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慰安婦令人作嘔

「慰安婦」一詞就是「戰爭罪」(War Crime),是否加上強迫一詞都無損其違反人道的罪行事實。

2015年08月07日13:35    
作者:林欣蓉(戰略研究人員)

課綱事件原本可回歸歷史學者進行專業論辯,但令人髮指的是部分人士刻意將課綱「慰安婦」爭議,誣指支持反課綱就是支持「自願慰安婦」,用以抹黑反課綱陣營、民進黨等,事實上,2008年蔡英文任民進黨主席時,便透過民進黨團再立院通過「台灣慰安婦決議文」要求日本正式謝罪賠償。刻意污衊反課綱人士,消費慰安婦企圖換取政治利益的動機令人不齒。

「慰安婦」一詞就是「戰爭罪」(War Crime),是否加上強迫一詞都無損其違反人道的罪行事實,均難辭「性奴隸」的指控。這也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譴責日本政府需負責的主要原因之一。專業歷史學者對是否加上「強迫」的爭議,只是在於是否會暗示「自願者」並非受害的誤導,而非美化更無從美化。

同時,必須考量的歷史比例是否平衡,軍事史的性奴隸犯罪記錄,在中國軍妓史始於漢朝。《漢武外史》 :「一曰,古未有妓,至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西方的「十字軍東征」甚至有營妓隨行。與本次課綱爭議相關的也包括「明鄭」。荷蘭學者便曾指控「國姓公」(Koxinga,鄭成功)在攻破熱遮蘭城(Fort Zeelandia)後,對荷蘭平民女性進行性迫害,包括納為鄭軍妻妾,甚至淪為軍妓,有組織的將其作為性奴隸。鄭氏軍隊的戰爭罪行,是否也要寫進課本?

至於近代,「國際認證」的軍事性奴事件,包括日軍「慰安婦」 納粹德國(含國防軍、黨衛軍)、南韓「特別慰安所」、中華民國的「特約茶室」(俗稱軍中樂園或831)。這些性奴隸的戰爭罪行,起因都在於軍政首長對希望以「軍妓控制軍紀」。二戰期間,日本為防止日軍於占領地域對居民實行性暴力等不法行為,而引起反日情緒、也為了防止性病造成戰鬥力下降、以及防諜的必要性,因此設立慰安所。德軍則更積極,部分戰區、部隊長更強制所屬官兵按期前往軍妓院(camp brothels),以控制性病傳播避免影響戰力。

這些軍事性奴之所以為國際所認證,就在於有官方記錄、甚至編列預算,以官方組織化的手法,將女性視為軍事工具,進行剝削。而中華民國的「特約茶室」承襲此一陋習,以軍內分機831為代號,直至1992年才完全取消,是全世界最晚才廢除的軍事性奴隸。

令人遺憾的是,刻意藉「課綱慰安婦」爭議,污衊反課綱人士、民進黨的人士包含部分學者、乃至國軍退役將校。特別是這些將校在役期間,若直接或間接接觸「特約茶室」業務(如高司單位、防區主官管),則可能遭到戰爭法的追訴,違反戰爭法是無追訴期、且具有「普遍管轄權」( universal jurisdiction )特性,亦即是中華民國法院若不審理,其他國家法院仍舊可管轄。具體例子就是2005年巴勒斯坦人權組織在英國控訴以色列退將阿摩格 ( Doron Almog ),在加薩戰爭時計劃性摧毀巴勒斯坦民居。英國法院受理並下令拘捕即將入境的阿摩格。此案雖因阿摩格事先接獲通報因此未離開該班機而逃過拘捕,但已確立違反人道罪的國際判例。

事實上,李登輝時代的1996年我國外交部便向日本政府要求就慰安婦事件道歉賠償,2008年立法院更在時為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潘孟安(現屏東縣長)領銜提案,協同國民黨委員多人連署,三讀通過「台灣慰安婦決議文」,要求日本政府以明確態度謝罪賠償。這些事實清楚呈現說明本土陣營、民進黨對受害慰安婦的史觀與態度。若因課綱爭議,刻意抹黑不同立場者,無異是消費受害的軍事性奴,使其受二次傷害,令人痛心與不齒。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即時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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