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消失.中國邏輯──從一個台灣人在中國失蹤說起

長期關注中國民主化工作的文山社大人員李明哲入境中國失蹤超過一周,音訊全無。台灣政府兩度發函給中國政府,但無任何友善回應。圖中為李明哲妻子。資料照片
     
蕭朝卿/高中老師

有一個叫李明哲的台灣人,在入境中國期間「被失蹤」,迄今杳無音訊。據聞,他在3月19日從澳門循正式管道入境珠海後,隨即與家屬失去聯繫,而海基會也在接獲家屬通報後,於第一時間(20日)發函海協會,希望對岸可以協助尋找李明哲。之後,陸委會與刑事局也通過既有的兩岸管道知會對岸,希望早日確定人的下落。

但對岸的回覆跟就如同李明哲的行蹤一般,不知在哪裡。中國的沈默以對,讓我們不禁發現,即使台灣已經民主化20多年,那種隨時會「被失蹤」的白色恐怖,其實從來就未曾離台灣人太遠。

據說,台灣曾經在馬英九政府時期跟中國簽過一個司法互助協議,其中規定對岸的人民如果在當地犯法被拘,所在地當局必須通知對岸當局這人所犯何法所拘何處,讓他的家屬可以得知家人的行蹤,並且準備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據說,這個協議當時還被國民黨政府廣為宣傳,說是台灣人在大陸的權益在國民黨執政下獲得了保障,兩岸真是一家親。

然後,國民黨在2016年下台了,然後從李明哲的案例看來,台灣人在大陸的權益再也不受保障了。但是,就協定或條約這種東西來說,其所規定的事項或保障的權益不是應該不受外力影響的嗎?有這種跟一個國家簽了協定,但因為那個國家換了自己不喜歡的政黨執政,就把之前所簽的協定當作廢紙的事嗎?如果這樣,不就是用協定或條約來干涉人家內政嗎?意思是,如果台灣人要繼續在中國受到法律保障的話,台灣人就必須一直讓國民黨執政這樣嗎?

聽起來很詭異吧?但很不幸的,這就是中國邏輯。所以,那種「讓XX的歸XX,讓政治歸政治」的論調可以休矣,因為對中國政府來說,什麼都是為政治服務的,而他們更是擅長用這種論調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例如,中國去國外學校設立孔子學院,美其名是為了推廣漢語和宣揚中華文化,但實際上只要有任何政治敏感議題或人物進入校園,中國馬上就透過孔子學院介入,要求「讓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這類中國不喜歡的東西都應該遠離校園。表面上打著學術中立的招牌,實際上遂行自己的政治意志,這就是中國邏輯。

網路上有一段形容中國人民跟政府關係的段子是這麼說的:「你和他說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制;你跟他講法例,他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跟你講國情」。在李明哲事件中,我們就看到台灣政府被一個流氓國家耍得團團轉,作為一個現代化國家,遵守既有的協定是基本信條,但中國就可以做到「充耳不聞反正你拿我沒皮條」的境界。面對這種國家,台灣人最好自求多福。

天佑李明哲。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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