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萬私校生減輕人生負擔

在副總統賴清德的倡議下,政府確定補助私立大專生每年3.5萬學費,且私立高中職免學費不再設有家庭年收入148萬元的排富條款,並搭配弱勢學生補助與就學貸款的調整,此一政策讓超過70萬名高中、大專學生受惠,明顯減輕年輕人的負擔。

這個教育平權措施,是福國利民的政策,對國家社會有整體且深遠的正面影響。但因是針對基層大眾的補助,縮短高社經地位者的教育優勢,相對不易讓頂層菁英主動支持它。但具有前瞻遠見的領導者,就是要有這種決心與魄力,凡對國家有利,哪怕動搖少數人利益,也要摒除萬難。

私立大學與私立高中,彌補了公立學校的不足。學生若是被迫必須選擇公立學校,常代表著必須離鄉背井,在節省學費的表面下,背後其實是另一筆高昂的住宿與生活費支出。這使得偏鄉弱勢學生陷入兩難,若離家到大都市讀公立學校,省了學費但增加的高昂生活支出使經濟更拮据。若選擇就近讀私校,高學費又是一筆支出。社會上有近七成的學生就讀私立大學,他們常屬社經地位弱勢,卻被迫背負著數十萬元的學貸進入社會,在學貸未還清以前,要他們考慮生養小孩,真是強人所難。

年輕人無法負擔養兒育女是少子化問題的根本原因,追根究柢,學貸負擔、通勤費用、房價高漲都是原因;通勤月票實施後,年輕人可移居市郊覓得經濟上可負擔的住房,但學貸問題也應獲得舒緩,才能讓年輕人擺脫養兒育女的恐懼。

反對政府補助私校大學生的人,論述主軸常是考不上公立大學就不要讀書,就不會有學貸問題。這是典型的菁英主義論述,以為只有菁英可以讀大學,其他人則應服侍這些菁英。但偏鄉小孩受限於資源,即使優秀,在升學考試表現也常不如高社經地位者,這種菁英主義的論述除了加深社會階級觀念,實在無可取之處。

私立高中免學費「排富條款」的移除,則可解決年收入略高於148萬臨界點雙薪家庭的困境;這些雙薪家庭,並無財富自由,未必能負擔私校學費,小孩讀私立高中若無法免學費,反而會成為最弱勢者。

政府對高中職學費有規定標準,計算基礎約略等同於公立學校的辦學成本。如果私立高中在政府的收費標準下,辦學優良而成為績優學校,為什麼不能給予補助?如果經濟條件良好的學生,因為就近入學或各種考量,願捨棄公立高中改就讀私立高中,公立高中將名額同步釋出給其他學生,又有何不宜?

這次的學費補助是補助學生,而非補助私校,私校並未因而獲得任何經費增加,它讓公私立學校站在較平等的競爭立足點,施行後,公立學校再也不能仗勢低學費的優勢而不提升教育品質。公私學校良性競爭,學費不再是競爭重點,辦學品質才是關鍵。

這個政策不易獲得自詡社會菁英者支持,但對國家的正面影響深遠,只有具備領袖特質的領導者,才願提出這樣的政策。比起譁眾取寵或是謾罵叫囂的其他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副總統確有其格局與高度,值得肯定。

(作者是大葉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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