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一日雙輸 2官司判賠92萬

〔記者溫于德、謝君臨/台北報導〕一○二年「九月政爭」前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分別向當時總統馬英九、閣揆江宜樺洩漏偵查中案件的監聽譯文,事後,立委柯建銘控告黃世銘公開監聽內容,嚴重損害其隱私、名譽權,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也提告,指她與女兒遭黃世銘違法監聽逾月;兩案昨宣判,黃世銘均敗訴,台北地院判黃須賠柯六十二萬元,賠林三十萬,合計九十二萬元。

  • 一○二年「九月政爭」前的特偵組違法監聽案,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去年被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刑定讞。本案監聽對象立委柯建銘、檢察官林秀濤另分別對黃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昨判黃須各賠柯六十二萬元、賠林三十萬元。圖為黃世銘昔日為洩密案出庭。(資料照)

    一○二年「九月政爭」前的特偵組違法監聽案,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去年被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刑定讞。本案監聽對象立委柯建銘、檢察官林秀濤另分別對黃提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昨判黃須各賠柯六十二萬元、賠林三十萬元。圖為黃世銘昔日為洩密案出庭。(資料照)

黃委任律師:會上訴

黃世銘的委任律師昨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林秀濤聽判後僅低調說「冤有頭債有主」,等詳閱判決書後再回應。

一○二年八月底,特偵組傳訊林秀濤,調查她是否因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指示,對立委柯建銘涉全民電通背信案更一審無罪判決結果,決定不上訴。

損害柯建銘名譽 賠62萬

當晚黃世銘掌握林的供詞,立即帶著資料夜奔總統府報告案情;黃隔日中午再赴馬官邸補充報告,也告知江宜樺偵查內容。黃最後開記者會指控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柯建銘的案件關說,引爆九月政爭。

黃世銘的行為涉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一審被判刑一年二月,黃上訴後,高院仍認定黃犯行明確,加重改判為一年三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黃選擇繳交罰金結案。

柯建銘同時對黃世銘提起民事求償,指控黃違法將特偵組監聽資料洩漏給馬英九等人,並開記者會公開監聽內容,嚴重損害隱私、名譽權,求償四百五十六萬多元。法官認定黃洩密及違反通保法,柯確實遭監聽卅日,以每天四千元計算,計十二萬,另精神慰撫金判給五十萬元,黃須賠柯六十二萬元。

監聽林秀濤母女 賠30萬

林秀濤除指控遭黃世銘違法監聽,並質疑黃為何向馬提到「她(指林秀濤自己)的情緒不穩」,還控特偵組未分案即以被告身分偵訊,沒讓她行使防禦權。上月開庭時,林曾當面怒問黃,要黃回答「我接受什麼關說?」

林秀濤認為,她與女兒分別遭違法監聽長達卅天及五十三天,名譽嚴重受損,黃及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等四人要負責、道歉,連帶賠償兩百二十一萬餘元。

北院認定黃世銘傷害林秀濤與其女兒名譽明確,須賠二人共三十萬元,其餘被告免賠。至於柯、林要求黃世銘登報道歉部分則遭駁回。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