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天恆相關文章

拒絕膜拜政治符號是基本權利

拒絕膜拜政治符號是基本權利

日前服役中的知名學運人士陳為廷拒絕向「國父遺像」行禮,引起一些爭論。舉例來說,「蘋果論壇」〈為何不罰陳為廷〉(link is external)一文,[1]批評部隊「不懲處」陳為廷的決議,認為即使向「遺像」行禮不合理,在規定更改之前,部隊仍應貫徹規定,以免在未來「不知如何帶兵」。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一方面是因為在陳為廷服役的單位,當時確實沒有相關規定,而沒有規定就懲處有違法治精神。(部隊事後急著新增向「遺像」行禮的規定就證明之前沒有相關規定。)另一方面,則是就算訂定了相關規定──像部隊近日新增了相關規定與懲處──這種規定沒有認真看待權利,不應該執行。 國父遺像(圖片來源:維基共享領域,公有領域) 我將借用美國知名法理學家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理論,闡述我的觀點。我的論證很簡單:除非是為了保障其他人的權利,不然國家不得限制個人權利;任何人包括陳為廷都有權利拒絕向「遺像」行禮;任何人包括陳為廷行使這項權利都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因此,國家不應該限制他的權利。 Ronald Dworkin (photo credit: By David Shankbone, CC BY-SA 3.0) 首先針對權利無條件的優先性。自由社會的存在是為了盡可能讓每個人得以依據自己的價值觀與良心而活,這樣才是尊重每一個人作為一個平等自由的個體。權利其實就是保障即使自由社會中諸多限制,個人仍然可以追求自己的理想人生。我們不可以為了個人利益或整體效益剝奪人性尊嚴;這樣沒有尊重人之為人。只有在權利與權利衝突時,人才需要妥協讓步:個人必須尊重他人跟自己是平等的。也只有這種時候,國家才能限制個人的權利。 其次針對拒絕向「遺像」行禮的權利。強迫任何人膜拜任何政治圖騰,都侵犯個人的權利,剝奪人性尊嚴。有那麼嚴重嗎?陳為廷在這次的事件上彰顯了「不向個人遺像鞠躬」是他人生的核心價值,他願意為他的基本信念付出昂貴的代價。更進一步來說,對照他近日發表的聲明(link is external),[2]加上對他過去有所瞭解,會發現他長時間堅持這種不妥協於任何權威的信仰。既然「不妥協於權威」是他(以及許多人)的人生核心價值,就是權利所保障的對象。 最後針對陳為廷是否妨礙其他人權利。陳為廷不敬禮沒有傷害到任何人。陳為廷或許有違部隊的常態,但因為當時沒相關規定,也就沒有違規。但就算如同今日,訂定了相關規定,仔細檢視的話會發現強迫役男膜拜政治圖騰的規定,根本就跟保障任何人的權利無關,是不合理的規定。或許有人主張,部隊就是需要藉由不合理的規定訓練「服從」。這是很幼稚且危險的說法。幼稚是因為沒有證據顯示部隊不能藉由合理的規定訓練合理的服從;危險是因為如果歷史上各種泯滅人性的屠殺,多半涉及服從「不合理」的規定。陳為廷不受罰,最多只是影響到部隊的面子(如果有這種東西的話),但是面子既不能吃,更不是人的權利。 就此而言,陳為廷不敬禮是他的權利,且沒有妨礙到別人的權利,就不應該受罰。(當然,我希望部隊的決定是因為認真看待權利,而不是因為陳為廷的知名度。如果是後者,部隊真的很該死:等於再度宣示「有關係就沒關係」。)我更進一步認為部隊新增規定,欲處罰往後不願向「遺像」敬禮的役男,是侵害基本人權,實屬不當。     [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3/851321/(link is external) [2]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1298478293501653?pnref=story
賴天恆 2016-05-26
中國國民黨,學當個稱職的在野黨吧

中國國民黨,學當個稱職的在野黨吧

從未在立法院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在116大選全面崩盤,立法院席次腰斬。中國國民黨除了必須徹底反省之外,更必須學習當個稱職的在野黨。在一片檢討聲浪當中,以奉行黨意以及人獸交論聞名的立委呂學樟先生所提出的主張,要「像民進黨這八年來霸占主席台、杯葛議事的動作,就是必要手段」,或許值得進一步關注。 過去民進黨多次霸佔主席台、癱瘓意識,中國國民黨千篇一律的回應是「民進黨不尊重民主」。到了近幾年部分黨籍立委甚至主張要院長動用警察權當場逮捕在野黨立委,讓中國國民黨得以利用人數優勢,任意通過任何黨團高層想通過的任何法案。如今立院席次反轉,也正好是這個在國會失勢的政黨,重新反省過去立場的機會。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民主與民意 首先,中國國民黨應該思考學民進黨到底是要學什麼。而要思考這個問題,就必須先進一步思考霸佔主席台這類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到底在民主社會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民主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是讓選出來的民意代表藉由立法貫徹人民的意志。然而,人民選出的民意代表往往不見得反應民意。人民投票給特定民意代表或政黨,往往是因為在多數但非全部的議題上抱持相同的立場;舉例來說,因為經貿政策、對死刑的態度而支持特定政黨的選民,不見得支持該政黨的能源政策。政治人物與財團關的良好關係,或者政黨對於自身利益的迷戀,更往往讓民意代表傾向於在特定議題上背離民意。在這種狀況下,立法院的多數決與人民的意志衝突,而杯葛議事阻止議會多數背離民意為所欲為,是民主最直接的防線。就此而言,立法院中許多擾亂與衝突,其實是在捍衛民主。 擾亂與衝突捍衛民主 當然,這樣就會進入第二個問題,也就是「到底什麼時候議場上的擾亂與衝突是在捍衛民主」。或許此時中國國民黨該仔細思考過去的在野黨,到底是在什麼樣的議題上選擇佔領主席台。回顧進幾年,重大的事件包括瘦肉精檢驗標準、監察委員同意權、黑箱服貌等議題上,在野黨動用各種手段阻止中國國民黨藉由人數優勢強行通過黨意。此時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是「為什麼在野黨敢這樣做」。 其實答案很簡單。這些議題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當時的立院多數完全罔顧民意,只看黨團高層的意願,服膺於所謂的「黨紀」。在野黨就是抓準了這一點,知道杯葛議事是在貫徹人民的意志,而貫徹人民的意志會在未來的選舉上大大加分。 知道了這些,「到底什麼時候議場上的擾亂與衝突是在捍衛民主」的答案就很明確:立院的多數背離人民的意志時,立院的少數就要準備好動用各種手段杯葛意識。就黨的利益來說,這樣會增加選票;就民主來說,這樣是在捍衛民主。 動用警察權 此時我們更該進一步思考第三個問題:中國國民黨對於「動用警察權」的態度。或許中國國民黨從來沒有認真看待過選民的智慧,以至於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在野,才會對於「動用警察權」抱有如此輕率的態度。就民主的角度來看,在議場上動用警察權非常荒謬:動用警察權就是摧毀議場上民主的第一到防線,讓立院的少數無法藉由擾亂與衝突來捍衛民意。議場上動用警察權,就是反民主。 中國國民黨該有的反省 當然,講了這麼多,最大的問題就是中國國民黨到底會不會深切反省、認真傾聽民意。過去許多人說中國國民黨是一個不知檢討反省的政黨,而就現在來看,或許也沒太大的改變。在談到中國國民黨打算什麼時候擾亂意識時,呂學樟委員主張中國國民黨「在有關意識型態的政治問題上絕對不會讓步」。這顯然就是沒有搞清楚中國國民黨之所以慘敗,就是因為該黨的意識形態總是在民意的反面。 話是這樣講,我們仍然會建議中國國民黨好好學一下怎麼當個在稱職的野黨,而其中一個關鍵就是學會什麼時候要佔領主席台。原則其實真的很簡單:當佔領主席台深化民主讓民意得以貫徹時,就佔領主席台。不過尊重民主與體察民意一向是中國國民黨的不足之處,因此有兩個簡便的原則或許值得思考: 一、一旦民進黨動用警察權,甚至打算立法讓動用警察權更為簡便,就要準備佔領主席台。 二、一旦民進黨開始擁抱中國國民黨過去的主張與政策時,就要準備佔領主席台。 前者是捍衛民主,而後者是體現民意。學會尊重民主與體察民意才能成為稱職的在野黨,更是中國國民黨得以生存的重要關鍵。相對地,如果中國國民黨繼續中國國民黨,打堅持固有意識型態,那後果就會反應在接下來的每一次選舉上。
賴天恆 2016-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