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公投法修正草案 公投門檻降

2016-05-11  16:42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下修提案及連署門檻,剛剛通過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總選舉人數的1/4,就算通過。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下修提案及連署門檻,剛剛通過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總選舉人數的1/4,就算通過。(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下修提案及連署門檻,剛剛通過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總選舉人數的1/4,就算通過。(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續審各版本的「公投法修正草案」。為讓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在接任文化部長前能完成審查,召委陳其邁決定變更議程,原定明日審查「黨產條例草案」,改為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及「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內政委員會在前天已達共識,廢除公審會,並將提案門檻從現行的千分之五(9萬3915人)降為萬分之一(1879人),將成案的連署門檻,則從現行的百分之五(93萬9150人)降為百分之一‧五(28萬1745人),與連署總統的門檻一致。

至於通過公投的門檻,今天在歷經一番討論後,同意將現行投票率過半、同意票過半的雙1/2門檻,降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總選舉人數的1/4,就算通過。

以「公投法」制定至今舉辦過的6次全國性公投而言,皆因投票率未達50%而遭否決。若依新修標準來看,僅第三、四案,於2008年1月12日舉行的「討黨產」公投、「反貪腐」等公投未達標準;第一、二案,於2004年3月20日的「強化國防」、「對等談判」等防禦性公投,以及第五、六案,於2008年3月22日的舉行的「入聯」、「返聯」等公投,都算通過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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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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