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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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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洵 2017-10-17
禁食五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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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洵 2017-09-06
甲等特考/黨國權貴子弟的登龍術

甲等特考/黨國權貴子弟的登龍術

甲等特考/黨國權貴子弟的登龍術 1981年馬英九從美國返台經特務系統出身父母的裙帶關係,出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他並沒有公務員任用資格,所以當然是黑官。 最後他用來漂白的甲等特考,是依據報考人的專才來考試;雖然馬英九自誇是「法學」專才,卻是選擇成為為他量身訂做「一般行政類」的狀元。 除馬英九之外,胡志強、章孝嚴、錢復,蕭萬長,黃光男,李慶華珠安中四傑,都是甲等特考的受益者。這種考試因人設科,多的是一人一科的同額考試,錄取率接近百分之百(如果有落榜的,一是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結果,二是程度實在慘不忍睹)。 1992年2月,考選部長王作榮批評甲等特考是破壞文官制度、考試制度最嚴重的考試項目之一,違背了文官制度基本精神,最後在考選部長王作榮與盧修一等立委協力推動,終於在1994年修法廢除。  
邱顯洵 2017-05-24
公務員依省籍分配

公務員依省籍分配

公務員依省籍分配 回頭看國民黨政權怎麼設計高普考的制度,就知道臺灣人為什麼過去很少人能考上公務員,因為國民黨在保障它的「高級外省人」特殊集團。自1950年起在臺恢復高普考後,至1992年廢止各省名額保障為止,「全國性公務員高普考各省定額」裡,臺灣人以87%的人口比例,只分配2-4%的高普考公務員錄取比例。「高級外省人」保障名額竟然高達96-98%!某些邊疆省份,比如新疆、青海、西康、外蒙...報考名額還不達錄取名額,根本就是報考即錄取。長達四十二年,國民黨就是這麼蠻幹...........
邱顯洵 2017-05-22
洗腦教育六年延長九年

洗腦教育六年延長九年

洗腦教育六年延長九年 1967年8月17日,蔣介石總統令:「茲為提高國民智能,充實戡亂建國力量,特依照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四項之規定,經交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會議第三次會議決定:國民教育之年限應延長為九年.............
邱顯洵 2017-03-29
泰源事件

泰源事件

「臺灣獨立了!把槍交出來!」──1970年2月8日發生於台東縣東河鄉泰源監獄的事件,其中參與者主要為臺灣獨立運動的政治犯、駐守該監獄的衛兵和當地原住民,當時還有人負責後續劫獄、搶佔廣播電台等工作,事發後警備總部直接接管泰源監獄,動員大量軍警搜捕,兩週內先後逮捕六人。 被捕的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江炳興五人遭遇拷打刑求,仍按照當初計畫堅稱整起抗爭只有自己一人策劃,鄭正成等人都是非自願的「人質」,也不願供出其他當初共謀起義的百餘人。 五人遭蔣介石親自紅批改判死刑,於同年5月30日集體槍決。 「臺灣如果沒有獨立,是我們這一代年輕人的恥辱。」鄭金河被押去行刑前說。
邱顯洵 2017-03-29
匪諜滿天飛

匪諜滿天飛

匪諜滿天飛 白色恐怖時代,羅織成罪的匪諜案常常輕易成罪,掌權者只要以一個「匪諜」的罪名,便能讓政敵抄家滅族。於是檢舉者、辦案人員、掌權者成為一個產業鏈,掌權者可以達到「肅清言論,排除異己」任意打擊政敵,直接承辦「匪案」的人員一層層分獎金,檢舉者也分一份,反正揣摩上意一下就知道這匪案該不該成立,已經有結論了,大家怎麼分錢才是重點,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株連多點人,多點錢可以分,於是台灣社會慢慢變成一個相互猜忌而分裂的不穩定結構。
邱顯洵 2017-03-14
白色恐怖發財術

白色恐怖發財術

白色恐怖發財術 台灣在白色恐怖時期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對因匪諜案沒收之財產,承辦人員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之獎金,造成當時冤案、錯案、假案的受害人無以計數。後因警總在裁撤時大量銷毀檔案,讓當時因獎金而發生的冤枉案子有多少,加害人是誰,都難以考究。
邱顯洵 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