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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回家了,但自由了嗎?

陳水扁回家了,但自由了嗎?

作者:Jack Healey (傑克希利)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及創辦人節譯者:凃瑞峰原文刊登於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jack-healey/chen-shui-bian-at-home-bu_b_6739178.html前些日翻開紐約時報,斗大標題映入眼簾-“泰國政變軍政府司法濫訴,整肅異己”。紐約時報談的是泰國軍政府如何運用民主的兩大基石-法庭與監察系統-來掌控大權。這是一個號稱民主的政府用盡手段,甚至以原本用來保護多元政治的司法來箝制異議人士,台灣前民選總統陳水扁先生的政治黑牢就是一個典型實例。陳先生被繼任的總統以貪汚洗錢之名判刑二十年。其實他坐牢的真正原因是繼任的政府不滿陳在任內推動的改革,擋人財路。數據會說話,可用來探討他被羅織的罪名是否禁得起檢驗。陳先生任內完成多項重大建設,例如台北101、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雪山隧道,以及金融改革打消銀行呆帳,讓台灣安全渡過金融風暴。這一切重大建設全部都在遠低於原來的預算內提前完工,替台灣國庫省下幾仟億元的國幣。若真貪汚,爲何特偵組翻箱倒櫃,偵查多年,最後也只能以一個不太相干的龍潭購地案來定他罪。相對的,馬英九執政七年,高額舉債,幅度直逼甚至可能超過希臘,重大建設卻一個也拿不出來。新任台北柯市長解密馬郝兩任的政商合約,暴露貪腐真相,因而聲名大噪,成爲國家英雄。全世界輿論欠陳先生一個嚴謹的法律研討,來澄清他是否得到公平的審判,還是一切罪名都是緣於政治報復?讓我們引用一些扁案審判的事實來做判斷。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陳先生卸任一個小時內就被限制出境,當時嫌疑罪名是貪瀆國務機要費。六個月後,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他就被當庭收押。接下來兩年,法院九度以串供潛逃之虞拒絕讓他交保。罪名則是一條又一條的添加。他和他的律師的隱私權力也被剝奪,一切會談都被監控錄音。從此陳水扁陷入審判漩渦,每一個案子更審複審,有罪無罪,反反覆覆。同一個法官審理陳的國務機要費案以及馬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判決卻是天差地別。前者是無期徒刑,後者是無罪開釋。即使證據確鑿,馬英九在他台北市長任內每個月將一半的市長特別費匯入他妻子的私人帳戶當作收入,這位法官仍然強引上古中國宋朝公使錢的使用辦法來替他脫罪。 陳先生的國務機要費案在第三審(更一審)被判無罪。最高法院又將無罪撤消,發回更二審。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最高法院史無前例自為判決,將龍潭購地案從國務機要費案中分割出來,判處陳先生17年半徒刑,且即刻發監執行。此項判決的前一晚,馬英九先生宴請法務部及司法部高層,表達他對扁案的看法。讓人合理懷疑最高法院的判決時間是否太過湊巧?更令人起疑的是,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根據一個新發明的所謂“實質影響力”理論。即使沒有直接證據可證明陳先生涉案,最高法院法官憶測陳先生身為“總統”,影響力應該無遠弗屆,必然與龍潭購地有所干係。世界有數個從囚犯變成總統的佳例,如南非的曼德拉和波蘭的華勒沙。然而從總統變成囚犯的例子只是少數。陳先生從兩任民選總統變成階下之囚,在牢房內被24小時強光照射監視,吃牢飯睡冷地板,從政前,他是成功的傑出的律師。當選總統後在重重的牽制下,台仍堅持台灣主權,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六年的不人道監禁,造成他身心鉅創,馬政府顧慮陳先生若猝死獄中可能造成的政治後果,終於讓他保外就醫。起初只准30天,現在再延長三個月,雖然不是永久自由,陳先生昂著頭踏出監獄,發抖不止的手則藏在夾克口袋內。此後展開的居家療養,身體是否能夠康復,未來的處境是否自由,無人知曉。扁案從起訴到判刑,黑箱不透明,更有台灣與中國二次大戰後夾纏不清的政治因素作祟。我本人贊同陳先生的理念-台灣有權利追求獨立,脫離中國像蛇一樣盤纏的經濟與政治枷鎖。他的理念與台灣年輕一代的想法接近,可以帶領台灣邁向政治與經濟的繁榮。 你可以不同意我或者陳先生的看法,你的反對論述也可能相當卓越。我們不須爭論台灣獨立是不是有法理基礎,但是我們要強調:(1)陳水扁不應該因個人政治主張與信仰遭受迫害;(2)用來保護多元政治的司法系統不應變成箝制異議人士的工具;(3)更重要的是,不管他的政治主張為何,不該因為台灣的政權轉移,陳水扁的生命就被當作祭品犧牲。
Jack Healey 2015-02-26
誰在台灣製造仇恨?

誰在台灣製造仇恨?

作者:傑克希利(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及創辦人)節譯者:凃瑞峰原文刊登於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jack-healey/vengeance-in-taiwan_b_6393962.html三年前初次得知陳水扁人權案的時候,我並不以為然。和絕大多數人一樣,印象中陳水扁只是一個腐敗政客,不值一顧。數月之後,我才幡然認知,這是個不折不扣的人權冤獄。然而讓我納悶的是,為什麼國際上對此冤獄大多不聞不問?甚至美國國會特使團到台灣祝賀馬總統的第二任就職典禮,也在一位邁阿密女性代表的堅持下,對扁案絕口不提。陳水扁被判19年半的徒刑,被指控所涉案件,林林總總,但沒有一件涉及暴力。要了解陳的人權案,必須了解陳本人的時空背景。台灣歷經38年的戒嚴到總統直選,陳先生是唯一代表本土反對黨、兩度擊敗中國國民黨的台灣人總統。他應該是新台灣的成功典範。困在牢中,他反而成為過去國民黨軍事高壓統治的慘案象徵。我曾在解嚴前後訪問台灣兩次。為了瞭解陳案,確定人權行動中心正確行事,我派了兩位人權好友,漢斯華爾(Hans Wahl)和哈瑞丁勤時(Harreld Dinkins),到台灣實地考察。他們原本以為會見到一位健康活力的壯年人,然而在他門面前卻是一個重病纏身、十分虛弱的老人。這哪是一個年入千萬的海事律師、台北市長及兩任台灣總統?人權行動中心開始在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撰文平反陳先生的人權。我仍然無法了解為什麼這麼少國際人權組織以及美國國會願意以決議文替他仗義執言,他似乎被遺忘了。靠著我們及其他少數但持續的支援聲音,馬政府終於在國際與國內的壓力下,將他轉到一間有床的病房。但超過4年的不人道監禁環境,刻意的醫療疏失,24小時的強光監視,無床無桌、無抽水馬桶、無熱水,和每日23.5小時的監禁,已經造成陳水扁的身心鉅創,陳已經成為無法自理生活的重症病人。今年11月,國民黨在九合一選舉全面挫敗,救扁的聲音因而高漲。新當選的台北市長是陳的民間醫療團隊召集人。呂副總統顧慮到陳先生隨時有生命危險,在12月28日開始絕食,要求馬英九即刻釋放陳水扁。在這篇文章發表時,想必她已經絕食超過48小時。我和呂女士在華盛頓DC有一面之緣。我對她的智慧以及情義,印象深刻。她冒著生命危險來挽救她的總統以及患難之交的生命。馬英九現在的支持率是個位數。他的冷酷,無視陳的處境,可以解讀為他是在製造仇恨。民進黨在此選舉大勝,可以說是台灣選民對馬英九這位過去的政治寵兒十分厭惡的結果。儘管如此,美國福特總統特赦尼克森的範例顯然對馬英九沒有絲毫啟示。台灣民意已經轉向,特別是年輕一代對扁案有重新的認識。他們公開支持陳的保外就醫。我相信陳被指控的案件會被一一撤銷。他被判處十九年半徒刑的案件處處有程序正義及偽證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的象徵不應該被允許在獄中腐蝕。一位前總統是一個國家的象徵。陳先生不僅是綠營的象徵,他也是土生土長台灣人的象徵。陳先生必須被釋放,他回家與家人團圓。他在獄中死亡會造成台灣民主退步,國民黨也將因此成為仇恨製造者。如果他被指控的案子又被撤銷,國民黨更是殺害無辜。是發揮同胞愛的時候了,台灣的未來不應有讓一位前總統死於獄中的污點。讓一位重病患者回家並不困難,只須遵照醫療專業的建議。然而,如果讓陳先生死於獄中,這個污點在台灣的歷史永遠不會消失。2014-12-31
Jack Healey 201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