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事件



「臺灣獨立了!把槍交出來!」──1970年2月8日發生於台東縣東河鄉泰源監獄的事件,其中參與者主要為臺灣獨立運動的政治犯、駐守該監獄的衛兵和當地原住民,當時還有人負責後續劫獄、搶佔廣播電台等工作,事發後警備總部直接接管泰源監獄,動員大量軍警搜捕,兩週內先後逮捕六人。
被捕的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江炳興五人遭遇拷打刑求,仍按照當初計畫堅稱整起抗爭只有自己一人策劃,鄭正成等人都是非自願的「人質」,也不願供出其他當初共謀起義的百餘人。
五人遭蔣介石親自紅批改判死刑,於同年5月30日集體槍決。
「臺灣如果沒有獨立,是我們這一代年輕人的恥辱。」鄭金河被押去行刑前說。

< 資料來源:有關臺灣400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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