」(原文如此,保留史料原貌)。 總之,征服大片土地、集中大量資源,用來壓制異己,這就是東亞帝國傳統治術的要訣。在統治機器能夠運作的狀況下,帝國就能夠用大量資源壓倒個別地區的反抗者,避免出現大規模武裝衝突,這就是所謂「平時」。倘若鎮壓能力登峰造極,號令天下莫敢不從,就會被稱為「治世」。如果望文生義,把「治世」理解為高度的人權水平,那就會對東亞的歷史產生誤解。 說到這裡,我想可能又會有人提出質疑了,質疑的方式很簡單:「你說的這些東亞史,都是已經過去的事。我現在是在跟你講美國奴隸棉花,你不要拿無關的事情來轉移焦點。」 是的,我完全同意這樣的質疑。我上面說的這些事,跟美國奴隸棉花都沒有什麼直接關係,也確實都是已經過去的事。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不要去扯已經過去、而且跟主題沒有關係的事;那麼,某大國的發言人,人家在跟你講二十一世紀的中亞,你沒事弄個跨時空的人權比較,去扯十九世紀的美國作什麼呢? 參考資料: 美國國家檔案管理局網站(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 https://www.archives.gov/historical-docs/13th-amendment 趙烈文著,《趙烈文日記》,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版。 胡傳,《胡傳致邵作舟函抄件》,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 https://openmuseum.tw/....../cc212648366f4f792a1f6bd46...... (下圖為《胡傳致邵作舟函抄件》局部段落,引用自開放博物館網站,引文紅色標註為筆者所加。)
陳怡凱
2021-03-26
司法權與歷史責任的認定
德國ZDF電視臺的迷你劇集《我們的母輩,我們的父輩》(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是評價頗高的二戰歷史劇,但在波蘭卻惹上了麻煩。先前,有位波蘭老兵認為該劇有波方涉入迫害猶太人的情節,因而以侵害其人格權為由,對於製片方提起訴訟。 約於2018年時,波蘭Krakau地方法院認定原告主張有理由,判決被告應給付20,000波蘭茲羅提(約當4,500歐元)之損害賠償。經提起上訴後,上訴審近日改判被告毋庸賠償,但仍認為該劇既未呈現出德國人就納粹屠殺的責任,亦未呈現波蘭作為德國被害人的事實,故而判決命被告道歉,且其道歉應於波蘭電視臺以及 ZDF, ZDFneo與3sat等德國媒體為之。 本次的判決,可說是波蘭司法體系繼先前對於兩位(提及波蘭人戰爭責任的)歷史學家進行審判後,再次展現對於歷史詮釋的主導權。不過,這次連外國的戲劇創作,也成了介入審查的範圍,必須符合波蘭法院認定的「歷史真實」。 話說回來,倘若有人想在臺灣提起類似的訴訟,我認為勝訴機會不大。雖然在戒嚴時代,曾經發生有人因為評論千年以前的古人(「文起八代之衰」的某位)而背上法律責任的案例,但至少在民主化以後,法院在言論自由方面就趨近於古典自由主義,不傾向於介入歷史責任的認定。重點不在於被告講的對不對,而在於這原則上不是法院應該跳下來處理的事。 舉例而言,某位先總統的後人,曾經不滿別人對於其先祖歷史責任的評論,因而對評論者提起訴訟。在該案當中(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 2348 號民事判決),承審法院就駁回了原告的請求,除了認為被告所言係有相當依據之外,法院並明確表示: 「本院雖認遺族對於故人敬愛追慕之情,應視同人格上利益加以保護,惟依社會通常情形,咸認遺族對故人敬愛追慕之情於故人死亡當時最為深刻,經過時間的經過而逐漸減輕,就與先人有關之事實,亦因歷經時間經過而逐漸成為歷史,則對歷史事實探求真相或表現之自由,即應優位考量... (歷史人物)是否應負責任?與公眾利益當有重大密切關係,並非單純屬於個人隱私之私人事務,應屬可受人民客觀評論之事。而為維護民主社會之言論自由,特別是前述探求歷史真相及表現之自由,與遺族就他人對其先人之批評言論可能造成人格利益之侵害相較…當屬「可受公評之事」…足見被告係就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與原告對先人敬仰思慕之人格利益受到侵害相較,兩相權衡,仍難謂被告上開言論具有違法性。」 依照這個標準,真實人物的歷史責任尚且是可受公評,至於本來就具有虛構性質的戲劇創作,自然更不待言。說起來,國外的戲劇作品中,可能也有一些涉及臺灣歷史的情節,會讓人感到不快,作為臺灣人,可以無視,也可以反駁,但若因此把人家告上法院,要臺灣法院來認定什麼才是「正確的歷史」,那就不免讓人愕然了。 註:先聲明一下,我不會看波蘭文,所以只能從英德文媒體獲得訊息,無法直接看到波蘭方面的說法,或許會有侷限性,只是把目前的想法筆記下來。也歡迎會看波蘭文的讀者提出補充。 參考資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 2348 號民事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V,96%2c%e8%a8%b4%2c2348%2c20070928%2c1 德國之聲有關ZDF案一審判決的新聞報導(英文): https://www.dw.com/....../german....../a-46889781 英國BBC有關歷史學家案的新聞報導(英文):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5996291 德國明鏡周刊有關ZDF案二審判決的新聞報導(德文): https://www.spiegel.de/....../unsere-muetter-unsere...... SPIEGEL.DE Polnisches Gericht verurteilt Macher von «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 zu Entschuldigung Sie sollen im Fernsehen öffentlich um Verzeihung bitten: Die Verantwortlichen von »Unsere Mütter, unsere Väter« haben nach Auffassung eines Gerichts in Krakau die Grenzen der Meinungsfreiheit überschritten.
陳怡凱
2021-03-24
進步價值的可行性界線
我是在上個世紀末進入法學院,開始學習法律,以及相應的人文社會知識。就我個人的記憶,當時校園瀰漫著現在稱為「進步價值」的思潮(倘若有人記憶不是這樣也不要緊,每個人的經驗總會有出入)。在那時,野百合的情緒餘波尚未散盡,大學仍然沉浸在解構舊秩序的亢奮中,至於新秩序要建構成什麼模樣?我不覺得大家有想太多。大概就是把西歐國家的影子,疊合在小島的未來想像上。總之,更平等、更開放、更環保、更「社會正義」就對了。 經過二十幾年的跌跌撞撞,臺灣社會也好,我個人也好,都已經遠遠不是當年的模樣。其中一個鮮明的變化,那就是「進步價值」的形象大幅倒退。經過多年無限上綱式的操作,已經讓「進步價值」快要變成一個罵人的詞彙。許多「進步價值」的支持者,一再要別人付出成本,去為他們的訴求結帳買單。但若照著他們的訴求去作,卻不見得會獲得奧援,反而很可能會因為沒有作到一百分而遭到攻擊。長此以往,如果哪天有人提告主張「進步價值」一詞算是貶損人格的侮辱言論,要求使用者負公然侮辱的法律責任,我是不會太驚訝的。 如果現在再問我,我會說,我仍然沒有放棄環保、平等、庇護、社會正義這些價值;不過,這一切必須在「具有可行性」的前提下實踐,不能逾越可行性的界線。這跟律師執業是一樣的道理。律師給當事人的建議必須是「可行的」訴訟策略,而不是「律師自己喜歡」的策略。否則,就等於是拿當事人的權益來追求自我滿足。 訴訟策略的可行性界線,是由個案證據與事實的狀態決定。至於進步價值的可行性界線,則是由臺灣在當代世界的現實處境所決定。概略說來,至少包含以下幾個難以改變的剛性因素: 1. 地緣因素: 這片群島位處東亞第一島鏈中央,在戰略板塊交會邊緣。陸權勢力若要出海,這片群島會是首當其衝的目標。相對的,倘若我們想跳槽到陸權陣營,也勢必會成為海權勢力首先打擊的對象。到時候,我們的下場不會比1940年的法國海軍更好。 總之,我們活在四戰之地,這是影響臺灣社會體質的根本因素。不論喜不喜歡,這都是無法改變的現實。稍有不慎,我們就會同時面對敵人的奴役,以及盟友的攻擊。 2. 國防因素: 承上,既然身處四戰之地,維持相當的軍事力量就是生存基本條件。雖然臺灣不可能征服強鄰,但若連給別人製造麻煩的能力都沒有,別人就不會有任何忌憚。世界上儘管有很多人抱著「留島不留人」的想法,樂意看到我們徹底消失,以便全盤拿走我們的資源。 要維持軍事能力,就必須有足以支持部隊的經濟力、在緊急狀態下調度社會資源的動員力、以及防範外來滲透的抵抗力。在這種狀態下,期望臺灣推行門戶大開的開放政策,是不切實際的期待。懸崖邊緣的人如果想活,就不能鋸斷自己坐著的那根樹枝。 3. 經濟因素: 這一代的臺灣經濟,處在上下之間的轉型期。我們已經很難在削價競爭上拚過工資更低的國家,但又沒有升級到可以靠輸出技術、金融、以及高附加價值零組件就發大財的程度。所以,我們必須大量維持中高端製造業,尤其是電子、機械、鋼鐵、石化等產業。 這些產業,不只是經濟的基石,同時也是維繫軍事力量的必要條件。而為了維持這些產業,又必須確保相應的能源供給。這一點,是當代臺灣許多政策選擇的結構性限制,包括但不限於環保問題。 以上幾點,構成在臺灣實現進步價值的可行性界線。只要沒有越界,我完全贊成讓各種進步價值獲得最大程度的實現;但無論如何,都不能不考慮可行性,一味以理想的名義任意需索。這些因素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身處的現實。好也罷,壞也罷,那都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即使以泛道德化的方式,把反對者打成「壞人」,也無法改變現實。縱使假裝界線不存在,硬是拖著大家往前衝,最後也勢必會讓整個社會跟著「進步價值」一起掉下懸崖。 歷史一再證明,民主國家有可能在貌似正當的訴求之下,作出自我毀滅的行為。即使在古典希臘民主的黃金時期,雅典人也是先投入無謂的西西里戰事折損國力,繼而不顧蘇格拉底的極力反對,投票處死自己最能幹的軍事指揮官,終於自毀基業。雅典尚且如此,其他根基短淺的新興民主國家更不待言。培養政治成熟的公民社會需要時間,但弔詭的是,新興民主國家最缺的往往就是時間。 在當下的世界,後冷戰和平正在迅速崩解。面對這個清洗、迫害、武裝衝突四處肆虐的險惡時代,臺灣其實沒有多少犯錯空間。只要踏錯一步,歷史隨時可能會給我們深深一擊。到時候,「進步價值」不但無法有進一步的提升,反而很可能會出現嚴重倒退。畢竟,歷史從來都不是一條不斷向前進步的康莊大道。 註:有關1940年的法國海軍,請參拙文《敵人的奴役,盟友的攻擊》,於茲不贅。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pad.of.an.attorney/posts/250700516349216
陳怡凱
2021-03-18
「結束的開始」與「開始的結束」
「結束的開始」與「開始的結束」 臺灣的和平民主化,是非常罕見的個案,毋寧是歷史的例外,而非常態。我認為臺灣的民主化歷程,並不適合作為理解民主化的標準模式。否則,其誤導性很可能會大於啟發性。 臺灣之所以能夠和平建立憲政民主,有極為特殊的時空背景。在此之前,至少從臺灣文化協會成立開始(1921年),社會運動的能量已經積累數十年,中間還發生了許多「不要問,很恐怖」的事件。等到社會能量不斷衝撞、眼看就要圖窮匕見的時候,專制政權又迫於錯綜複雜的內外情勢,不敢拔刀大肆整肅,從而讓民主化的和平實現成為可能。而且即使如此,所謂「和平」也只是沒有大規模武裝衝突的意思,而不是沒有死傷。比如說,1980年2月28日,就是臺灣歷史揮之不去的一道血痕。 統治者之所以沒有拔刀,並不是因為想要把民主「賞賜」給民眾。有一大因素在於,臺灣是一塊深受國際強權影響的土地。專制政權對內雖然貌似至高無上,但卻高度依賴外部強權的支持。統治者在作出大動作之前,必須審慎考量強權可能的反應。這一點,並不在臺灣的法制上形諸痕跡,但卻是事實上存在的權力架構。在這種重重牽制的架構下,重點不只是強權有無實際介入(其實還是有),單單只是「不確定強權會不會介入」,就已足以讓統治者在拔刀之前再三思量。 尤其重要的是,從1970年代以降,隨著北京外交地位逐漸提升,臺北政權陷入強烈的存亡焦慮,深怕自己會淪為聯中抗蘇大業的犧牲品。在當時,國內外普遍不看好臺灣的存續,就連張愛玲在1975年寫信給香港中文大學的宋淇討論出版事宜時,都不忘略帶黑色幽默地提到「早點出書,趁臺灣還在,賺兩文版稅」(《紙短情長:張愛玲往來書信集》,皇冠2020,頁272),正好反映了那種風雨飄搖的時代氛圍。 在這種情況下,專制政權如果還要拔刀大肆整肅,會是非常冒險的舉動,理性自利的決策者不會輕易嘗試。否則,一個弄不好,自己就會被強權拋棄。「政權國際地位的弱化」與「民主化的萌芽」幾乎同時出現,這並不是偶然。毋寧說,正因為大環境對政權不利,讓政權不便再用「老方法」辦事,所以民主化才有了萌芽的契機。 但即使如此,也還是不足以和平實現民主轉型。單單只是「專制政權的弱化」並不等於「民主政權的建立」。回顧過去,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順理成章的錯覺,好像一切本應如此。事實上,歷史本來更有可能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若不是在冷戰結束前後的機會窗口,剛好碰到一位怪物等級的權謀家,施展了近乎藝術的權術,「水到」也未必能夠「渠成」。照理說,本來很有可能會演變成鎮壓與抗爭不斷升級的暴力螺旋;即使勉強成立名義上的民選政府,也會因為各方的掣肘癱瘓,而難以進行有效的民政治理。 總之,要建立一個可以運作的憲政民主政體,很難,非常難。臺灣其實是在高度偶然之下,跨越了極其艱辛的演化門檻。長期積累的社會能量、讓統治者心生忌憚的戰略局勢、以及參與者深沉高明的權謀,三者缺一不可。諸般因素剛好湊在一起,讓一個本來機率很低的歷史路徑得以實現,堪稱演化特例。而且即使如此,臺灣的憲政民主也遠遠談不上已經穩固,稍有不慎就可能滿盤皆輸。 話說回來,臺灣尚且如此,倘若其他地方不具備臺灣當時的有利因素,卻要面對整肅力道更大的政權,臺灣模式就未必有多少效法價值。甚至可能不惟無益,反而有害。至少,也會造成過度樂觀的錯誤期待。舉例而言,將臺灣民主化來臨前的美麗島大審,與其他地方目前正在進行的政治犯審判相類比,我認為就不是很適切的比喻。 美麗島大審,是專制政權弱化時的一次反撲,象徵著臺灣白色恐怖時代走向結束的開端。至於目前在彼邦如火如荼進行的政治犯審判,則比較像是白色恐怖更趨熾烈的一個轉折點。重點並不只是被告的人數多寡,而是被告當中包含了許多原本堅守體制內路線的人物。到了這一步,不管你是「和理」也好,「勇武」也好,在統治者看來,都一樣是要打擊的敵對勢力。 就此而言,這場審判的歷史意義,恐怕會與美麗島大審正好相反。若說美麗島大審是白色恐怖「結束的開始」,這場審判就是白色恐怖「開始的結束」,象徵著整肅行動從一開始「打擊一小撮」的階段進入到下一階段,擴張為全社會的清洗改造。 不久之後,整肅的浪潮大概就會進一步升級,吞沒現在站在政權那一邊的人物,即使是當前的執法者亦不例外。畢竟,在那個政權之下,迫害者與被迫害者之間、乃至於統戰對象與鬥爭對象之間,往往只是階段先後的關係。到時候,兔死狗烹的古老格言,會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實現另類的正義。
陳怡凱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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