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怎麼轉型正義

台灣代表隊在里約奧運狀況不斷。資料照片
     
張顏顯/自由業

這次的里約奧運,幾乎是台灣體壇照妖鏡,讓國人對體育界的點點滴滴大開眼界。我們的國手出國被偷錢,中華奧會團本部給了一個「希望可以找回來」的解決之道,這根本把「射後不理」發揮到淋漓盡致。謝淑薇與網協、奧委會的紛爭,加上出國比賽只能住河邊的李漢城加碼爆卦。還有被網友起底的單項協會理事長們,乍看之下,我們還以為各單項協會理事長是國民黨的卸任立委聯誼會。補充說明,我國還曾有位撐竿跳的好手葉耀文出國沒竿跳的悲劇。

有人把罪怪到各單項的理事長頭上,希望透過撤換理事長來改革體育。但其實理事長的功能是爭取經費、分配預算,今天把那些落選立委全換掉,你也只是換了一批人來爭取經費、分配預算,實務上分享經費的組織還是同一批人,實質上沒有改革效果。更何況分享經費的人絕對是配合理事長的異動,因為他看的是資源而非黨派,誰能找到錢誰就是老大,找的到錢才是硬道理。

先不要管政黨輪替了,你聽過事務官嗎?不管理事長是誰,也不管誰執政,永遠掌握預算補助及核銷的人,是體育署的公務員們。左右台灣體育發展的遊戲規則,也長期在這批公務員的手中運作,不管政黨怎麼輪替,政務性質的人還是照著這套遊戲規則在運行,他可能針對個案或特殊案件插手,但整個體育運作的邏輯是沒有改變的。

新政府若要進行體育改革,必須做以下幾件事。

第一,要抽掉各單項的重要業務,如選手的晉升、重大賽事的舉辦、裁判或教練證照的考取等。但你必須有足夠多的人手承接業務,這必須有一組懂體育組織的人幫忙才做得到。

第二,要進行組織改造,將體育署升級為部會等級,將原先的體育署官員調離,引進一批新的公務員來運作體育業務。

第三,制定明確的體育發展方針,才能開創新的遊戲規則。

以上三件事都不太容易,但不做就不會改變。如果只是在舊人舊事中做調整,最後還是換湯不換藥,不會進步的。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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