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清除國民教育中的傳教活動

請永遠記得,不是發自善念,做的就是好事。政府需要定出明確的規範,才能讓於模糊地帶上下其手的人沒有恣意為惡的機會。(網路圖片)

又有宗教團體想要假借生命教育之名滲透入國民教育的體系。立委林靜儀指出,名為「彩虹媽媽」的特定宗教團體志工,已進入六百所學校,以性別教育之名,夾帶宣傳其宗教的性理念。最特別的一點是他們堅持「絕對不會」搭配其他安全性教育方案一起教學。

這種特定宗教「死都要混入」國民教育的情形,近年持續不絕。雖然很多公民團體一再檢舉,但擴散範圍甚廣,多數又是以「善意」為之,部份教職人員又是該宗教團體成員,因此台灣的下一代往往就在無從選擇的狀況下,被迫學習目前已被學界視為錯誤與落後的性別或生命教育觀點,並同步接受了特定宗教的意識形態宣傳。

台灣國教單位以公立學校為主,對於政教分立的認知卻意外薄弱,經常無意將公共資源拿來宣傳特定宗教團體的理念。像是在廁所中貼上「靜思語」,表面上是傳遞善念,卻無意間成為特定宗教的宣傳品。更何況許多理念也不見得能通過當代倫理學標準的檢視,可能歧視某種個人特質,或是因為保守態度而讓相信這套的人陷入更嚴重的人生困境。

在國民教育階段所傳遞的知識,現已不需經一字一句的檢視,而是以綱要性質的主軸概念引領,這能避免過去由少數學者決定全數教學內容的問題,也能提供更具彈性的教學空間與內容。

但這不代表國民教育全無底線,或是教育內容概念是有選擇性的。像本次被指出有問題的「彩虹媽媽」,主要是在校園宣傳反對婚前性行為。其本旨倒沒什麼問題,問題是出在他們在招募人力時,要求志工不可同時宣導「綜合性教育」或「安全性教育」。

翻成白話文,也就是他們要求志工「不可以」教安全性行為的相關知識,以及其他客觀性知識與性別認同課程。「因為能力、時間、資源有限,所以沒教」和要求志工宣示「絕不會搭配」相關課程,是兩回事,後者明顯有來自宗教背景的濃濃惡意。

國民教育當然可以有宗教類課程,但旨在公平介紹各種台灣常見宗教,而不應針對特定宗教或其理念進行宣傳,培養「預備軍」。這是利用公共資源發展個人事業,當然是錯的。

宗教團體當然會想要「從小紮根」,所以你趕走一批,又會來一批。因此教育主管單位真正應該做的,不是發現一批,就發文趕走一批,而是針對宗教相關議題擬定全面的執行辦法,從校園標語、輔助課程,到志工團體,都有明確的規範,以讓各級學校有參考標準。

如果要建立審查制度,也應該引入宗教研究學者,因為多數人無法區辨思想中的宗教要素,但專業的宗教學者總能一望即知,並指出這種想法的潛藏問題。

不然老是一句「我們也是善意呀」、「傳遞正向理念嘛」,加上校方主事者對這方面缺乏警覺,甚或裡應外合,又或是因為缺乏資源,「挾到盤子裡的都是菜」,就讓特定宗教團體大搖大擺登堂入室,假做權威,向尚無批判思考能力的中小學生灌輸特定概念。這當然不會是正確的做法。

請永遠記得,不是發自善念,做的就是好事。政府需要定出明確的規範,才能讓於模糊地帶上下其手的人沒有恣意為惡的機會。

< 資料來源:人渣文本 - 周偉航 部落客作家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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