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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威權、轉型正義觀點來評論「反共保台」

撇開威權、轉型正義觀點來評論「反共保台」

日前因為蔡英文總統前往蔣經國園區紀念活動開幕儀式,引發熱議,這篇文章我想要從另一個角度切入 撇開威權、轉型正義觀點來評論蔣氏政權的「反共保台」。 日前因為蔡英文總統前往蔣經國園區紀念活動開幕儀式,引發熱議。(資料照)   民進黨的執政,無論是陳總統或蔡總統,他們的台灣路線都是帶領台灣堅決反共,而反共的的立場背後代表的是抵抗侵略、保衛家園,守護台灣民主,並建設台灣2300萬人共同生活的這塊土地,這與蔣經國反共的本質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在中國對決的延續,這種像黑道火拼為了保護地盤的反共和民進黨為了守護台灣、建設台灣這塊土地,完全有本質上的不同! 為什麼說蔣氏政權的反共是像黑道火拼一般,證據就是蔣氏政權實施了為期38年的「海禁」。 因為蔣氏政權實施的海禁,海灘變成敏感地帶,海岸高潮線往內推500米屬管制區,由警備總部的海防部隊管轄,不屬當地政府的治理範圍。在這個區域之內不但不准攝影、不准開發,也不准新建建築物,碼頭更是被高牆包圍的禁制區。 海禁結果,帶來城市發展不均的必然效果,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台灣沿海地區扣除軍港、商港這些有特殊機能的地區外發展遠差於內陸。現今海線城市都是典型的「老」「苦」「窮」的落後鄉鎮,海港碼頭都有如廢墟,與國外碼頭風光明媚、遊人如織的港市風情大相逕庭。 這樣的結果對於身為嘉義海線立委的我實在難以接受,也因此我長期在沿海聚落與鄉親一起努力想要改變思維,落實海洋立國的政策,在這樣的觀點下我實在無法接受蔣氏政權是為了台灣廣大人民福祉來建設台灣這種論述! (立法委員)
蔡易餘 2022-01-26
現正進行的紅色滲透危機!

現正進行的紅色滲透危機!

網傳衛福部長陳時中未戴口罩飲酒唱歌影片,國安情資掌握影片傳播時間軸,最早由微博帳號「台灣傻事」發出。(蔡易餘辦公室提供、指揮中心提供,本報合成)   日前台灣網路上流傳一段由中國微博轉傳來台,內容是有關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沒戴口罩唱歌的影片。雖然陳指揮官在第一時間就出面澄清,該影片中唱歌的時間點為去年6月非三級警戒期間。但錯誤的資訊仍使部分民眾產生對於疫情指揮中心的質疑。 而本次事件,據國安系統掌握,該影片一開始由中國微博上號稱「看島上笑話」的帳號「台灣傻事」及中國廣東省網路文明宣傳大使「孤煙暮蟬」這兩個帳號先後上傳。接下來再由台灣的第三方協力者將影片上傳youtube,待部分媒體引述並報導後,最後由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出面痛批,讓中國假訊息正式獲得在台政黨的背書。 事實上這樣的手段根本就已中國以假訊息擾台的標準手法(SOP)。在透過網路農場製造似是而非的假資訊,待資訊流通後,再用境外第三方的協力者。像是台灣的公關公司發包給偽鄉民、五毛去轉發,最後一步上場的就是親中政治人物與媒體,他們利用他們的權威轉發製造民眾的信任。 而本次事件,據國安系統掌握,該影片一開始由中國微博上號稱「看島上笑話」的帳號「台灣傻事」及中國廣東省網路文明宣傳大使「孤煙暮蟬」這兩個帳號先後上傳。(翻攝蔡易餘臉書) 過去南部淹水時,蔡英文總統因為搭乘裝甲車勘災時就被造謠允許軍方對民眾開槍。而武漢肺炎疫情時也造謠台灣老年人死於疫苗接種事故,意圖擾亂台灣民眾的疫苗接種率,擴大台灣內部因為疫情造成的不安。除此之外近來陳柏惟的罷免案,中國更是傾全力發動攻擊,從0提案、三毒立委,到選前的財產暴增及以簡體字爆料的錄用三等親當公費助理等不實資訊。都是中國透過相同模式操作的假訊息。 2019年立法院通過反滲透法,舉凡行為人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都會被追訴其刑事責任及併科罰金。但遺憾的是台灣被滲透的如此嚴重,我國的檢察及司法機關卻沒有跟上時代,對於台灣所陷入「第四戰線的資訊戰」不夠了解。自始沒有針對相關犯罪事實成功判決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者有罪的案例。 中國現在除了傳統文攻武嚇外,更發起非典型的滲透作戰。這場沒有煙硝的戰爭,檢調及司法機關除了要提升防範意識和台灣的安全站在一起外,資訊的閱聽者更應該盡力分辨資訊的真偽,避免成為中國假訊息傳遞的幫兇! (立法委員)
蔡易餘 2021-11-15
台灣的前途台灣決定,Taiwan can decide!

台灣的前途台灣決定,Taiwan can decide!

本人在日前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案中「國家統一」四個字刪除,其理由非常簡單,就是要讓「台灣人決定自己的前途」,不管是「獨立」、「統一」或是「維持現況」,都是台灣未來的選項,台灣不應該將未來侷限在「國家統一」這四個字的框架之中。 在過去為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會出現「國家統一」四個字是因為這四個字存於「國統綱領」與「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之中」,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為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訂立而來,因此無法避免提及「國家統一」這個辭彙。 但隨著時空的遷移,歷經白色恐怖、解嚴、人民直選總統、廢除國統綱領、政黨輪替,人民終成國家的主人,台灣「擁抱民主,走向世界」,成為「民主陣營」重要的伙伴,與「獨裁中國」統一不再是台灣「絕無僅有」的選項,除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我也將推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台灣人應該更珍愛這片土地,套句鄭南榕前輩的話,這是「坐船心態與深耕心態,這裡不是一條船,這裡是固定在地球上的土地」,台灣已不再是殖民地、內戰節節敗退時的最後選擇,而是養育2300萬人民的沃土,是這片土地上所有人民共同的母親。 因此台灣人民要走自己的路,未來的路需要全民的共識,而本人做為台灣的民意代表,要讓人民有機會做出選擇,而不是讓台灣被過去獨裁政權毫無邏輯、蠻橫而定的框架限制住。 中國對台灣步步近逼,從《告台灣同胞書》40周年紀念的談話可以發現中國對台灣的野心昭然若揭,「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中國對台灣未來唯一的答案。 小英總統在元旦談話提到臺灣不可能接受中國毫無信用的「一國兩制」,也不會接受中國慣用的「九二共識」謊言。小英總統當時說,為了回應中國所以「我們必須更加堅定,捍衛國家主權」。 小英總統在元旦談話提到臺灣不可能接受中國毫無信用的「一國兩制」,也不會接受中國慣用的「九二共識」謊言。(資料照)     而從一月至今,兩岸的局勢並沒有因為台灣的不主動挑釁而更為和緩,中國反而是利用疫情等方式進行政治操作,更加用力的在國際上打壓台灣,對台灣文攻武嚇,台灣不做「麻煩製造者」,面對這樣的無理取鬧,我們只能更加堅定的聽從台灣人民的意志,走自己國家的路!台灣的未來,2300萬人共同決定! (立法委員)
蔡易餘 2020-05-10
請最高法院還給人民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

請最高法院還給人民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

最高法院是台灣法院的最終審,也是人民訴求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是我國的最高法院長久以來卻有些陋習積弊已久,需要導正。這些問題因為說來枯燥,長期容易被忽視,以下一一揭露: 限量分案影響人民訴訟權 首先是最高法院限量分案的問題,一直以來,最高法院以限量分案制度,限制每年審判案件的數量。對此,最高法院的說法是「人力不足」。但無論最高院所持理由為何,限量分案會造成等待審判遙遙無期,形同因最高法院的分案行政程序影響人民的訴訟權。而訴訟權是我國憲法明文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第16條),是法治國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因此最高法院以形而下的「人力」、「財源」理由來「限制」甚至「剝奪」人民訴訟權,根本毫無道理可言。據說雖然承諾三年內會逐漸廢除限量分案,但本人認為限量分案根本應該要「立刻廢除」,毫無妥協的空間! 再來是最高法院之「迴避制度」也大有問題。基本上,法官迴避的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公平法院及公平程序,亦即,法官必需公平的以第三人的角度,中立而不帶偏頗的進行審判。因此,刑事訴訟法的17條規定「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行迴避。 「前審」法官不迴避,傷害人民審級利益 然而,目前法院見解認為「前審」是指「下級審」。如此造成,例如好不容易或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但若最高法院承審法官「剛好」是之前判決的法官,並不需迴避,當然引起人民合理懷疑法官有成見、缺乏公正性。而再審案件,雖然因為大法官曾做出256號解釋而法官應迴避一次,但也僅以一次為限。 本人認為,「只要曾參與過前次之裁判,法官即需要迴避」最高法院拒絕在「非常上訴」、「再審」落實迴避制度,就是侵犯被告在憲法上之訴訟權,應該檢討並落實非常上訴、再審之法官迴避。 此外,依刑事訴訟法第18條「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可以聲請法官迴避。但在最高法院卻很可能無法提出聲請。舉一個之前審判上發生的案例: 你罵我恐龍、我判你坐牢 前立委高志鵬因為前助理索賄,遭判貪污罪定讞入獄。但連續兩次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邵燕玲,任何人只要上網查「高志鵬、邵燕玲」,便知悉,2011年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高志鵬率先炮轟,「邵燕玲是『恐龍法官』、提名邵燕玲當大法官是『侮辱人民』!」馬英九驚覺輿情反彈嚴重,火速開記者會道歉,邵燕玲也黯然懇辭大法官提名。這樣的恩怨,客觀上應該「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但邵法官都沒迴避,高志鵬2也因為最高法院沒開庭、沒機會知道是由哪為法官判決,因此無從聲請迴避,最終也讓高志鵬被邵燕玲判決有罪確定。 前立委高志鵬因為前助理索賄,遭判貪污罪定讞入獄。但連續兩次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邵燕玲。(資料照)   此事必須重提的關鍵在於,最高法院面對國會議員,都可以罔顧法制與輿論,放任有迴避爭議的法官做有罪判決;可以想見,沒有公職身份的普通人,不就更遭恣意妄為?最高法院這樣的態度,要如何保障人民受公平審判的訴訟權? (立法委員)
蔡易餘 2020-03-23
台灣應該修法禁止中國人寄生台灣

台灣應該修法禁止中國人寄生台灣

2月25日滯留湖北荊門的血友病少年和其歸化台灣的中國藉母親,搭機回到台灣。這場由心向著中國的前中配,配合著中國打假球,情緒勒索台灣政府的拖棚歹戲,才終於落幕。 2月25日滯留湖北荊門的血友病少年和其歸化台灣的中國藉母親,搭機回到台灣。圖中為血友病童的母親。(圖取自海基會副董事長姚人多臉書)   一直以來台灣是一個以多元著稱的國家,但令人不可忍受的是有一群中國藉的配偶「不生在台灣、不長在台灣,甚至心也不在台灣」,但卻可以享用台灣的資源、使用台灣人的健保,幫著想要傷害台灣主權的敵人,對著台灣民選出來的政府指手畫腳,意圖利用台灣的民主制度,侵害台灣人民的權利、掠奪台灣人民有限的資源。而這次「千里送藥」的事件也將台灣這個長期的弊病突顯的非常明顯。 「全民健保」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從憲法來看給予居住在台灣的非台灣藉居民使用「全民健保」的權利,本來就不是一種國家應該給予的義務,而是國家財政分配底下的政治決斷。 而中國配偶之於台灣的其他在台外藉配偶本來就是相對特殊的存在,除了中國配偶的原母國對台灣文攻武嚇,危害台灣主權及台灣人民的安全。中國配偶利用婚姻制度漏洞,取得台灣「永久居留權」或是「台灣國藉」就立刻離婚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 而中國配偶,取得台灣藉,享用台灣後卻仍有可能心向祖國,像是本次「白血病送藥」事件中配合中國政府釋放假新聞對台灣施壓的「馬先伶」或是因為行賄其他中國配偶被起訴、帶著五星旗對不同意見者施以暴力的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都是中國配偶吃裡扒外的最佳例證。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歸化中國配偶,都是這樣「人在台灣,心向中國」,認同台灣民主、支持台灣這塊土地的台灣「新住民」,政府當然要給予照顧,但是我們不能再放任這些「寄生台灣」假台灣人濫用台灣保貴的資源,侵害台灣人民的安全。 因此我認為應該修法,除了將中配取得身份證的年限拉長為10年,在期間內多多觀察外,也避免有心人士利用馬政府時期縮短的年限,以此投機取得台灣國藉滲透台灣。 再來為了杜絕假結婚,只要和台籍配偶離異,而離婚責任歸屬於中籍配偶時,就應該撤銷其「台灣國藉」及「居留權」並將之遣返回中國。 而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將台灣健保當作提款機,排擠台灣公民使用健保的權利,所有非台灣公民的子女需要經過健康檢查無重大疾病才可以納保,而中配需要在拿到身分證後才得已納保。 最後,台灣做為一個獨立國家,中國配偶要使用台灣健保需要簽署國籍認同書,支持中華民國台灣為合法政府,絕不允許中國人士「腳踏兩條船」,享用台灣資源卻和外國政府一起攻擊台灣主權。因此倘若中國配偶構成內亂外患罪,在服刑完畢後更應將之除籍並驅逐出境。 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在這片土地上包容著各式多樣的文化,不管是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或是來自各國新住民,不論來到這塊土地的先後順序或人數多寡,只要將台灣這片土地當做自己的家,都是這塊土地上重要的一份子,做為台灣的國會議員,守護台灣這片「土地」和在土地之上深愛著土地的「住民」是我責無旁貸的責任,也是我身為台灣人應盡的義務。 (立法委員)
蔡易餘 2020-02-25
竟把農民當賤民

竟把農民當賤民

 選舉剛結束,經濟部竟然用一紙行政命令決議明年一期停灌面積為新竹、桃園、苗栗、台中部分地區以及嘉義,強制休耕面積多達四萬一千公頃,史上第二多。農委會故做大方說,縱使休耕,尚有補償農民每公頃八.五萬元,明年已編三十億之多,但事實上休耕補助多是地主拿,實際務農者只是「過路財神」,根本領不到半毛錢,逼弱勢佃農得和地主談判租金,還是根本欲逼佃農飲農藥自殺的莫名政策。且水利法第十八條規定:「用水標的之順序如左:一、家用及公共給水。二 、農業用水。三、水力用水。四、工業用水。五、水運。」農業用水順位高於工業用水,經濟部卻只要農地休耕,未見限制工業用水,尤其向苗栗、嘉義兩縣轄區工業規模不大,水資源卻都外調至鄰近縣市工業區,完全違法又不公。台灣產業,犧牲農業成就工業故事已說不盡,但經濟部最可惡的是,漠視現代農業已成連鎖產業鏈,不是下田除草這麼簡單,包括育苗、肥料、代插秧、代收割、碾米廠、糧商、通路商,只要休耕,全體遭殃,一個都逃不掉。以剛貸款購買一台兩百萬的收割機業者來說,每月利息近兩萬,面對政府無預警又無配套措施宣布休耕,明年利息誰來付,生計誰來顧。馬政府執政無能六年,一一二九國民黨兵敗如山倒,但馬政府還是像恐龍化石般不知民間疾苦,休耕這件事政府不處理好,就是逼農民繼續上街頭。(作者為律師)
蔡易餘 201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