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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連環爆 廈大招生簡章處處見「管」

兼職連環爆 廈大招生簡章處處見「管」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接連被踢爆,涉違法赴中國廈門大學擔任兼職教授及碩博士班指導教授等,台大日前召開校務會議,台大人事室一度說管在中國是「榮譽職」,管理學院則引廈大回信表示是客座教授,就當沒事;相關說法引發台大其他教授不滿,不少教授過去曾獲中國邀請出任客座或講座教授,但多被人事室打槍,對比管中閔的放寬,指控校方偏頗不公。 台大24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台大人事室一度脫口說管中閔在中國是「榮譽職」,引發爭議。 (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管中閔遭檢舉赴廈門大學兼職證據 台大管院疑幫管擺脫兼職違法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PO文指出,接下來台大校園內最流行的運動,大概是詢問中國兼職如何申辦?她更直接寄信給人事室,表露已獲中國北京大學、清大等邀約客座、兼職教授等榮譽職,盼告知如何申請。對台大管院引廈大片面說法「不支薪、不授課」,幫管擺脫兼職違法,劉則質疑,管在台大也是講座教授吧,所以也是不支薪不授課? 而廈大拚命將網頁所有登錄管中閔的資料下架,但台灣學者則不斷披露管中閔與廈大間的兼課兼職訊息,不僅列入廈大師資,甚至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課表等也處處可見管列名老師;昨日又被舉證,廈大經濟學院高層教育發展中心的師資名單,又可見到管中閔,顯是廈大長期聘用的名師。 台大機械系特聘教授陳炳煇感慨表示,廈大曾主動提及要頒授客座及講座教授,該職也稱免授課,但一年提供十萬元人民幣,當時收到聘書不敢簽,乖乖去問台大人事室,人事室再問教育部,得到回覆就是「不准」;如今管中閔涉廈大教職授予,台大及教育部的標準應一視同仁。 有台大教授也指出,前年有中國學校要聘為講座教授,向台大人事室詢問後回說不准;去年該校再度邀約,強調兼職、榮譽職、掛名等「任何形式」都可,再次詢問校方,人事室又回覆連「榮譽職」也不准,因而放棄;沒想到,管中閔赴中國廈大兼職,校方卻積極護航。 校務會議紀錄已送教育部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台大已將校務會議紀錄送教育部,正由人事處檢視相關資料,後續會再簽高教司和法制處等單位,作適法性處理。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教育部自九十八年的解釋函也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 教育部強調,台灣的大學可與中國學校進行短期或常態性交流,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需先向教育部申報,教育部在審理兩岸學校交流時,也都會提醒不要涉及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對於有教授陸續在廈大課表中查出管中閔列為教授等擔任教職證據,教育部表示,將再進行瞭解和釐清。
吳柏軒、林曉雲 2018-03-28
管中閔涉違法赴中

管中閔涉違法赴中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出線的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繼遴選時沒有揭露台灣大哥大獨董身分外,昨又遭爆料自二○○五年起,已在中國的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兼課,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公立學校教師兼職相關法規,管中閔明顯涉及違法在中國兼職。 台大校長遴選出線的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昨又遭爆料自2005年起,在中國的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資料照) 管中閔在廈大兼職多年,該校的金融學博士學位課程港澳台專班招生簡章裡,更清楚寫出聘請中研院士管中閔為兼職教師。今年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也將管中閔列入數量經濟學及金融學課程的導師名單。追溯廈大的二○○八、二○一一年相關招生簡章、網頁,管都被列入師資團隊,稱管是「實質性兼職教授」、「教授碩博導師」等。 管個人介紹:2005年起兼職廈大 本報記者昨越洋去電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查詢;該院人員證實,管中閔負責國際學生的金融博士學位課程等,每年約到廈大二、三次,一次約待一個月,「今年應該會照往年一般,繼續授課」。事實上,不僅廈大,管中閔還至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校兼職。 管中閔在自己英文版的個人介紹(CV)也露了餡。如二○○七年提供給泰國清邁大學CV,便詳述他從二○○五年四月起就去廈大,二○○六年十月去華中科大、二○○七年六月去西安交大等校教學;二○一五年管中閔在台大網頁上的履歷CV中,也打上廈大、華中科大、西安交大等兼職經歷,但中文版的履歷卻將中國內容拿掉。 昨廈大後續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卻又改口,指稱管中閔在廈大不上課、不取酬,並稱只要有來開講座的人,都會將其列為師資。但此說法仍無法解釋外界查詢的資料,包含廈大將管列為碩博士導師、招生資料列為兼職教師等;亦有台大教授諷刺,管將中國大學教學經歷放入個人履歷,廈大則將管列入招生課程及廣告的正式師資名單,管在中國兼課明顯程度不言可喻。 專任、兼職都不行 教部要台大釐清 教育部昨強調,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法令,我公立大專校院的現任專職教授不能去中國的大學任教,專任或兼職都不行。至於學術性交流,則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的學校要和中國學校簽約合作,須呈報教育部等單位實質審查。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對於管中閔被指控違法兼職案,將先要求台大釐清事實,再依台大教師兼職規定辦理;至於台大校長人事案,將待所有疑慮都釐清之後,再依法處理。記者昨透過手機、電郵嘗試聯繫管中閔,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其回應。
吳柏軒、林曉雲 2018-03-17
管中閔被爆中國學校違法兼職 廈門大學證實

管中閔被爆中國學校違法兼職 廈門大學證實

  管中閔被踢爆涉赴中國的廈門大學兼職,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也證實,管中閔確實在此授課。(爆料者提供) 2018-03-16 13:32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踢爆,涉赴中國廈門大學等學校長期違法兼職,時間從2005年起,包含管中閔個人自介、中國網站介紹等,且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也證實,管中閔確實在此授課,並從研究院創始就在,「今年應也會跟往年一般。」 根據爆料者提供,廈門大學的國際學生招生網顯示,2018年提供英文授課專業,文案強調很多教授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可用英語指導博士生,並提供相關學院與博士生導師名冊,而管中閔就被列入廈大的王亞南經濟研究院(WISE)師資陣容中,涉嫌違法兼職。 爆料者更說,在網上可查的部分資訊,如該研究院2008及2011兩份招生簡章中,明確將管列為師資,並擔任兼職,多份網路資料顯示,管中閔都被該研究院聘為兼職教師,並擔負「博士生導師」一職,且在廈門大學英文授課博士專業導師名錄中,管中閔就列為數量經濟學及金融學的師資陣容中,另外一份管中閔的英文版個人介紹中,更描述從2005年4月起就擔任廈門大學兼職,且2006年10月去華中科技大學、2007年6月去西安交通大學等,可見其赴中國各大學兼職的「經歷」十分豐富。 而經訪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的人員,蔡姓人員表示,管中閔從研究院創院之初就已加入,並確實開班授課,有負責國際學生的金融博士學位等,每年約來2、3次,1次約待1個月,因此授課較集中,至於授課日期則不固定,需視管的行程安排,但今年應該會照往年一般,展開授課。 而中國對台31項政策日前引發效應,教育部長潘文忠便在立法院提醒,公立大專校院專職教師去兼職須注意,不料管中閔卻被踢爆長期赴中國兼職,已有台大教授質疑,管的中國兼職是否報備、有無違法等,呼籲教育部、中研院乃至相關部會都要詳查。 依教育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加上98年針對教育人員赴中國交流的函釋,都明白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因此,現行並未同意教師得赴大陸地區學校兼職或兼課。 管中閔被爆涉赴中國廈門大學等學校長期違法兼職。(資料照)
吳柏軒、林曉雲 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