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之於台灣,是個荒謬的存在。 台灣要正常,就不能被一個莫名其妙的憲法困住。 中華民國憲法有多麼莫名其妙呢? 請參考「獨立這邊請」的精簡舉例: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4taiwan/posts/1580230148918079 如果你希望台灣有機會變得正常,那麼憲法的改革就是你不能迴避的議題之一;如果你跟我一樣,不認為台灣應該一直被中華民國困住,那麼體制內的改革路線同樣不可或缺[註]。 憲改的議題,可參考「公民憲政推動聯盟」的訴求: http://www.new-tw.org/2015/05/2015_2.html 一、分兩階段完成全面憲改 二、第一階段應該處理下列議題:
三、第一階段不應處理有關總統制、內閣制、閣揆同意權、立委兼任閣員、副署制等有關中央政府體制之議題 四、無論第一或第二階段憲改,都應有人民參與審議的機制,作為修憲程序的一環 [註] 即便是在體制的改革,其過程仍可讓議題再次浮上檯面、讓社會大眾更有機會接觸。這對於讓更多人理解到某些事情的「不正常」是有幫助的。 以憲改議題而言,除了無論如何都很重要的基本人權之外,必然會再次碰觸到國家定位的問題。這對於台灣成為一個自我獨立的正常國家而言,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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