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年金改革會議教師代表

有比信賴保護更高的原則

 

要求年金改革必須遵守信賴保護原則的軍公教,我建議他們到中國找尋溥儀的法定繼承人,再請蔡總統依信賴保護原則把欠溥儀的錢還給他們。因為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臨時參議會通過:清帝辭位後,給以歲用四百萬元。但後來政府根本沒給他幾年。四百萬元是多少呢?提供一個參考數據:一九二五年日本在中國的紗廠,工人每日工作十二小時,工資一角五分。

大家一定認為我的建議是個笑話,因為現在都已經什麼時代了?同樣的,在臺灣還不是正常國家,國民黨一黨獨大時訂出的年金辦法,還要無條件遵守信賴保護原則嗎?

其實當時訂的辦法也不見得那麼不合理,因為當時軍公教的薪資與勞工相比不高、平均退休年齡卻高、平均壽命也比現在短,退休金替代率高並無所謂。如果從前的背景能重現,相信大家也沒話說,不過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年金改革會議,有教師代表表示,他的退休金是政府和他的約定,輪不到外人講話。但他忘了,民主社會政府是人民投票授權的,而今年的選舉,民意已對年金改革做了清楚的表示。打算上街頭的軍公教人員應以國民黨抗拒黨產條例立法的醜態為鑑,不要把別人僅存的一點敬意都消耗掉了!

(作者為八月一日退休的公立高中教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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