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自我沉迷的慈濟人

慈濟確實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但這不代表他們可以規避倫理的檢討。
  
從內湖保護區開發案,到近日的買股風波,慈濟在這一個多月來飽受社會各界的批判。其中是非,許多大德已有高見,我就不深論,在這只探討一個倫理現象。

在這波批判中,可以聽到某種為慈濟辯護的聲音,就是「證嚴法師其實不清楚,都是下面的人在惡搞。」

根據一份2009進行的全台宗教調查,有近8%的台灣人自認屬於慈濟這個宗派。說大,多數台灣人對他們並沒有歸屬感。說小,其實也只輸馬英九一點點了。8%也有個一百多萬人,團體發展到這種程度,「上面的人」當然不可能清楚所有的事情。

不過,慈濟問題連環爆,法師本人真的都毫無錯失,都是部屬有問題?是否正因她的思維態度,才導致這個巨大的組織陷入批判之中?

有件小事或許是解開疑問的關鍵鑰匙。

日前慈濟召開記者會,宣布終止內湖的開發案。發言人提到「外界對慈濟的不滿,令她(證嚴法師)疑惑不解」,不過法師對於慈濟本身的清譽很有信心,指示三位高層好好處理。

假設發言人如實轉述了證嚴的談話,沒有一絲增刪,那麼就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段談話正好指出證嚴在道德思考上的問題點。

倫理學中的義務論者認為,一個行為之所是對的,主要是看行為動機是否純正,以及「手段」是否良善。舉例來說,如果我基於「慈悲心」這個動機,且採取「捐錢濟貧」的手段,那麼這行為就是對的。

不過,義務論也常被批判忽略了行為的「結果」。義務論者認為結果和運氣相關,所以不能勉強要求,有「善行」就好。

批評者則認為,這種態度會形成一種「道德的自我沉迷」:堅持認為自己是好人,而深深沉醉其中,卻沒發現自己的行為已對社會造成傷害。他們甚至會否定傷害的存在,或認為這種傷害是運氣問題,無傷其道德成就。

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問題?

因為「動機」存在個人內心,選擇「手段」也訴諸個人判斷,但「結果」則要與社會互動才會產生。只重視前兩者,行為者可能誤以為自己對他人很有幫助,但在他人的眼中,卻是一個負面的存在。

這就是慈濟當前的主要道德困境。當慈濟覺得為社會做了很多「好事」,社會大眾卻不見得都會買帳,因為這些「好事」是慈濟認為的「好事」,並非都是有社會共識的「好事」。

內湖的保護區開發案只是一個例子,在台灣各地都有類似的狀況,從大愛村的刻石文字,到限制災民吃葷食,太多的「自以為善」,其實都是旁人眼中的「惡」,這也形塑出一種反對慈濟的力量。

慈濟人在面對這種批判時,通常並未針對造成社會不滿的「結果」進行反省,倒是採取一種防衛心態,認為對方若非搞不清楚狀況,就是別有居心,是其他宗教來的惡意抹黑。

一如前述,在過去常有為慈濟說話的人,認為證嚴法師並未涉入這些問題,都是「下面的人在惡搞」。但依發言人的描述,「外界對慈濟的不滿,令她(證嚴法師)疑惑不解」,那麼顯然法師本人也是採取上述的思維模式,認為「我明明就是好人做好事,為什麼他們要反對呢?一定是他們搞錯了或有問題。你們去好好說明處理一下,就能解決。」

認為自己沒錯,錯是在他人。

道德自我沉迷到了極端,會認為自己是唯一且最高的道德審判者,他人的批判只突顯其「品德低下」「思想污穢」「不智」,我更應該堅持己見而行,並且努力教育、說服那些「愚者」。

這種互動模式當然會造成悲劇。在雙方都不肯退讓的狀況下,必然兩敗俱傷,甚至產生與預想完全相反的「結果」。

道德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多數倫理學家認為,道德之所以存在,是要協助人們過更好的生活,過幸福的生活。因此「道德手段」本身不會是最終目的,對於人的關懷才是最根本的。如果慈濟這個團體是因為基於對他人的關懷而產生,那就更有必要思考「他人真正需要的」與「我認為他人需要的」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差異。

台灣存在許多不同的意識形態或信仰,各有一套道德觀與價值認知,應該透過溝通與理解來建構共識,減少衝突。強行把自身的道德觀與價值觀套在他人頭上,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讓討論失焦。有些批判慈濟的人犯了這類錯誤,但慈濟自身也有同樣的問題,甚至就是引發衝突的起點。

慈濟確實對社會有一定的貢獻,但這不代表他們可以規避倫理的檢討。面對排山倒海的外界批判,慈濟在「大惑不解」之餘,或許也該撥出一點時間與精力,檢討自身的根本思維中,是不是少了什麼關鍵的部份。

真正的聖者不是自以為,而是來自不同價值觀的肯定。但想獲得廣泛的認同,不應只做「自己認為的好事」,也不該堵住外來批判者的嘴,而是該展開對自我的道德反省。慈濟人能跳出道德沉迷,公開談談自己到底錯在哪裡嗎?

在慈濟宣布停止開發內湖保護區的記者會裡,發言人也提到,法師每天早上都會請人讀報,瞭解世界各地有什麼災難,思考慈濟能提供什麼樣的幫助。或許法師也可以撥出時間,放下報紙,看看身邊的人事物,思考這個屬於她的迷途帝國,在光鮮整潔、標齊對正的表象之下,是不是已經成為某些人眼中的災難。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人渣文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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