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建設應回歸專業、核實評估

【軌道建設應回歸專業、核實評估】

本來今天早上要去立法院公聽會,說明臺北市在過去30年,發展捷運的一些經驗。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想要趁這個機會跟中央說明及提醒。不過後來發現,這個公聽會已成為藍綠之間的口水戰,出席也沒有辦法讓這些問題可以清楚地表達,所以決定在這裡向大家說明我的完整想法。
 
總金額4200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軌道項目,各縣市無不積極爭取,不過臺北市大部分的軌道建設都已經完成,目前規劃中的「東側南北向軌道運輸系統⏌,今年已編列2400萬元的預算在做可行性評估,要等到可行性評估出來以後,才能知道這個計劃需要多少預算?需要中央幫忙多少?這也反映了我一直以來的施政態度,務實依專業來制定政策,而非淪為政治喊價。籌措經費當然重要,但能否落實執行,讓每一分錢都服務到市民真正的需求,更是軌道建設成功的關鍵。
 
臺北市在過去30年發展捷運,有三個問題做得不好,第一是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交通為導向的都市建設)失敗。理論上每一個捷運站周圍,都應該是一個小型的都市計畫,有基本的生活功能,包括超商、診所、托嬰、托幼,各種社區福利設施,甚至要刻意減少停車位,換句話說,在這個捷運站旁邊的居民,會盡量以捷運作為代步工具,但這個以捷運交通為導向的都市計劃並沒有落實。
 
第二點是商業化失敗。以日本新大阪車站為例,它就結合了各種商業空間。為什麼我敢說「未來兩年臺北捷運不會漲價」?因為現在市府要求它要最大商業化,以業外收入來彌補運輸的虧損,但是因為以前捷運站設計時,未考慮商業空間,所以現在要商業化、增加業外收入仍有很多限制。理論上,人流就是金流,也就是說,很多人在捷運站聚集,捷運站就會是一個商業重地,所以過去我們興建捷運共構住宅,戰略上是錯誤的,捷運站應該是跟百貨公司、商業的機構去連結,而不是住宅。
 
第三點是產業化失敗。過去臺北市的捷運花了6千億元,可是並沒有因為這樣就建立起臺灣的軌道產業,相對的,中國大陸現在已經在全世界各地輸出高鐵,已經建立自己的高鐵產業。這三個敗筆,當我們要再一次大規模發展軌道建設時,必須反省改進,在組織、制度各方面有所改變,以免重蹈覆轍。
 
這次的4200億元軌道建設特別預算,也要提醒兩個問題,自償性和配合款。我們最近檢討臺北捷運的財務,發現以前在規劃階段時,高估土地開發的利益、也高估運量。對於實際的財務自償性過於樂觀,造成後面的政府團隊接任的時候,處理自償性的債務有相當大的困擾,臺北市也不例外。另外一點,蓋捷運不是只有中央給錢,地方政府也要有配合款,有些縣市需要的配合款根本就超過它的舉債上限,很難想像中央給了地方這麼多錢,將來的配合款是不是又要中央再替它出錢,所以這種財政紀律的問題若不注意,4200億元花了,還是會有後續的問題。
 
另外,我想請全國民眾共同來思考一個問題:目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還有高雄市,都有捷運工程局或捷運工程處,但臺灣需要5個捷運工程局(處)嗎? 此外,臺北市有臺北捷運公司,但機場捷運線由桃園捷運公司在經營,將來淡海輕軌線是新北市要經營,每一條路線的自償性都很有問題。事實上,臺北市跟新北市為了環狀線中環段(第一階段)已經開始有些爭執,因為這條捷運線通車後,它的現金流量預期會是負的,但這筆虧損到底要由誰負責?公共運輸不一定要賺錢,為了公共利益政府可以補貼,但是要補貼多少?誰補貼?這個要講清楚。
 
今天這筆4200億元特別預算丟下去,執行單位到底是誰?如果每個縣市自己去成立捷運工程局,自己去執行的話,臺灣到底要幾個捷運工程局?蓋好後臺灣需要幾個捷運公司來營運?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跟交通部討論很久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結果,本來我還特別約林全院長要討論這個問題,不過當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還沒丟出來,現在這個問題變得更急迫、更嚴重了。
 
坦白講,興建捷運有時候是一個迷思。以基隆輕軌為例,事實上,交通部已有一個基隆河谷的交通整合計畫,包括南港延伸線、汐止民生線、基隆輕軌、臺鐵優化、北宜直鐵、國道幹線公車等,這些是需要整體考量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單單只考慮一條基隆輕軌,那其他的要怎麼處理?
 
交通應該是整體的,包括鐵路、公路、捷運、高鐵等各式各樣的組合,臺北市過去30年發展捷運的一些經驗,可以供大家參考,尤其是組織的問題不解決的話,執行的建設會相當麻煩,會重覆投資、重覆浪費。
 
軌道運輸是專業問題,專業問題應該要專業解決,需要大家平心靜氣秉持專業討論。
 
(圖:金牌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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