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評論〉選制不公不修憲?反噬國民黨!

 甲午大選可貴在,背離經驗法則卻充滿正面意義;過去,凡不可能卻肯定對的事,都因甲午開示,值得再對應。

國會選制不公,因修憲門檻過高,而長期被放棄努力。如今國民黨崩盤,且馬上面對國會改選,而現行國會選制實施兩屆,已明顯出現「最有利於最大黨」槓桿效應:得票率贏得越多,則「超拿席次」越多。

短短一年後的國會改選,國民黨不可能翻盤!而敗方鐵律:輸得越多,則「超額輸掉」的席次也越多!贏者的超拿,就是取自敗方的超輸,其理甚明。二○○八年首度施行兩票制,就已經證實這種槓桿效應:那年,泛藍獲得「五成六」政黨票,竟鯨吞「七成五」席次!

換個相反情境說明:假設國會一百席,依現制,其中七十席由分區選出;三十席由政黨按得票率瓜分。假設只有兩個黨,而國民黨分區選情差,分區只贏十三席;而政黨票不錯,得票率四成,可分配到「不分區總額三十席」的四成,為十二席。於是,國民黨總席次為「分區十三席」加「不分區十二席」為廿五席。

若修憲,改採德國聯立制:「得席率必等於得票率」,則依德制,國民黨總席次為「國會一百席」乘以「得票率四成」為四十席;然後扣掉分區已贏得的「十三席」可分配到不分區廿七席。

請注意現行選制:國民黨只得廿五席;改為德制,卻可得四十席,相差十五席!當你淪為敗方,就這樣被幹掉十五席。請熟悉「比較選制」的國民黨智庫向黨人報告這個差異。搞不公平選制,一定反噬自己。唯有致力公平,才有永續!

有人說門檻太高,修憲不可能,但第七次修憲事實證明:四分之三通過,沒問題,只要國會有共識;何況再不改,絕對不利國民黨。雖然來不及後年實施,但後年若果然被選制反咬,現在不動手修憲,二○二○年又如何公平防守,或翻轉?

至於公民複決,第七次修憲於次年由任務型國代複決。如今,一件但求公平的好事,只要各黨共識,明年上半年通過修憲案,半年後各黨真心「綁」總統國會大選,同時辦公民複決,則過半沒問題。關鍵在共識!還有,修憲案應同時降低修憲門檻、下修公民定義為十八歲,讓我國民主進化。

(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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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姜提昂

范姜提昂
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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